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联写烈土的品德和才干,正因为烈士的德才兼备,他的逝去也就更使人感到痛惜;后两联写出刘道一烈士牺牲后的斗争形势和对革命事业必胜的信心。全诗哀挽死者,激励生者,慷慨悲歌,沉雄豪壮。
首联“半壁东南三楚雄,刘郎死去霸图空”,孙中山首先想到的是刘道一生前发动武装起义的三楚地区。孙中山说,湖南湖北一带地区,在中国东南半壁江山占很重要的地位。它地形险要,开展革命活动极有战略意义。但由于刘郎一死,使宏伟的革命计划落空了。开头两句诗既见一位革命家对革命事业高瞻远瞩的襟怀,又充满着对死难者无限惋惜、哀悼之情。一个“雄”字,一个“空”字,一开一阖,一扬一抑,含蕴着丰富的思想感情,字字句句铿然作金石声。
颔联紧承首二句,伸足自己的深悲剧痛:“尚余遗业艰难甚,谁与斯人慷慨同!”刘道一遗留下来的革命重担是十分艰巨的,有哪一个能像他一样慷慨激昂地抛头颅、洒热血呢!孙中山先生极口称赞刘道一为革命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深深感叹这种热血男儿的难得,同时也就倾泻出对死者极其沉痛的悼念。
颈联“塞上秋风悲战马,神州落日泣哀鸿”,诗人描绘了一幅外患内忧交相煎迫的景象:边地战马在秋风中嘶鸣,塞上烽火熊熊燃烧,外国帝国主义正虎视眈眈,,伺机入侵;而国内满清政权如日薄西山,气息奄奄,政治腐败不堪,人民流离,哀鸿遍野。此时此际多么需要革命志土奋起救亡图存,而恰在此时,刘道一同志与他的同志永别了,令人怆然涕下。笔墨酣畅饱满,情思悠悠不尽。
尾联从眼前的沉痛一笔宕开,描绘一幅革命胜利的前景:“几时痛饮黄龙酒,横揽江流一奠公。”刘道一同志,安息吧!有朝一日,同志们将推翻满清,直捣黄龙,把酒洒在大江之上祭奠你的英灵!
该诗多处用典取事,但都自具特色而耐人品味,令人激赏。孙中山就于诗中妙手巧借典籍史事化为己用,遂能以少许语言表达深广意蕴。其用典取事有三大优点:一是熨贴精当,饶有情韵。如“三楚”“哀鸿”等,字里行间蕴藉着丰富的潜台词,体现了“篇中有余味”“句中有余意”和“神余言外”的高超要求,却都恰切、新鲜,于全诗的整体意境中显得圆润而条贯。二是避直就曲,富于造型。如“神州落日”“痛饮黄龙酒”等,都是意象生动、形态鲜明的用典佳例。以“黄龙”一典而言,由于岳飞故事早已家喻户晓,此典一用,立即在人们面前再现出一队队威武雄壮、纪律严明、所向披靡、百姓拥戴的将士形象,令人眼明心亮,豪气顿生。三是大胆反泼,妙化新意。古人诗词中“临江酾酒”本是常事,但那只是一般地浇酒祭江,藉以倾发其抑郁情怀,往往带有消沉的色彩。而孙中山却以“横揽江流”这矫健豪雄的气概英姿,一反“临江酾酒”旧典的迟暮之气,并进而一扫古往众多吊亡诗词哀悯凄戚的感伤色彩,做到了在借典用事上能“反其意而用之者,非学业高人、超越寻常拘挛之见。总之,此诗于沉雄,悲壮中焕发出激越、磅礴、浩瀚、高兀的阳刚美。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尊前集》此词归于李白。从词的内容风格看,接近敦煌民间词,可能是民间曲辞而托名李白的。《草堂诗余》前集卷下作宋末陈达叟词,《历代诗余》卷九作南宋陈以庄词,皆误。
词中“衡阳雁”,犹云南飞雁。雁是候鸟,秋来南飞,传说到衡阳为止,不过湖南衡山的回雁峰。“一行书”,用雁足传书故事。汉苏武出使匈奴,被放到北海冰雪中牧羊。汉昭帝派使者去要回苏武,匈奴诡称苏武已死。使者对单于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雁足中带着信,说苏武在某大泽中。单于只得把苏武放回。又雁行排成“一”字,即一行书,这里语带双关,责怪丈夫人不如雁,雁有千声万字,他却一个字也不托飞雁捎来。
此词以思妇的口吻述说:秋雁打从作客北地的丈夫那边飞来,因此见雁思人。但是,雁能传书,他为什么不托大雁捎个信来呢?岂不是太薄情了吗?于是不禁转而怨恨起来,甚至气得哭了,发誓来春雁北归时也不给他带信。这种气愤和责怪,不免毫无根据,错怪对方,但却是情极而生,表明思念之深和悬望之切。要是一旦来书,不知该多么高兴和欣慰。词中痴语,怨语,实际上都是情语。从见雁起兴,到最后赌气罚咒,生动地表现了词中人物的心理和情态,使这首词富于民歌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