作者原意是用它来说明养生之道的,借此揭示了做人做事都要顺应自然规律的道理。全文可分四段。第一段写庖丁解牛的熟练动作和美妙音响;第二段紧接着写文惠君的夸赞,从侧面烘托庖丁技艺的精湛;第三段是庖丁对文惠君的解答,庖丁主要讲述了自己达于“道”境的三个阶段;第四段写文惠君听后领悟了养生的道理。此文在写作上采用多种手法,结构严密,语言生动简练,体现了庄子文章汪洋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惟妙惟肖的“解牛”描写。作者以浓重的笔墨,文采斐然地表现出庖丁解牛时神情之悠闲,动作之和谐。全身手、肩、足、膝并用,触、倚、踩、抵相互配合,一切都显得那么协调潇洒。“砉然响然,奏刀騞然”,声形逼真。牛的骨肉分离的声音,砍牛骨的声音,轻重有致,起伏相间,声声入耳。
第二段紧接着又用文惠君之叹:“善哉!技盖至此乎!”进一步点出庖丁解牛之“神”,这就为下文由叙转入论做好铺垫。
第三段妙在庖丁的回答并不囿于“技”,而是将“技至此”的原因归之于“道”。“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并由此讲述了一番求于“道”而精于“技”的道理。此段论说,为全文精华所在。为了说明“道”如何高于“技”,文章先后用了两种反差鲜明的对比:一为庖丁解牛之初与三年之后的对比,一为庖丁与普通厨工的对比。庖丁解牛之初,所看见的是浑然一牛;三年之后,就未尝见全牛了,而是对牛生理上的天然结构、筋骨相连的间隙、骨节之间的窍穴皆了如指掌。普通厨工不了解牛的内在组织,盲目用刀砍骨头;好的厨工虽可避开骨头,却免不了用刀去割筋肉,而庖丁则不然,他不是靠感官去感觉牛,而是“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凭内在精神去体验牛体,顺应自然,择隙而进,劈开筋肉间隙,导向骨节空处,按照牛的自然结构进行。
顺应自然,物我合一,本是道家的追求,庖丁以此为解牛之方,才使他由“技”进于“道”,达到炉火纯青、技艺超群的地步。“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这十二字是对庖丁解牛效果的描绘,方法对头,不仅牛解得快,刀子也不受损害。十九年来,解牛数千头,竟未换过一把刀,刀刃还是锋利如初。这当然是每月换一把刀的低级厨工所不可思议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求于“技”,而庖丁志于“道”。
在“技”与“道”的关系上。庄子学派认为“技”与“道”通。“道”高于“技”,“技”从属于“道”;只有“技”合乎“道”,技艺才可以纯精。“道”的本质在于自然无为,“技”的至善亦在于自然无为。只有“以天合天”(《庄子·达生》),以人的内在自然去合外在自然,才可达到“技”的最高境界。庖丁深味个中三昧,所以才能成为解牛中的佼佼者。反过来,“技”中又有“道”,从“技”中可以观“道”。“技兼于事,事兼于义,义兼于德,德兼于道,道兼于天”(《庄子·天地》)。文惠君正是通过庖丁之“技”,悟得养生之“道”。养生,其根本方法乃是顺应自然。显然,庖丁解牛,乃是庄子对养生之法的形象喻示。
不过庄子所说的“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客观上又揭示了人在实践中如何达于自由的问题。文中所说的“天理”、“固然”,若引申开来看,亦可理解为人们面临的外界客观事物。它虽然会给企望达于自由的人们带来这种那种限制或妨碍,但睿智的人们又不是在它面前显得束手无策,只要认识它,顺应它,就能够如庖丁那样自由洒脱。对此,庄子曾作过一番极为精妙的分析:“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节”固然不可逾越,但毕竟有间隙,这就为人们“游刃”提供了天地,只要善于在这一天地里施展本领,是同样可以自由自在的。“游刃”二字,活现出解牛者合于自然而又超于自然的神化境界。当然,对于“固然”的认识并非一劳永逸,即使庖丁那样技艺高超者,每逢筋骨盘结处,总是谨慎从事,“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只有孜孜不倦地追求,毫不懈怠才是。
此则寓言立意在于阐明“养生”,实则还阐述了一个深刻的美学命题,即艺术创造是一种自由的创造。庄子认为“技”中有“艺”。庖丁解牛的动作,就颇具艺术的观赏性。他的表演,犹如一场优美绝伦的音乐舞蹈,其舞步合于《桑林》舞曲,其韵律合于辉煌的《咸池》乐章。作为一种具有美的意味的创造活动,是令观赏者心醉神迷的。而庖丁解牛后“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的神情,又使人们看到创造者在作品完成后内心满足的喜悦。
庄子正是通过庖丁其言其艺,揭示美是一种自由的创造。这种美的创造必须实现合规律(“因其固然”)与合目的(“切中肯綮”)的统一,以达到自由自在(“游刃有余”)的境界。“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则是创作必备的心境,强调要排除一切感官纷扰,全神贯注,这与《庄子·达生》篇中梓庆削鐻时所说的“斋以静心”,“忘吾有四枝形体”,是一致的。此种“心斋”、“坐忘”境界,与近现代西方美学注重的“静观”、“观照”殊途而同归,不过却早于叔本华、尼采两千一百多年。
庄子散文善于运用形象化说理的手段。这则寓言采用夸张、对比、映衬、描摹等多种手法,表现庖丁解牛技巧的纯熟,神态的悠然,动作的优美,节奏的和谐,身心的潇洒。具体说来,此文在写作方面的主要特点是:
一、结构严密。全文分两大部分,先讲述故事(第一、二段),再点明寓意(第三段)。就故事说,又分两层,即由写“技”到说“道”。先描述庖丁解牛的高超技艺,再由庖丁阐述他的解牛之道。写庖丁的技,先是直接描写,再通过文惠君的赞叹加以小结,并转入庖丁的谈道。对道的阐述又分为三个方面:首先,从纵的方面介绍掌握道的三个阶段,突出掌握道以后的特点;其次,从横的方面将庖丁与良庖、族庖进行比较,以说明得道与否的异同;第三,说明成功地解决了难以处理的“族”的问题。这是从一般写到特殊。这三个方面都紧紧扣住“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之“道”进行阐述。庖丁答文惠君的第一句话,将写技与谈道两方面自然地联系起来。文惠君所说由庖丁之言获得养生之道的话,又起到统摄全文、揭示主题的作用。全文围绕解牛的事件,阐述一个“道”字,由具体到抽象,条分缕析,环环相扣,将道理说得晓畅透彻。
二、语言生动简练。如写庖丁解牛时手、肩、足、膝的动作,只用触、倚、履、踌四字,便反映出各自的特色。用“嘻!善哉!技盖至此乎?”这么八个字(实词、虚词各半)三句话,就将文惠君看到庖丁高超的解牛技术而产生的惊异、赞叹与疑惑不解的思想感情真实地反映出来。“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几句,将庖丁解决特殊困难时那种专心致志、小心谨慎而又充满信心的内心活动、目光和动作特点,刻画得淋漓尽致,又与后面写庖丁因困难获得解决而悠然自得的动作、神态形成鲜明对照。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这首诗首联表示对黄介愁虑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忧;颔联宕开写景,而景中寓情;颈联连用两个黄姓人物的典故劝说朋友;尾联的转而写景,是作者难以言尽的劝勉之意。诗中抒发了宦途不遇的哀伤与人生无聊的感慨。此诗违背了格律诗的平仄讲求,却通过打破规矩而创造出一种生新之美。
诗的首联表示对黄介愁虑繁深的理解,因而邀他出行以消忧。
颔联宕开写景,而景中寓情。澄明的秋月倒映在汴河之中,河水一片浑黄,而澄明者依然澄明;岸边绿树如碧,风拂叶摇,凉气袭来,让人感到一阵阵的秋意。这两句描写,由天而地,由河而树,画面开阔而清爽,在明月高秋的景色描写里展现的是澄漱明洁的人格境界,而这正是作者与朋友的共同向往与追求。
颈联上承首句的“吾宗”,连用两个黄姓人物的典故劝说朋友:神仙之事,虚诞渺茫,应放在一边,不妨酒中陶醉而心中澄澈,一如东汉黄宪的怀抱。此时,船楼上笛声悠悠,夜空里星斗横移。
尾联的转而写景,是作者将难以言尽的劝勉之意,惜别之情,都化入这静夜的笛声里。
格律诗本有严格的声律讲究,而诗人有时为创新出奇,则着意违反格律而成为一种拗体,这首诗就是这样。如“碧树为我”四字尽为仄声,“生凉秋”三字又全是平声,这本违背了格律诗的平仄讲求,却通过打破规矩而创造出一种生新之美。这种拗格与上句“黄流为我流明月”相对,就形成一种硬崛的音节,适与语句所描写的傲俗违世的人格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