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诗人山行时所见所感,描绘了初冬时节的山中景色。“荆溪”发源于秦岭山中,流至长安东北汇入灞水。诗人的别墅也在秦岭山中,此诗所写应是其别墅周边的一段景色。首句写山中溪流:荆溪蜿蜒穿流,溪水清浅,因溪水冲刷而泛白的石头星星点点地露出水面。次句写山中红叶:天气业已寒冷,但山林间仍点缀着稀疏的红叶。从天寒而红叶犹未尽落,表明天气是初冬时节。在以上两句诗中,诗人以“白石出”与“红叶稀”概括而形象地向读者展示了初冬山中景色的显著特征。不过诗人接着就在第三、四句诗中告诉人们,上述景象并不是此时山景的全貌,此时山景的基本面貌,乃是由众多苍松翠柏等终年长青的树木构成的充满生命力的“空翠”,即一望无际的空明的翠绿色。诗人行走在山间小路上,周身被空明的翠绿所包围,山林间的空气本就湿润,而空明的翠色则仿佛已化作绿水洒落下来似的,虽然未曾下雨,却不由产生了衣裳被淋湿的感觉。在此,诗人通过一个似幻似真的“湿”字,巧妙地显示出山中“空翠”色彩的浓烈。
在这首小诗中,诗人选择白石散露的小溪,山林间稀疏点缀的红叶和一望无际的翠绿色,用一条山径和一位行人把它们联接起来,构就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山中初冬风景画。这幅优美的风景画极具冬的情韵,却无冬的肃杀,而仍是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这首小诗描绘初冬时节山中景色。
首句写山中溪水。荆溪,本名长水,又称浐水,源出陕西蓝田县西南秦岭山中,北流至长安东北入灞水。这里写的大概是穿行在山中的上游一段。山路往往傍着溪流,山行时很容易首先注意到蜿蜒曲折、似乎与人作伴的清溪。天寒水浅,山溪变成涓涓细流,露出磷磷白石,显得特别清浅可爱。由于抓住了冬寒时山溪的主要特征,读者不但可以想见它清澄莹澈的颜色,蜿蜒穿行的形状,甚至仿佛可以听到它潺潺流淌的声音。
次句写山中红叶。绚烂的霜叶红树,本是秋山的特点。入冬天寒,红叶变得稀少了;这原是不大引人注目的景色。但对王维这样一位对大自然的色彩有特殊敏感的诗人兼画家来说,在一片浓翠的山色背景上(这从下两句可以看出),这里那里点缀着的几片红叶,有时反倒更为显眼。它们或许会引起诗人对刚刚逝去的绚烂秋色的遐想呢。所以,这里的“红叶稀”,并不给人以萧瑟、凋零之感,而是引起对美好事物的珍重和流连。
如果说前两句所描绘的是山中景色的某一两个局部,那么后两句所展示的却是它的全貌。尽管冬令天寒,但整个秦岭山中,仍是苍松翠柏,蓊郁青葱,山路就穿行在无边的浓翠之中。苍翠的山色本身是空明的,不象有形的物体那样可以触摸得到,所以说“空翠”。“空翠”自然不会“湿衣”,但它是那样的浓,浓得几乎可以溢出翠色的水份,浓得几乎使整个空气里都充满了翠色的分子,人行空翠之中,就象被笼罩在一片翠雾之中,整个身心都受到它的浸染、滋润,而微微感觉到一种细雨湿衣似的凉意,所以尽管“山路元无雨”,却自然感到“空翠湿人衣”了。这是视觉、触觉、感觉的复杂作用所产生的一种似幻似真的感受,一种心灵上的快感。“空”字和“湿”字的矛盾,也就在这种心灵上的快感中统一起来了。
张旭的《山中留客》说:“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沾衣”是实写,展示了云封雾锁的深山另一种美的境界;王维这首《山中》的“湿衣”却是幻觉和错觉,抒写了浓翠的山色给人的诗意感受。同样写山中景物,同样写到了沾衣,却同工异曲,各臻其妙。真正的艺术是永远不会重复的。
这幅由白石磷磷的小溪、鲜艳的红叶和无边的浓翠所组成的山中冬景,色泽斑烂鲜明,富于诗情画意,毫无萧瑟枯寂的情调。和作者某些专写静谧境界而不免带有清冷虚无色彩的小诗比较,这一首所流露的感情与美学趣味都似乎要更健康一些。
此诗写一个伤病退伍在还乡途中的军人,从诗题看可能是以作者目睹的生活事件为依据。诗人用集中描画、加倍渲染的手法,着重塑造人物的形象。诗中的这个伤兵退伍后,他很快就发觉等待着他的仍是悲惨的命运。“行多”,已不免疲乏;加之“有病”,对赶路的人就越发难堪了。病不能行,便引出“住”意。然而住又谈何容易,离军即断了给养,长途跋涉中,干粮已尽。“无粮”的境况下多耽一天多受一天罪。第一句只短短七字,写出“病军人”的三重不堪,将其行住两难、进退无路的凄惨处境和盘托出,这就是“加倍”手法的妙用。第二句承上句“行”字,进一步写人物处境。分为两层。“万里还乡”是“病军人”的目的和希望。尽管家乡也不会有好运等着他,但狐死首丘,叶落归根,对于“病军人”不过是得愿死于乡里而已。虽然“行多”,但家乡远隔万里,未行之途必更多。就连死于乡里那种可怜的愿望怕也难以实现呢。这就使“未到乡”三字充满难言的悲愤、哀怨,令读者为之酸鼻。这里,“万里还乡”是不幸之幸,对于诗情是一纵;然而“未到乡”,又是“喜”尽悲来,对于诗情是一擒。由于这种擒纵之致,使诗句读来一唱三叹,低回不尽。
诗的前两句未直接写人物外貌。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然而由于加倍渲染与唱叹,人物形象已呼之欲出。在前两句铺垫的基础上,第三句进而刻画人物外貌,就更鲜明突出,有如雕像被安置在适当的环境中。“蓬鬓”二字,极生动地再现出一个疲病冻饿、受尽折磨的人物形象。“哀吟”直接是因为病饿的缘故,尤其是因为创伤发作的缘故。“病军人”负过伤(“金疮”),适逢“秋气”已至,气候变坏,于是旧伤复发。从这里又可知道其衣着的单薄、破敝,不能御寒。于是,第四句又写出了三重“不堪”。此外还有一层未曾明白写出而读者不难意会,那就是“病军人”常恐死于道路、弃骨他乡的内心绝望的痛苦。正由于有交加于身心两方面的痛苦,才使其“哀吟”令人不忍卒闻。这样一个“蓬鬓哀吟”的伤兵形象,作者巧妙地把他放在一个“古城”的背景下,其形容的憔悴,处境的孤凄,无异十倍加。使人感到他随时都可能像蚂蚁一样在城边死去。
这样,通过加倍手法,有人物刻划,也有背景的烘托,把“病军人”饥、寒、疲、病、伤的苦难集中展现,它客观上是对社会的控诉,也流露出诗人对笔下人物的深切同情。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