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八句述舟行风涛之险.杜甫在岳阳受到当地朋友热情款待,在一个春水泛滥红日高照的时刻,躬腰告辞主人,乘着帆船,沿湘江南行。从岳阳到长沙是逆水行舟,朱崖澄澈,江涛汹涌,又遇恶风,可以想见,舟行极不顺利。诗人没有用夸张手法正面描写,“舟楫风涛之险”,却着力描写船夫、仆役废寝忘餐地与风浪搏斗,战胜艰险的经过。
九至二十句描写沿途所见官府横征暴敛迫使人民家破人亡的悲惨情景。浦起龙说:“中十二句,从‘采蕨’寡妇触发出来,随以‘闻见略同’句,推广畅论,极淋漓恺恻之致。”作者见到沿江山石间采蕨的妇女,因无钱缴纳苛捐杂税,只得把采来的野菜送到市场出售,用卖得的钱向官府交税。而她的丈夫此时已被繁重徭役折磨致死,她疲惫不堪,回到人烟稀少的村子,触景生情,号啕不止。诗人由亲眼见到令人摧肝折胆的悲惨景象,而联想平日听见与此大略相同的事例,同情之心由然生起。很显然,出现在诗人笔下的是具普遍意义的典型。 “贵人”们视人民如“莠蒿”,他们残酷剥削人民,不放过“锥刀之末”的微利。他们和爪牙“黠吏徒”巧立名目,勒索,掠夺百姓财物,造成千家逃亡,嗷嗷告谁。他从一个侧面深刻地揭露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反映了人民的痛苦,表现了热爱人民的精神。
最后两句带有总结性质。诗人说,此次乘舟远涉,历尽风涛之险,固然劳苦极了,但同繁重徭役赋税压迫下的人民相比,自己总还能生活下去。尽管暮春三月百花盛开的时节还穿着旧棉袄,但也感到心“甘”情愿。这当然是诗人无可奈何聊以自慰的话。一个曾经在朝廷任职的大诗人,在春暖花开季节尚无春衣更换,那么广大穷苦百姓当时生活的困苦就可想而知了。这两句也反映了杜甫把个人生活置之度外,始终关心着广大人民的痛苦的博大胸怀。
此诗是杜甫晚年之作,但从中可以看出,他精神不减当年,对黑暗社会现实进行深刻揭露和辛辣讽刺,依旧放射出现实主义的光芒。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这组诗共三首,其中第三首(“三日入厨下”)最受推崇。下面是中国唐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韵文学会常务理事兼诗学分会会长、安徽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余恕诚教授对此诗的赏析。
“新媳妇难当”——在旧社会人们普遍有这种看法。但也有些新媳妇在令人作难的处境中找到了办法,应付了难局,使得事情的发展带有戏剧性,甚至富有诗趣,像王建的这首诗所写的,即属于此类。这也是唐代社会封建礼教控制相对放松,妇女们的巧思慧心多少能够得以表现出来的一种反映。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古代女子嫁后的第三天,俗称“过三朝”,依照习俗要下厨房做菜。“三日”,正见其为“新嫁娘”。“洗手作羹汤”,“洗手”标志着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在婆家开始她的劳动,表现新媳妇郑重其事,力求做得洁净爽利。
但是,婆婆喜爱什么样的饭菜,对她来说尚属未知数。粗心的媳妇也许凭自己的口味,自以为做了一手好菜,实际上公婆吃起来却为之皱眉呢。因此,细心、聪慧的媳妇,考虑就深入了一步,她想事先掌握婆婆的口味,要让第一回上桌的菜,就能使婆婆满意。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是多么聪明、细心,甚至带有点狡黠的新嫁娘!她想出了很妙的一招——让小姑先尝尝羹汤。为什么要让小姑先尝,而不像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那样问她的丈夫呢?朱诗云“画眉深浅入时无”,之所以要问丈夫,因为深夜洞房里只有丈夫可问。而厨房则是小姑经常出入之所,羹汤做好之后,要想得到能够代表婆婆的人亲口尝一尝,则非小姑不可。所以,从“三日入厨”,到“洗手”,到“先遣小姑尝”,不仅和人物身份,而且和具体的环境、场所,一一紧紧相扣。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沈德潜评论说:“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
《新嫁娘词》所具有的典型意义,固然可以使人联想到这些,但是要直接就写这些入诗,则不免带有庸俗气。而在这首诗中,因为它和新嫁娘的灵机慧心,和小姑的天真,以及婆婆反将入于新嫁娘彀中等情事联系在一起,才显得富有诗意和耐人寻味。
像这样的诗,在如何从生活中发现和把握有诗意的题材方面,似乎能够给读者一些启示。
读这首诗,人们对新嫁娘的聪明和心计无疑是欣赏的,诗味也正在这里。新嫁娘所循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推理过程:一、前提:长期共同生活,会有相近的食性;二、小姑是婆婆抚养大的,食性当与婆婆一致;三、所以由小姑的食性可以推知婆婆的食性。但这样一类推理过程,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和诗相结合。像有人在笺注此诗时所讲的:“我们初入社会,一切情形不大熟悉,也非得先就教于老练的人不可。”(喻守真《唐诗三百首详析》)
道教的神话常常会激超诗人的丰富想象,仿佛道士们过的也是神仙生活,也能摆脱人世间的种种限制,享受神仙的超脱和自由,以满足他们向往自由的心理和愿望。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就是这样。
“元丹丘,爱神仙。”正因为元丹丘喜好神仙之术,所以他才长期在嵩山修炼。下三句就是他常年在嵩山中求仙学道的夸张描写:“朝饮颍川之清流,暮还嵩岑之紫烟,三十六峰常周旋。”诗中把元丹丘长期在嵩山的活动浪漫化,夸张地说成是一天之内的活动,仿佛他已成仙得道,有了神仙飞腾之术。早上,他还在清清的颍川边饮水,晚上就出现在紫烟缭绕的嵩山峰顶,在嵩山三十六峰的绝顶灿列处都有元丹丘的踪迹。嵩山在今河南登封,是五岳之一的中岳。唐时这里是道教最盛的地方。著名的道教胜地嵩阳观和中岳庙就在这里。嵩山有太室、少室二山,二山各有三十六峰,共计七十二峰。大概在唐时嵩山有名字的只有三十六峰,后来愈来愈多,但三十六峰也只是一个约数,言其多而已。
下面诗中着重写元丹丘的神通:“长周旋,蹑星虹。身骑飞龙耳生风。横河跨海与天通。”以上诗句意即脚踏星虹,身骑飞龙,速度之快,星驰电闪,只觉得两耳生风。可以横跨江河,飞越大海,在天空自由邀游,一直通向神话中的天国。这与屈原《离骚》中的乘飞龙遨游天国是同一寓意,即借飞升以向往自由,借游仙以寄托理想。
诗的最后一句说。“我知尔游心无穷。”《文苑英华》“游心”作“心游”,意思就更为明显。原来“蹑星虹”、“乘飞龙”,“横河跨海”的无穷之游,都只是“心游”而已。这一切都是诗人想象中的产物。并非真实。原来只是精神上的一番自由和逍遥之游。这与庄子“游心”(《庄子·则阳》:“知游心于无穷。”)的精神遨游是完全一致的。
此诗赞扬元丹丘爱神仙。“爱神仙”是全诗之眼。诗中故意把元丹丘写成一个能骑龙升天、横河跨海的神仙,表达了诗人对老友的美好祝愿,也是对老友的戏谑。李白真心希望元丹丘像神仙一样的自由快活,当然这也是李白自己的愿望。诗是歌谣体,用三、三、七的句式,使诗句更加活泼,富有变化。诗的前半首和后半首结构重叠,有一种长短相间,循环复沓的音乐美。后半首的首句与前半首的来句还用顶针格的修辞手法,使前后段自然衔接,天衣无缝。此诗有语言明白如话,自然天成的民歌风味,读起来朗朗上口。由此可见,李白在学民歌方面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此诗就是他学习民歌的优秀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