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秋轮台》这首五律于公元756年(天宝十五年)诗人居轮台时所作。诗人于公元754年赴北庭,至今已历三年,诗中描绘初秋边塞景物.抒写久居边塞的惆怅心情。
诗的开头面句从地点“轮台”落笔写。地为“异域”,城为“孤城”,而又位于明山之外,雪海之边,两句互相补充,各分三层以写边地荒远苦寒,起调极为沉重。
诗的次两句则从时间“首秋”落笔写。“秋来”和“夏尽”点明“首秋”,雁为北地之氏“唯有雁”照应“孤城”二字;蝉为家乡之物,“不闻蝉”照应“异域”二字。“唯有”、“不闻”。从所见所闻,一正一反两个方而来写边地荒远苦寒。
诗的五、六两句从居住环境方面写。边地的秋风秋雨侵袭着诗人居住的蓬帐,来墙已经潮湿,帐幕发出胞气。上句景物诉诸视觉,下旬景物诉诸嗅觉,可见诗人置身子怎样的氛围之中。一“捞”一“格”,写边地初秋气候的恶劣,点染秋景气氛,勾划出一个极为凄苦的环境。
诗的最后两句仍从地点时间两方面着笔来写。“轮台万里地”,写边塞地点之远;“无事历三年”,写戍边时间之长。环境苦寒,秋日又至,家乡万里,归去无期,思念家乡宅切是不言而喻的。因面这两句实为诗人之所感。
这首诗由诗人所居异域而及诗人首秋所见,而及诗人边地所居,而及诗人心中所想,由远及近,层层写拢来,久居边塞的苦闷心情在首秋轮台的景物描绘中得到自然而又含蓄的表露。
首句为地理环境,异域,有别于内地,且在阴山之外;孤城雪海,竟然为沙漠之中的一块绿地。次句为气候环境,轮台之夏和秋季很短,夏季听不见蝉鸣,秋季看不见大雁,一不留神便进入冬季。三句为居住环境,住用来帐,不防雨。结尾为总结感叹,茫茫万里辽阔之轮台,白白在这呆了三年。能看出来,岑参此时有些伤感,不知是对此西域轮台不满意,还是因为未能建功立业长叹息。
轮台为古单于之地,风物民俗尽殊,即古之所谓异域。作者《轮台即事》破题即曰:“轮台风物异,地是古单于。”即写其风物之异,与异域之感。结句平实,然平中有奇,实中有虚。无事而于此偏远荒漠之地度过三年。其难熬可知,其感触可会,句外有无穷之意。
钱穆父曾写有《咏猩猩毛笔》,此诗为山谷和诗,借咏猩猩毛笔来说明为人处世应该有利于社会,而不应象杨朱一样。诗人从猩猩及毛笔想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深含着对人生命价值的追寻。这是因小见大的写法。“平生几两屐,身后五车书”之句极具惊心动魄的艺术震撼力。
全诗用了多个典故,有些典故的出处并不容易找到,因此读起来多少有些难懂。所以王若虚曾批评山谷的这首诗说:“此及俗子谜也,何足为诗哉!”但也应生到,山谷善于把故实剪裁到诗里,以表现新的内容。如“爱酒”、“能言”两个典故,把猩猩的生动活泼写了出来,此正所谓的“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平生”两句,王士祯谓曰:“超脱而精切,一字不可移易。”最后两句又是用典,一边固是赞扬钱穆父文章了得,一边又以此毛喻杨朱之毛,怪不得纪昀说:“点化甚妙,笔有化工,可为咏物用事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