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天下一时,万国风俗同一,锦江风光哪一点比不上长安的曲江?
蜀国的石镜明宝可比天上之明月,后宫的殡妃亲自前去映照丽影。
注释
同风:即风俗同一。
石镜:成都古迹。
这组诗作于清道光十九年己亥(1839年)。这年龚自珍辞官,由北京南返杭州,后又北上接取家属,在南北往返的途中,他看着祖国的大好河山,目睹生活在苦难中的人民,不禁触景生情,思绪万千,即兴写下了一首又一首诗,于是诞生了《己亥杂诗》。
散文开篇描写游定惠院东小山,观赏海棠和枳木,醉酒花下。描写海棠只用“特繁茂”一笔带过,引出“每岁盛开,必携客置酒,已五醉其下”,以昔游之乐烘托今游之乐,具有浓重的抒情意味。苏轼初至黄州,所作《寓居定惠院之东,杂花满山,有海棠一株,土人不知贵电》诗,极力赞美这“佳人在空谷”的海棠幽独高雅和美丽清淑的品格,并悬想其乃移自西蜀,而自己以蜀人谪居此间,引为患难之交。由此可以想见作者对这株海棠喜爱之深和置酒花下的情怀。写枳木则着重刻画其性状,以老人的脖颈形容枳木筋脉裸露在外,用一串串的大珍珠比喻洁白而圆润的花朵,都很新颖形象。不论写海棠还是枳木,均透露出园圃主人对作者的深挚友情。 一山园虽已易主,新主人以苏轼之故,对他所喜爱的林木仍加意保存、爱护。起笔用笔富有变化,不落俗套。“既饮”以下依次写憩于尚氏宅第的潇洒和不拘形迹,听崔成老弹雷氏琴的超然感受,买木盆以清泉浸渍瓜果的乐趣,人何氏园竹阴置酒的幽雅,席上“油煎饵”的酥美,归途乞丛橘移植的清兴……十馀件野游细事,一一写来,不嫌堆砌,不觉平板。不待安排,不拘体式,幽默风趣,灵动自然,仿佛率意挥洒,而情韵遂现,娓娓动听,是苏轼小品文中的佳作。
这篇散文游记,写作者与志趣相投者寻访郊游,饮酒聚乐的情景。作者笔下的园林景物清淡、恬静,宛翅一幅写意山水画,流露出作者安然自若的情怀和浓厚的生活情趣,赏花,饮酒,听琴,品味,各得其妙。
读者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不仅十分熟悉当地风物,而且与当地居民的关系极为融洽,字里行间充满了浓郁的人情昧与乡土气息,所以语言清新、自然,有随手拈来、信口脱出之美。结构组织似不经意,然而按时间顺序记一天游玩过程,有松而不乱之美。
这首诗的主题是“玩月”。诗人与堂弟高卧南斋时,月亮刚刚出来。渐渐地升高之后,清辉遍洒水上、树木上,倾泻在窗户上。这两句写月光很有特色,尤其是一个“澹”字、一个“演漾”,逼真地说出了月光照地时人对月光的感觉。
诗人没有停留在对月色的描摹上,而是宕开一笔,写对月亮的思考:亘古以来,月亮圆了又缺、缺了又圆,可是人呢?人也是一代又一代,代代人都看着月亮。月光依然,而人生不常啊。
继而诗人悬想朋友崔少府也必定在这清月之下、清江之畔吟诗。诗人与朋友虽相隔千里,但同在望月。诗的最后一句“微风吹兰杜”最有意味:不说对朋友思念,而写兰杜之芳,那么,这兰杜之芳能吹到朋友那里去吗?朋友知道我在思念他吗?
玩月思友,由月忆人。感慨清光依旧、人生聚散无常。诗的开头点出“南斋”;二句点“明月”;三、四句触发主题,写玩月;五、六句由玩月而生发,写流光如逝,世事多变;七、八句转写忆故友;最后写故人的文章道德,恰如兰杜,芳香四溢,闻名遐迩。全诗笔不离月,景不离情,情景交融,景情相济,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小雅·采芑》诗的开首以“采芑”起兴,很自然地引出这次演习的地点:“新田”、“菑亩”。紧接着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旷野上,马蹄得得,敲不碎阵列中之肃穆严整;军旗猎猎,掩不住苍穹下之杀气腾腾。在这里,作者以一约数“三千”极言周军猛将如云、战车如潮的强大阵容,进而又将“镜头的焦距”拉近至队伍的前方,精心安排了一个主将出场的赫赫威仪。只见他,乘坐一辆红色的战车,花席为帘、鲛皮为服,四匹马训练有素、铜钩铁辔,在整个队伍里坐镇中央,高大威武而与众不同。真是未谋其面已威猛慑人。诗的第二章与上大体相同,以互文见义之法,主要通过色彩刻画(“旗旐央央”,“约軝错衡”),继续加强对演习队伍声势之描绘。在对方叔形象的刻画上则更逼近一步:“服其命服”的方叔朱衣黄裳、佩玉鸣鸾、气度非凡。同时也点明他为王卿士的重要身份。第三章格调为之一变,以鹰隼的一飞冲天暗比方叔所率周军勇猛无敌和斗志昂扬。接下来作者又具体地描绘了周师在主帅的指挥下演习阵法的情形:雷霆般的战鼓声中,战车保持着进攻的阵形,在响彻云霄的喊杀声中向前冲去;演习结束,又是一阵鼓响,下达收兵的号令,队伍便井然有序地退出演习场,整顿完毕后,浩浩荡荡地返回营地。(“伐鼓渊渊,振旅阗阗”)。第四章辞色俱厉,以雄壮的气概直斥无端滋乱之荆蛮(“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告诫说,以方叔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之师旅讨伐荆蛮,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敌之军,拔敌之城,俘敌之人,败之于谈笑挥手之间(“方叔率止,执讯获丑”)。
统观全诗,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此诗并非实写战争,而是写一次军事演习。这从诗中“师干之试”等处可证。其二,此诗从头至尾层层推进,专事渲染,纯以气势胜。
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