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此诗纯是民歌体的一首诗,题目即由乐府古辞《休洗红二首》而来,而且从音调、字句上都仿拟《休洗红二首》的第一首(休洗红,洗多红色淡。不惜故缝衣,记得初按茜。 人寿百年能几何?后来新妇今为婆。),承用其岁月易逝、红颜易老之义而以“休洗红”起兴,转而以少妇送别的口吻,最后以喻作结,嘱咐恋人功成名就后早日归来,不要一去不返,久负芳容,语浅而情深。
“休洗红,洗多红色浅。”红纱绢洗得次数太多,难免褪色;红颜相思太久,自然憔悴。此处用比兴的手法说明岁月消磨,红颜易老,要珍惜青春时光。
“封侯早归来,莫作弦上箭”以女子口吻写其送别之际嘱托男子功成名就后及时归来,不要如离弦之箭一去不返,使自己独守空闺,坐愁红颜老。这两句纯属生气灌注的活泼口语,语意浅近如话,比喻新颖贴切,晓畅自然,通俗易懂。
全诗使用了比兴手法,节奏明快,言短情长,语重心长,在叮嘱的话语中,既有嘱托,更有深切的期盼,深深地揭示出少女对情人深切的爱情,感情纯真,极富意趣。但全篇都是女郎送别的口气,虽然想象丰富,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摹拟仿制的痕迹也还是比较明显的。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张岱是一位负奇才的杂家,他在戏曲方面造诣尤深,同时,他又是一位戏曲作家,可惜其戏曲作品未能流传下来。张岱写戏,不过是偶然为之,所谓“游戏词场”,但他酷爱戏曲艺术却是显而易见的。文章回忆了作者在崇祯二年(1629)路过镇江金山寺,兴致大发,即兴表演韩世忠抗金戏剧的故事。文中通过细致描写一位老僧的一连串动作,展现出了被惊醒的僧人们惊疑不定、惊喜交加的复杂情绪。全文语言流利畅达,刻画细腻传神。
首先,是人的情绪非常之好,停舟江口,月光溶溶,江涛漭漭,因之才有“余大惊喜”之情绪。于是乘兴又开船游于江上,这个乘兴,当是忽发奇想的第一契机,时至二鼓,来到大殿前,景致又自不同:四围寂寂,月光如霰。这又是一个刺激,人的情绪更加兴奋。其次,也是更主要的,是由于金山寺这个特定的地方,古往今来,就是征伐麈战之处。油然间,作者想起了与京口有关的历代兴亡遗事:王濬楼船,旧垒神鸦,京江怒涛,金山战鼓,……当年韩世忠,梁红玉就是在这里以八千兵勇大败兀术金兵十万。因而,作者遂有“唱韩蕲王金山及长江大战诸剧”之想。张岱在金山寺演的戏,名目不详,内容是很清楚的,后世京剧中有《战金山》,又叫《黄天荡》,都是取材《宋史》韩世忠本传及《说岳全传》,《双烈记》传奇的。张岱金山夜演的或即《双烈记》传奇的选出,亦未可知。
当时作者是赴兖州途经镇江,参读《陶庵梦忆》卷四之《兖州阅武》中有“辛未三月,余至兖州”的话,可知此行历时不短。由此推测,作者大概是在游历访古。金山夜戏演的是武戏,到了兖州又有阅武之举,这隐约透露出作者这一时期对国力不支所感到的忧虑,联系明亡后他对故国的深沉怀念以及“披发入山”,不与满清统治者合作的气节,颇有助于了解张岱其人的思想。
张岱为文,似无意于感人,然每每于寻常细寓的娓媚道来中,洋溢着深沉的情感,无论欢愉愁苦,都令人心驰神往,抚玩无厌。他特别善于点染,常常是在片言只语中传神入化。此则中写江上景物笔调十分别致:“月光倒囊入水”的“囊”字,“噀天为白”的“噀”字,都是神来之笔,颇耐寻味。特别是写老僧夜起看戏的一段,更令人叹为观止。写得一老僧活脱脱如在目前,一寺僧人便尽在眼底了,是谓一笔作百十笔用也。读张岱文,须特别注目于类似的筋节窍髓,其妙处每每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