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颀的送别诗,以善于描述人物著称。此诗就是他的一首代表作,约写于陈章甫罢官启程返回故乡之时,李颀送他到渡口,作此诗送别。
陈章甫是个很有才学的人,原籍不在河南,不过长期隐居在嵩山。他曾应制科及第,但因没有登记户籍,吏部不予录用。经他上书力争,吏部辩驳不了,特为请示执政,破例录用。这事受到天下士子的赞美,使他名扬天下。然其仕途并不通达,因此无心官场之事,仍然经常住在寺院或郊外,活动于洛阳一带。这首诗大约作于陈章甫罢官后登程返乡之际,李颀送他到渡口,以诗赠别。前人多以为陈章甫此次返乡是回原籍江陵老家,但据诗中所云“旧乡”“故林”,似指河南嵩山而言。诗中称陈章甫为“郑国游人”,自称“洛阳行子”,可见双方同为天涯沦落人。诗人通过对外貌、动作和心理的描写,表现了陈章甫光明磊落的胸怀和慷慨豪爽、旷达不羁的性格,抒发了作者对陈章甫罢官被贬的同情和对友人的深挚情谊。
诗的开头四句,轻快舒坦,充满乡情。入夏,天气清和,田野麦黄,道路荫长,骑马出门,一路青山作伴,更怀念往日隐居旧乡山林的悠闲生活。这里有一种旷达的情怀,显出隐士的本色,不介意仕途得失。然后八句诗,用生动的细节描绘,高度的艺术概括,赞美陈章甫的志节操守,见出他坦荡无羁、清高自重的思想性格。前四句写他的品德、容貌、才学和志节。说他有君子坦荡的品德,仪表堂堂,满腹经纶,不甘沦落草野,倔强地要出山入仕。“不肯低头在草莽”,指他抗议无籍不被录用一事。后四句写他的形迹脱略,胸襟清高,概括他仕而实隐的情形,说他与同僚畅饮,轻视世事,醉卧避官,寄托孤云,显出他入仕后与官场污浊不合,因而借酒隐德,自持清高。不言而喻,这样的思想性格和行为,注定他迟早要离开官场。这八句是全诗最精采的笔墨,诗人首先突出陈的立身坦荡,然后写容貌抓住特征,又能表现性格;写才学强调志节,又能显出神态;写行为则点明处世态度,写遭遇就侧重思想倾向。既扣住送别,又表明罢官返乡的情由。“长河”二句是赋而比兴,既实记渡口适遇风浪,暂停摆渡,又暗喻仕途险恶,无人援济。因此,行者和送者,罢官者和留官者,陈章甫和诗人,都在渡口等候,都没有着落。一个“未及家”,一个“空叹息”,都有一种惆怅。而对这种失意的惆怅,诗人以为毋须介意,因此,末二句以试问语气写出世态炎凉,料想陈返乡后的境况,显出一种泰然处之的豁达态度,轻松地结出送别。
就全篇而言,诗人以旷达的情怀,知己的情谊,艺术的概括,生动的描写,表现出陈章甫的思想性格和遭遇,令人同情,深为不满。而诗的笔调轻松,风格豪爽,不为失意作苦语,不因离别写愁思,在送别诗中确属别具一格。
汪元亨的《朝天子·归隐》共二十首,就体段来说,前人或名为“重头”,或称为“联章”。这里所抄录的是其第二首。
前三句写其归隐的生活:不为衣食操心,不为名利劳神,有时“歌咏楚词”,有时“赓和杜诗”,有时“临写羲之字”。悠闲,风雅,用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的话来说,是“无半点尘俗闷”。“楚词”即“楚辞”,指以屈原《离骚》为代表的“书楚语,作楚声,记楚地,名楚物”的诗歌。为了欣赏楚辞的韵味,吟时必须节奏舒缓,因此特于“歌咏”之前恰 切地置一“长”字,强调其声调的曼长,表现其陶醉的神情。“杜诗”,指诗圣杜甫的诗歌。“赓和”是接在后面模仿别人诗歌的题材或体裁而写作。杜甫曾说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晚节渐于诗律细”。为了要踵武诗圣,握笔时必须十分认真,因此特于“赓和”之前以恰切地置一“细”字,强调其字斟句酌的细心,表现其推敲的神态。“羲之”,即被人尊为书圣的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临写”之前的“闲”字,是安静的意思,是用以表现临摹王羲之书法时,聚精会神,没有丝毫杂念之心境的。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四首中说“长歌楚些吊湘魂,谁待看匡时论。”可以与这三句相互发明。
接下来的第四、五句,写其归隐的处所,兼表相关的主观意向。就处所来说,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其地理位置在远离“朝市”的“乱去堆里”的高山深处;二是其房舍的质量为简陋的“茅茨”。曲的语言,“不贵熟烂而贵新生”,作者在这里不用现成的“白云深处”,而铸造出“乱云堆里”,便是有意识地避熟就生,并增加语言形象的视觉感。“茨”,用芦苇、茅草盖的情屋顶。《诗·小雅·甫田》:“如茨如染。”郑玄笺:“茨,屋盖也。”“朝市”,犹言都会,指繁华的闹市。相关的主观意向,是对“朝市”的厌恶,“无意居”,对“乱云堆”里的“茅茨”的喜爱,有意“结”。为什么厌“朝市”而喜“乱云堆里结茅茨”呢?作者在这一组诗的第一首中说的“远红尘俗事冗”,正好可以移来做为注脚。
第六、七、八句,写其归隐的原因。这原因来自作者对历史人物命运的总结,是他在这一组诗中经常使用的音符。“珠履三千”,用战国春申君事。《史记·春申君列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这里是借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奢华。“金钗十二行”用唐代牛僧孺(思黯)事。《山堂肆考·角集》二十三:“白乐天尝方言牛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三千两,而歌舞之妓甚多,故答思黯诗云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这里是指以泛指承君主恩宠的势家豪门的姬妾众多。这两句,对偶成文,词藻华丽,触笔无多,但其富贵、煊赫的气象,已经跃然纸上了。紧接着的“朝承恩暮赐死”一句,陡然一转,说明“福兮祸之所伏”,富贵荣华难以久长。早晨刚刚得宠,晚上便会被杀。这真是当头棒喝,足以令人惊心动魄,冷汗淋漓,不胜恐惧之至。
最后的三句,写归隐的志向:要像商山四皓的采此芝于商山和严子陵的理钓丝于桐江,彻底与功名事决裂,以渔樵生活终老。“采商山紫芝”,用商山四皓事,意谓隐于山林。秦末,东园公、甪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为避乱而隐居商山。四人年皆八十有余,须眉皓白。高邦建汉为皇帝后,想要把他们罗致到朝廷来辅政,结果没有办到。“商山”,在今陕西商县东南,林壑深邃,形势优胜。“紫芝”一句灵芝,是一种菌类植物。“理桐江钓丝”,用严子陵事。意谓隐于水滨。严子陵,本姓庄。少年时与东汉的开国之君刘秀同游学,刘秀即帝位后,他变姓句而隐居不见。后来刘秀找到了他,任为谏议大夫,他不肯就职,归隐于富春山,垂钓于桐县南之江滨。“毕罢了功名事”这一末句,肯切坚决,字声合谱。作者这一组诗的第七首中的“功名事莫求”,第十七首中的“断绝了功名念”,都与这一句意同。“毕罢”,元时俗语,意为了结,撇下。
用事较多是这首小令的特点之一,亦是其缺点。不论其“珠履三千,金钗十二”,还是其“采商山紫芝,理桐江钓丝”,都做到了如王骥德《曲律》所说的,“引得的确,用得恰好”,“明事暗使”,用在句中,令人不觉,如禅家所谓撮盐水中,饮水乃知咸味。
此篇通过孤儿对自己悲苦命运和内心哀痛的诉述,真实有力地描绘了了社会的人情冷漠与人们道德观念的扭曲,揭露了社会关怀与信任基础解体前的黑暗与冷血,是一首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感染力的优秀诗作。
全诗分为三部分:一、首三句孤儿慨叹自己偶然生在世上,偏偏数他命苦。“遇”是“偶”的假借,“遇生”意思谓偶然而生。以慨叹之语带起全篇,一开始就引人进入充满悲剧气氛的情境之中。二、“父母在时”至“当兴校计”,历叙孤儿年年月月、无休无止地遭受兄嫂种种虐待,是诗的主体部分。三、“乱”词以孤儿不堪兄嫂折磨的绝望心绪作结,既贯连第二部分的叙事,又与第一部分慨叹之词遥为呼应。
其中第二部分又可分为这样三段:
第一段从“父母在时”至“孤儿泪下如雨”。孤儿的生活以父母去世为界线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时期。“乘坚车,驾驷马”,未必完全是实际情形的写照,更可能是孤儿在留恋昔日安乐生活时产生的一种心理映象,但也说明了他当年在家中娇子的地位。父母死后,他即刻沦为兄嫂不化钱雇用的奴婢仆役。“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是诉说他行贾路途遥远。“头多虮虱,面目多尘土”,正写出他一路上餐风宿露的艰辛。可是寒冬腊月回到家中,他却“不敢自言苦”,兄嫂的冷酷和孤儿的畏惧,由此可见。前人指出:“苦极在不敢自言。”(谭元春评语,《古诗归》卷五)深中其微。回家后,孤儿得不到片刻休息,兄嫂又将一大堆繁重的家务推到他身上,刚在“高堂”置办好饭菜,又赶紧奔向“殿下堂”去照管马匹。“行”意思是复,“取”通趋,意谓急走。用“行取”二字将“办饭”和“视马”二件活连在一起,于不间断中更显出促迫和匆忙,如见孤儿气喘吁吁不堪劳累之状。孤儿生活从“乘坚车,驾驷马”沦为“行贾”、“视马”,今昔对照异常鲜明,这比单单状说诸般苦事,更能激起心灵的震荡。
第二段从“使我朝行汲”至“下从地下黄泉”。孤儿冒寒到远处取水,朝出暮归。他双手为之皴裂,脚上连双草鞋都未穿,踩着寒霜,心中哀切。更有甚者,覆盖在寒霜下的荆棘无情地扎进他的腿,拔去后,其刺却折断在胫肉中,剧痛难忍,这使孤儿更加悲哀,泪涕涟涟(“渫渫”,水流貌;“累累”,不断)。兄嫂只把他当作供使唤的工具,从未关心过他的寒暖,他冬天没有短夹袄御寒,夏天没有单衣遮体。诗中“足下无菲”、“冬无复襦,夏无单衣”,三个“无”字概括了孤儿一年四季衣着褴褛不完的苦状。他的生活毫无乐趣,因此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如果说第一段“泪下如雨”尚表现为一种哀感,第二段“下从地下黄泉”则已经转为厌生,这表明孤儿的心绪朝着更消沉的方向作了发展。
第三段从“春气动”至“当兴校计”。阳和流布,绿草萌芽,从寒冻中苏醒过来的大自然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孤儿的生活却依然是那祥困苦,三月里他要采桑养蚕,六月里又要收菜摘瓜,这是言其大端。诗歌接着叙述收瓜一事,笔笔生哀。孤儿受兄嫂驱迫去收瓜是一悲;年幼体弱,不堪其劳,致使瓜车翻倒,此又一悲;路人不予相助,反而趁机白吃其瓜,此更是一悲。孤儿本当斥责路人不义之行,然身单力薄,不足与之抗衡,只好转而苦苦哀乞于人;然而,值此社会崩溃之际,谁还跟你讲仁义道德、仁义亲爱,不仅不帮忙反而乘乱抢瓜,社会的冷漠与人情的淡薄可见一斑。这也是对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警示吧!作者如此周详委折,描写入微,极状孤儿悲苦,严厉抨击了社会与人性的黑暗面,是汉乐府成功运用细节叙述故事、刻画人物突出的一例。
这一段与最后的“乱”词叙事连贯,并反映出孤儿心理的进一步变化。孤儿哀乞路人还他瓜蒂,好让他带回家去点数,冀望因此而减轻兄嫂对自己的贵罚。“独且急归”,是说孤儿要(“独”即将要)赶快回家去,以便在兄嫂风闻覆瓜之事前向他们说明事由。然而当他走近居地,已听见兄嫂“譊譊”怒骂声——他们已经得知此事,不会再听孤儿的解释,等待他的凶毒的后果可想而知。孤儿在投诉无门的境况下,再一次想到已故的父母,想到轻生,这与前面“父母已去”和“下从地下黄泉”相互回应,同时也表现出孤儿覆瓜之后,其心理由侥幸到绝望的急剧转变。
全诗采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较完整地反映出孤儿命运的线型流程。作品艺术上的这种构思与主人公孤儿的身份正相适宜,因为孤儿的痛苦不仅表现在他平时干活的繁重劳累,还反映在他无人可与诉说,无人愿与交谈的孤独处境;他的痛苦也不单是来自一时一地突发的事端,在长年累月供人驱使和遇到的大量琐碎细事中都无不伴有他哀痛的泪水。故作者选择自述方式,通过许多生活琐事来反映孤儿痛苦的一生,更具有真实感。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讲述者话题中心比较分散。一会儿写不堪兄嫂使唤,一会儿写他自己体貌瘦羸龌龊,衣饰不完,一会儿写郁结心头的悲怆怨怒,这三部分内容依次出现构成一个周期,整首诗主要就由它们回复迭现的变化而组成。孤儿话题中心的分散,一方面反映了他因痛苦而变得烦乱无绪的心境,另一方面,这种讲述方式正是智力尚弱的未成年人谈话的特点,与他的年龄恰好相合。
作品语言浅俗质朴,句式长短不整,押韵较为自由,具有明显的口语型诗歌的特征。
全诗四联均写景,无一句议论,无一句抒怀,但却弥漫着凄清的氛围,渗透着悲凉的情思。细细品味,如饮醇酒,回味无穷。
首联“秋夜访秋士,先闻水上音”奠定了全诗的感情基调。 “秋夜”本已凄清冷寂,而所访者又是“秋士”,更暗寓幽怨之意。古人云:“春女怨,秋士悲”。所谓“秋士”即谓暮年不遇者,借园主人当属此类。袁枚自己虽曾步入仕途,任过县令,但因升迁无望等原因,早于七年前辞官,隐居于南京小仓山随园。两人在感情上是相通的,诗人此行“访秋士”即是以此为前提的。当诗人步入借园,首先听到的“水上音”就是笛声。这笛声作为一种听觉意象是全诗的中心意象。它是借园主人心声的流露,感情的寄托。诗在首联引出“水上音”之后,中间两联即集中笔墨对其进行描写。但诗人并没有单纯地去描写笛声,而是以视觉意象“月色”及嗅觉意象“藕香”作为陪衬烘托,使笛声意味更加丰富感人。
颔联“半天凉月色,一笛酒人心”,乃是脍炙人口的名句。“一笛”指笛声,“酒人”指微醺的借园主人,他在借酒消愁之后,还嫌不足,又以笛声抒其情怀。在中国古诗中,笛声基本上都是幽怨悲哀的意象,这首诗中的“笛声”也不例外。“一笛酒人心”抒发的乃是“秋士”不遇的哀愁之心,而描写笛声在冰凉如水的月色中飘荡,仿佛笛声也浸透了清冷的月色,更增添了笛声凄怨的情韵。
笛声感情虽然哀怨,但借园主人吹奏技巧却十分高超,故颈联一转云:“响遏碧云凉,香传红藕深。”笛声嘹亮,仿佛阻遏了夜空中的碧云,同时水中飘来了红藕的幽香,与笛声交织往还,好像笛声也具有了香气。作者先闻“水上声”,既产生了感情的共鸣,又陶醉在音乐的享受之中,所以久久伫立,直到笛声结束,才想起要与友人相会。
尾联云:“相逢清露下,流影湿衣襟。”此联乃回应首句,当作者在秋夜听完友人的一曲笛声之后,终于迎来了与“秋士”的相逢之时,但他们却久久的相对无语,身影沉浸在流泻的月光下,显得格外宁静;他们的衣襟被清凉的窗露沾湿了,犹如他们的心灵也被凄清的笛声净化了一般。友人的心声已在笛声中倾诉殆尽,作为知心朋友,作者对此已经领会和理解,无须多问,亦不必多言,两人心灵达到了高度的默契。诗的收束像不尽的笛声的余音一样,让人回味无穷。
这首诗歌的主旨在于表现作者与李晴江作为知音的深厚友谊,诗中却无一语表达此意,只是写自己夜访友人听其“月下吹笛”时的景象与两人相逢时无言的情状,但自有一股感情之泉流注全篇,这也正体现了袁枚“凡作人贵直,而作诗文贵曲”(《随园夜话》)的诗论理念。
这封信第一段写自己从杨八那里得知了王参元家里失火的消息。中间五段分别说明“始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三层意思,着意阐述自己所以致书祝贺朋友家失火这个违反常理的奇论的原因,层层递进。最后一段写自己想念王参元,传递了对友人的深切关爱之情,更包含着对友人前程的无限关怀之意。这封信纵横转换,曲折抑扬,淋漓酣畅,入情入理。
文章接下来就从“始骇”“中疑”“终喜”三个方面,分三个层次一一进行了说明。王参元家里经历了一场火灾,连日常生活用品也被烧得一干二净,一个“唯恬安无事是望”的人遭此一劫,确实让人感到很是不幸,让人骇怕,柳宗元起初也是这样的反应,这是人之常情,是一种自然反应。这是第一层。第二层接着分析“中疑”的原因。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老子以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但柳宗元认为,这样的等待过于长久,也是“荒诞无稽”的,对于一个有志向抱负的人而言,这样长时间的等待是一种折磨,一种生命消耗。王参元所遭遇的这场火灾是否是“福”,是否预示他将要接受“大任”,看看王参元目前的处境,柳宗元并不认为“火灾”与“大有为”“能光明”之问有必然的联系。另外,柳宗元自己也命运多舛,对这类凡人相信的说法有一定的认识与思考,因此他表示不解,表示怀疑。第三层,具体分析“终喜”的原因,这是全文的重点。王参元勤读古人书,认真创作文章,擅长小学研究,是个“多能”的进士,凭他的学问才识,早就应该得到朝廷的重用,一展“济世救民”的才干,但到如今依旧是“进不能出群士之上”,郁郁不得志。作者把笔锋一转,直接刺向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渐次展露行文的真正用意。原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当时之士追求“好廉”的虚名,明明知道王参元的才干,但因为王家有财,怕推荐了王参元就被人说是接受了贿赂,从而影响自己的名誉仕途。作者自责自己也不能免俗,虽然担任“天子近臣”,也怕别人“窃笑”,所以,心里虽然对这样的现象表示不满,但也只是“痛”而已,只能表示无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贿赂公行、猜忌横行、俗见混乱、积毁销骨的不合理现象,也流露了作者对怀才不遇之士的深切同情。
如今一场大火,烧掉了王家的财产,却也让王参元摆脱了多财的累名,也可算是种“幸运”,终于有机会可以推荐他了。“则仆与畿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这看似滑稽可笑的话语中包含着无尽的悲哀。明明相知多年,也充分了解王参元的才学,但终究没有帮助朋友发挥才能,这不能不说是种悲哀。因此这次王参元家失火,虽然家产荡然无存,但人们自可毫无顾忌地与他交往,为之延誉,这正好为王参元扬名提供了大好机会,故值得庆贺。柳宗元庆贺王参元家遭遇火灾,正是意图借这常人看来十分“别扭可笑”的想法来有力地抨击不合理的社会风气。正是因为今后可以“咸得开其喙”“授子而不栗”,所以反而“大喜”了。
接着,作者引用古人的事例来进一步表明自己真实的想法。《左传·昭公十八年》载,宋、卫、陈、郑灾,陈不救火,许不吊灾,这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现在自己面对朋友家遭遇火灾,不仅不“吊”反而过分地“贺”,这样的做法貌似与古人的“不吊”相同,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柳宗元声明自己上面所说的是愤激的反话,做的是“反事”,并不是真的希望朋友家遭遇火灾而倾家荡产。“颜、曾之养”分别指颜回和曾参的言行。《论语·雍也》中记有“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庄子·让王》说“曾子居卫,绲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声。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这两位儒家杰出人物的言行都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境界。柳宗元引用这两位古代贤人的事例目的是鼓励朋友要学习先人的安贫乐道,“忧道不忧贫”的高尚品德,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志趣。这两处典故的弓l用把自己的劝慰、朋友的想法和盘托出,语言简洁但富有趣味。
这封信,作者通过奇特的构思表达了严肃的社会问题,在幽默的笔调中寄寓着很深的感慨。情趣事趣皆出,令人回味再三。《国语·晋语八》有“叔向贺贫”一节,写韩宣子忧贫,叔向反倒向他祝贺,韩宣子不解,于是叔向发表了一番议论:当年栾武子贫而有德,国家赖以为安,其子孙也受到庇护;邵昭子富而无德,“恃其富宠,以泰于国”,结果“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一朝而灭,莫之哀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之不暇,何贺之有?”叔向以贺贫为由,围绕富与德的轻重,引出深刻的道理,文章平易中肯而又风姿摇曳,娓娓动人。本文在表达技巧方面与“叔向贺贫”颇有相通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