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全诗分四层,第一层四句,交代时间及其环境气氛。"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下文要说的事情就发生"人倍忙"的五月。这两句总领全篇,而且一开头就流露出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一派丰收景象,大画面是让人喜悦的。可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丰收景象下农民的悲哀呢?
第二层八句,通过具体的一户人家来展现这"人倍忙"的收麦情景。婆婆、儿媳妇担着饭篮子,小孙儿提着水壶,他们是去给地里干活儿的男人们送饭的。男人天不亮就下地了;女人起床后先忙家务,而后做饭;小孙子跟着奶奶、妈妈送饭时一齐到地里。她们是要在饭后和男人们一道干下去的。你看这一家忙不忙呢?"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这四句正面描写收麦劳动。他们脸对着大地,背对着蓝天,下面如同笼蒸,上面如同火烤,但是他们用尽一切力量挥舞着镰刀一路向前割去,似乎完全忘记了炎热,因为这是"虎口夺粮",时间必须抓紧呀!舍不得浪费。天气如此之热,白天又如此之长,而人们却竭力苦干,就怕浪费一点时间,可见人们对即将到手的麦子的珍惜程度。"惜"字在这里用得非常好,是用一种违背人之常情的写法来突出人们此时此地的感情烈度。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有"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之语,"愿"字的用法与此处"惜"字的用法正同。
笫三层八句,镜头转向一个贫妇人,她被捐税弄得破了产,现时只能以拾麦穗为生,这是比前述阖家忙于收麦者更低一个层次的人。你看她的形象:左手抱着一个孩子,臂弯里挂着一个破竹筐,右手在那里捡人家落下的麦穗。这有多么累,而收获又是多么少啊!但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收麦的时候,还有麦穗可捡,换个别的时候,就只有去沿街乞讨了。而她们家在去年、前年,也是有地可种、有麦可收的人家呀,只是后来让捐税弄得走投无路,把家产,土地都折变了,至使今天落到了这个地步。第四层六句,写诗人面对丰收下出现如此悲惨景象的自疚自愧。
作品的题目叫《观刈麦》,而画面上实际出现的,除了刈麦者之外,却还有一个拾麦者,而且作者的关心也恰恰是更偏重在后者身上。他们二者目前的贫富苦乐程度是不同的,但是他们的命运却有着紧密的联系。今日凄凉可怜的拾麦穗者是昨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又安知今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明日不沦落成凄凉可怜的拾麦者呢?只要有繁重的捐税在,劳动人民就永远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作者在这里对当时害民的赋税制度提出了尖锐批评,对劳动人民所蒙受的苦难寄寓了深切的同情。而且不是一般的同情,是进而把自己摆进去,觉得自己和劳动人民的差别太大了,自己问心有愧。这时的白居易的诗歌确实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情绪,呼出了劳动人民的声音。
这首诗写作上的基本特点是不带任何夸张地、如实地描写现实生活场景。他选取了举家忙碌和凄凉拾穗这两个镜头,使之构成强烈对比。前者虽然苦、虽然累,但他们暂时还是有希望的,至于后者,则完全是断梗浮萍,朝不保夕了。两个镜头所表现的场面、气氛、形象、心理都很好。
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
这是一首写景抒怀诗。一二句写鱼梁洲渡头日暮十分喧闹,并以此衬托诗人沉静和洒脱超俗的胸怀。三四句写人们归家,诗人去鹿门,写出了世人与诗人不同的归途。五六句写月光照耀,夜登鹿门山的情景,表现出隐逸的情趣和意境。最后两句写庞公隐居之所,岩壁门外,松径寂寥,只有诗人与山林相伴,与尘世隔绝,诗人恬淡超脱的隐士形象跃然纸上。
“山寺钟鸣昼已昏,渔梁渡头争渡喧。”写诗人傍晚江行的见闻。
首句写白昼已尽,黄昏降临,幽僻的古寺传来了报时的钟声,次句写沔水口附近的渔梁渡头人们急于归家时抢渡的喧闹,首句表现的是安宁静谧的环境,次句却表现喧嚣,形成了鲜明而强烈的比照,这是远离人寰的禅境与喧杂纷扰的尘世的比照。
第二联,前句承“渔梁”诗意,是写村人各自上岸还家;后句承“山寺”诗意,写自己回到鹿门。这两句是以人归引出自归,作为前文的具体补述。两种归途展现两样不同的心境,这又是一个比衬,从中表现出诗人与世无争的隐逸志趣和不慕荣利的淡泊情怀。
“鹿门月照开烟树,忽到庞公栖隐处。”中鹿门山的林木本为暮霭所笼罩,朦胧而迷离,山月一出,清光朗照,暮雾竟消,树影清晰。诗人完全被大自然陶醉,他忘情地攀登着崎岖的山路,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庞公昔时隐居的地方。这微妙的感受,亲切的体验,表现出隐逸的情趣和意境,隐者为大自然所融化,至于忘乎所以。孟浩然仰慕庞公的志节,他在《登鹿门山怀古》中也吟有“昔闻庞德公,采药遂不返。隐迹今尚存,高风邈已远”的诗句。
“岩扉松径长寂寥,惟有幽人自来去。”中这“幽人”,既指庞德公,也是自况,因为诗人彻底领悟了“遁世无闷”的妙趣和真谛,躬身实践了庞德公“采药不返”的道路和归宿。山岩之内,柴扉半掩,松径之下,自辟小径。这里没有尘世干扰,唯有禽鸟山林为伴,隐者在这里幽居独处,过着恬淡而寂寥的生活。
全诗虽歌咏归隐的清闲淡素,但对尘世的热闹仍不能忘情,表达了隐居乃迫于无奈的情怀。感情真挚飘逸,于平淡中见其优美,真实。显然,这首诗的题材是写“夜归鹿门”,颇像一则随笔素描的山水小记。但它的主题是抒写清高隐逸的情怀志趣和道路归宿。诗中所写从日落黄昏到月悬夜空,从汉江舟行到鹿门山途,实质上是从尘杂世俗到寂寥自然的隐逸道路。
此诗通过描写诗人夜归鹿门山的所见所闻所感,抒发了诗人的隐逸情怀。整首诗按照时空顺序,分别写了江边和山中两个场景,先动后静,以动衬静,写出鹿门清幽的景色,表现诗人恬静的心境。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