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以诗的形式,正确评价了谢脁的艺术成就及其地位,对这位文坛奇才过早地死于非命,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和感伤。诗人沈约雅爱谢脁的五言诗,他经常赞叹:“二百年来无此诗也。”(《南齐书·谢脁传》)此诗前四句就是这一高度评价的具体化。诗人沈约认为,谢脁才华杰出,荦荦独占文坛鳌头,具有很高的地位。这是因为,其诗之“调”与“思”都与众不同。诗思高华,追风逐云,灵秀而飘逸,固非常人可以攀比;而诗的铿锵音调,优雅动听,都堪与音乐之声媲美,犹令人赏心惬意。这里的“调”,已不仅仅是指诗的自然音节,也兼指沈约、谢脁等人率先追求的诗的人工音律,即声律。诗人沈约醉心于追求诗的声律之美,他著《四声谱》,创“四声八病”之说。谢脁、王融等人积极响应,身体力行,把沈约的声律说运用于诗歌创作之中,开创了风靡一时的“永明体”。沈约和谢脁都是“永明体”的代表诗人,而“永明体”实际上成了古体诗向近体诗过渡的桥梁。由此可见,在对诗的“调”的认识与追求上,他们是灵犀相通、默契一致的。所以,沈约这里称赞谢脁诗“调与金石谐”,确是知音之评。
后四句对谢脁的不幸遭遇,寄寓了深切的同情。沈约这里先盛赞谢脁品质高洁,接着一曰“忽随人事往”,“人事往”指非自然死亡,而“忽随”二字更透露出非同寻常的意味,暗示谢脁是死于非命;二曰尺璧之质而与丘壤同污,埋没于地下,实在可叹可惜。这样,诗人便在这里着意造成了品质之优秀和生命之短暂的反差,由此发抒出对谢脁不幸遭际的无比惋惜之情,感情激烈、发露,溢于言表。
爱其美才而悲其横死,是此诗的主旋律。全诗评骘公允,不谀不贬,因而成为品评谢脁的千古不易之辞;真情率意,不假雕饰,因而又是千古悼亡怀友的传诵之作。
这首诗,叙离别而全无依依不舍的离愁别怨,写得慷慨激昂,议论滔滔,形象丰满,别具一格。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下笔挺拔刚健,调子高昂,一扫送别诗的老套,生动地勾勒出主人公性格的坚强刚毅,真有一种“直疑高山坠石,不知其来,令人惊绝”(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的气势,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彩笔浓墨描画出大丈夫的壮伟形象。威武潇洒,胸怀开阔,风度不凡,气宇轩昂,仿佛是壮士奔赴战场前的杖剑壮别,充满着豪情。
颈联运用成语,描述大丈夫的人生观。“蝮蛇螫手,壮士解腕”,本意是说,毒蛇咬手后,为了不让蛇毒攻心而致死,壮士不惜把自己的手腕斩断,以去患除毒,保全生命。作者在这里形象地体现出壮士为了事业的胜利和理想的实现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颈联如此拓开,有力地烘托出尾联揭示的中心思想。“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尾联两句,总束前文,点明壮士怀抱强烈的建功立业的志向,为达此目的,甚至不惜“解腕”。那么,眼前的离别在他的心目中自然不算一回事了,根本不值得叹息。
此诗以议论为诗,由于诗中的议论充满感情色彩,“带情韵以行”,所以写得生动、鲜明、激昂、雄奇,给人以壮美的感受。
这首诗是诗人被俘后路过建康(今南京)所作。前六句主要写了建康的历史地位、变化以及人民的不幸。最后两句对月抒怀,表达祖国河山为外敌所占的无奈和沉痛。
“金陵古会府,南渡旧陪京。”点明建康地位的诗句,很有王勃《滕王阁序》的开头:“豫章故郡,洪都新府”的意味。不过这两句并非在泛泛地介绍建康的历史,而是把它放在“会府”、“陪京”的位置上,使之越发显示出同国家兴亡的关系来,并进而说明作者所以一入建康便感慨系之的原因。同时,句中的一个“旧”字,还仿佛表示:陪京之事,已为陈迹,只可追抚,不得而再了。
“山势犹盘礴,江流已变更。”继言建康的变化。山势既然盘礴,江流也当依旧,这才是生活的真实,因为改朝换代并不能使山河改观。然而,国家变了,人事变了,作者的感情也变了,所以在诗人看来山势依旧,而江流已非,这种用艺术的真实“破坏”生活的真实而成的句子,古人叫做“无理语”。“无理语”有极强的表现力,清人贺裳称之为“无理而妙”(《皱水轩词签》),并说:“理实未尝碍诗之妙······但是千理多一曲折耳”(吴乔《围炉诗话》引)。之所似能够“多一曲折”,是由于感情的作用;反过来又因为有了这一曲折,感情被表达得更集中、更突出了。
“健儿徙幽土,新鬼哭台城。”则是说这里最大的变化是这里的人。元人入主中原后,宋朝的忠臣良将非迁即死。“健儿”、“新鬼”包括了忠于宋室的一切人;“徙幽土”、“哭台城”则是他们最可能有的归宿。本应居于城中的人偏徙幽土,含冤的鬼魂竟哭于往日繁华的台城,这里叙写的是建康的现实,也泣诉了作者的情怀。从写法上看,中间四句采用两两相对的形式:三、五句真事直写,朴素、有力;四、六句虚事实描,强烈、感人。
“一片清溪月,偏于客有情。”写对月伤怀。大约是山河供愁、人事催泪,所以当不堪回首的时候,作者只能掉头去看“清溪月”。也只有这月“偏于客有情”。有何情,作者不说,但从亡国以后的陪京“月”,同被俘以后解送北上的“客”的联系中不难得出答案。这里,诗篇以欲言又止的姿态刹尾,是有意留给以广阔的想象天地。无言的结果,可能敌得过万语千言。
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宗泽是宋代与岳飞齐名的抗金名将,陆游有两句著名的诗“公卿有党排宗泽,帷幄无人用岳飞”(《剑南诗稿》卷二五《夜读范至能〈揽辔录〉言中原父老见使者多挥涕感其事作绝句》),就是把两人相提并论的。他的诗虽所存不过二十来首,但一部分诗从一个抗金将领的角度反映了宋朝的抗金战争,很有特色。《早发》便是其中较为有名的一首。
《早发》写宗泽率领自己的军队于清晨出发,去进行一次军事活动。全诗的气氛可以用诗中的一个“静”字来概括。这“静”既是早晨的大自然所特有的宁静,又是纪律严明的宗泽部队行军时的肃静,更是一场激战即将来临之前的寂静。这三种“静”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逼真的行军图。
“繖幄垂垂马踏沙”,写的是行进中的军队。“繖幄”是主帅行军时所用的仪仗,“垂垂”是张开的伞有秩序而无声地移动的样子,给人以静悄悄的感觉。“马踏沙”给人的感觉也是这样,那战马踩着沙地所发出的沙沙声,更衬托出行军队伍的整齐与肃静。这一句的特色,就在于用一个视觉画面表现了一个听觉印象;而行军队伍的肃静不哗,正是反映了宗泽部队的纪律严明,有战斗力。
“水长山远路多花”写了行军队伍周围的自然景色。悠长的流水、绵亘的远山、点缀于路旁的野花,这三者所构成的意境,是一种大自然在清晨时分的静谧。大自然的宁静与行军队伍的肃静互相映衬。“水长山远”既是说的自然景色,又暗示了行军路线之长。而宗泽既有闲情雅致欣赏周围的山水花草,则表明他对即将来临的军事行动早已成竹在胸,为下面一句的正面描写作了很好的铺垫。
“眼中形势胸中策”,正面描写了主人公的思想活动。“眼中形势”,是指当时的抗金形势;“胸中策”,是指他将要采用的战略战术。宗泽骑在马上,分析着当时的形势,考虑着自己的对策,觉得一切都已了然于胸中。正因为这样,所以“缓步徐行静不哗”,让部从放慢速度,坚定而又稳重地向前行进,静悄悄地没有喧哗之声。最后一句所表现的,是一种名将指挥下的部队的风貌。在“静不哗”中,既表现了严明的纪律,也表现了激战来临之前的肃穆气氛。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它平平实实,不作豪迈语,却写出了一个大将的风度,一直脍炙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