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发端二句已概全篇之旨,“韩魏多奇节,倜傥遗声利”,以下均围绕“多奇节”处而展开。承接此二句,以下八句历叙少年游侠者的精神品格与豪荡气魄。“绿沉明月弦,金络浮云辔”,此十字着重从形象上描绘少年侠士潇洒倜傥的飒爽英姿。“吹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伍子胥有经文纬武之才,因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害伍奢与伍尚,他逃奔吴国,欲借外力以报杀父兄之仇。伍子胥在吴都梅里(即今无锡梅村),举目无亲,衣食无着,被迫吹起斑竹箫管,在市中乞食,后得公子光的赏识,谋刺王僚,成就大业。高渐离与荆轲为友,善击筑,“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史记·刺客列传》)。后燕亡,高渐离为秦王击筑,因在筑中置铅以伺机击秦王,未果被害。游侠之人并非久居人上,即使沉沦下僚之时,胸中仍怀一股不可磨灭之气。这段奇气促其忍辱负重,完成自己重然诺的历史使命。
下面以博望侯张骞的典故轻轻地转到了游侠儿慷慨立边功的主题上来,继写其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奇节”。张骞出使西域,穷河源,直至昆仑山下,“大宛之迹,元因博望;始究河源,旋窥海上”(《史记·大宛列传》)。其开疆拓土的历史功绩永不可磨灭,“博望侯”就衍化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而与任侠风气相联系在一起了。“寻源博望侯,结客远相求”,游侠儿亦如博望侯怀抱赴边立功之志。云气散漫风萧索,紫塞雁门草木凋,艰苦的边关生活并没有消损少年游侠奋勇杀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而是黄沙穿金甲,马革裹尸还,甘愿赴汤蹈火以报知己之恩遇。这样就自然引出了“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的感慨来,这既照应了开头的“遗声利”,也使全篇的中心思想得到统一。
综观全诗,首联已概括全篇之主旨,“侠”之精神在“奇”,此“奇”非他“奇”,而是奇在其轻身重义上,奇在其士为知己者死上,奇在其“遗声利”“非是为身谋”上,正与尾联相应。中篇尽叙侠客之态,承首联之“奇”而启尾联之“殉知己”“一言重”“垂一顾”“千里至”“远相求”,皆应照生情,写得气脉流转、神情摇曳,悲壮英豪之中有清新雅致之音,与虞氏的一贯风格有其相通之处。
陆游的诗歌继承了屈原以来诗人忧国忧民的优良传统,以现实主义风格为主,立足于时代。《读书》虽以读书为题材,但诗人的眼光早已离开书斋这个狭小的空间,他将目光投向于整个人民,所以他所有的读书诗包括《读书》,仍然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仍然流露着对生命的感慨,仍然是活色生香,精力充沛,是文学意味十分浓厚的好诗。同时他的读书诗既有现实主义的精神,使他的诗内容充实,热情横溢,显得既沉郁悲壮,又恢宏雄放。从平凡细微当中觅得诗情,写成活泼生动的好诗,一切都取决于诗人是否有灵心慧性。
“归志宁无五亩园,读书本意在元元。”这两句直抒胸臆,说自己读书是为了平民百姓,前两句不重情节画面,而是把事实压缩在极其精炼的诗句内,着重抒写自己的主观感受,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抒情性。一个“宁无”把诗人内心深处对黎民百姓的牵挂表达的淋漓尽致。也显示诗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情操。在封建时代,能提出“读书本意在元元”,把读书看做是为百姓而读,展现了诗人的可贵。
“灯前目力虽非昔,犹课蝇头二万言。”这两句是写实,具有二个特点:一是细节的真实性,灯下读书,眼神已大不如从前了。写这首诗时,诗人已是五十三岁,视力减退。透过诗句,诗人灯下读书的形象出现在眼前。二是具体描写方式的客观性,一盏青灯为何出现在陆游的诗中,因为是其读书生涯中最为重要的一件物体,故而成了其读书诗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意象。作者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客观,具体的描写,从作品的场面和情节中自然地体现出作者的忠于人民思想倾向和爱憎感情,尽管明白如话,浅显平淡,但却浅中有深,平中有奇。把诗人在孤灯之下,老眼昏花地阅读蝇头小字的场景,维妙维肖地刻划出来。既是对生活描写,更是对后人告诫,寓意深远。
这首《读书》七绝,如同诗人的学习体会,既反映了诗人在年老时仍坚持苦学的情况,又表明了他学习是为平民百姓而并无他求的可贵精神。诗言志,诗歌是诗人对人生的歌咏,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关于诗歌内容的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出发,凡是属于人生的各类内容,都可以被纳入诗人取材的范围,不应有什么事先划定的禁区 。对于主要身份是士人的陆游来说,其生活内容有相当大的部分是在书斋里度过的,读书正是他人生经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当他要想写诗歌咏其生活内容,表示其人生感慨时,读书便理所当然成为不可或缺的题材。
《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
前两句一从视觉、一从嗅觉的角度来描写诗人居处的清幽境界。“竹”和“诗”,一为自然之物,一为社会之物,二者本无从比较,但诗人用一个“瘦”字把二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竹具有清瘦的形象,诗具有清瘦的风格。“瘦”字用得生新,为全诗定下了清瘦的意境氛围。而“入梦香”则将现实与梦境联系起来,梅花夜间在月光的朗照下也喷出清香,已不同凡响,而这香气还伴着诗人进入梦乡,则香气之浓郁、之悠长可以想见。将竹与梅这样的自然物象与诗与梦这样的人为之物炼在一句之中,这就构成了情在景中、景在情中,情景混融莫分的高妙意境。前两句字面上完全没有“月”,但透过竹影和梅香,我们可以感受到“月”自在其中。
在后两句中,诗人便将“月”和盘托出。可怜者,可爱也。当诗人信步庭院时,月光与竹影、梅香是那样的和谐;而回到西厢房时,这月光却不能“下西厢”,这多么地令人遗憾!诗中透露出一股月与人不能互通情愫的遗憾或幽怨的情绪。诗人遗憾或幽怨的是什么?也许是有情人天各一方,不能互通情怀;也许是君臣阻隔,上下无法沟通;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诗人置身此时此景之中的一种朦朦胧胧的感受而已。
青枥林深亦有人,一渠流水数家分。”起笔展示山间佳境──有景,有人,有村落。“亦”、“分”二字下得活脱。“亦”字表明此处枥木虽已蔚成深林,但并非杳无人烟,而是“亦有人”。有人必有村,可诗人并不正面说“亦有村”,却说一条溪水被几户人家分享着,这就显得出语不凡。这里一片枥林,一条溪水,几户人家,一幅恬美的山村图都从十四字绘出。次联写景更细。诗人用“点染法”,选取“山当日午”、“草带泥痕”两种寻常事物,写出极不寻常的诗境来。乍看“山当日午”,似乎平淡无奇,可一经“回峰影”渲染,那一渠流水,奇峰倒影,婆娑荡漾的美姿,立刻呈现目前。同样,“草带泥痕”,也是平常得很,可一经“过鹿群”渲染,那群鹿竞奔、蹄落草掩的喜人景象,立刻如映眼帘。“点染”本为中国画的技法,一点一染,淡浓、远近、深浅不同,景象更活现纸上。诗中“点染法”的妙用,效果亦然。它在平凡中见奇特,奇特又出于平凡,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如果单说“山当日午”、“草带泥痕”就索然无味,即使单说“回峰影”、“过鹿群”也平淡少兴。只有前用四字先“点”,而后用三字加“染”,于是这一联的两幅画面顿时为读者展示出富有动态的美的境界。
在第三联里,诗人准确地捕捉暮春山村最具特色的物事──烘茶与抽茧来开拓诗的意境。巧妙的是,诗人并未直说山村农民如何忙碌于捡茶、分茶、炒茶和煮茧、退蛹、抽丝,而只是说从茅舍升出袅袅炊烟中闻到了蒸茗的香味;隔着竹篱听到了缲丝声音,从而使读者自己去领略农事丰收的盛景。这里,诗人创造的意境因借助于通感作用,产生了一种令人倍感亲切的氛围。
按照诗意发展,尾联似应写诗人走进山村了。但是不然,“行逢卖药归来客,不惜相随入岛云。”当诗人走着走着,邂逅卖药材回来的老者,便随同这位年老的药农一道进入那烟霭茫茫的深山岛云中去。这一收笔,意味深长,是诗旨所在。“不惜”二字隐隐透露了诗人不投身热气腾腾的制茶抽丝的山村,而遁迹空寂的云山的苦衷。他在另一首诗里写道:“献赋才何拙,经时不耻归”(《归家山行》),这里说的“不耻归”,同样表现了诗人不惜谢绝仕途而甘隐山林的心情。“不惜相随入岛云”,作为末句似收而未收,余韵绕梁。
这首诗的特点是构思奇巧,移步换形,环绕山中之行,层次分明地写出作者在村里村外的见闻。写景,景物明丽;抒情,情味隽永;造境,境界深邃,委实是一首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