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禄诒日本篇:“首序禄山之乱,次入永王,次入诸侍御,次自序,末勉诸公以报国。”正道出了全诗的结构及其主题。
开头六句叙写安史叛军的嚣张气焰及其叛乱的主要过程。其中“胡沙惊北海”、“电扫洛阳川”、“虏箭雨官惊”等句对当时的形势做了高度的艺术概括。“皇舆播迁”四字则道出了唐王朝腐败,不堪叛军一击的可悲情况。诗句间诗人的爱憎感情是很鲜明的。
接下六句叙写永王承朝廷委任,率军南下的情景。“云旗卷海雪,金戟罗江烟’’两句,是描写永王的旌旗舒卷有如海涛,武器罗列有如江烟的雄壮气势。“聚散百万人,弛张在一贤”两句是对永王璘的热情赞美。
再下六句赞扬诸侍御才华出众,同时也表达了自己身赴宴会“如登黄金台,遥谒紫霞仙”的畅快心情。
再下六句是抒写自已的爱国之志。表明他尽管是一个“草间人”,但是他的腰下却有“龙泉”宝剑,意在强调自己有非凡的才干,“浮云在一决,誓欲清幽燕”两句是紧承上面四句,作一收束,直抒胸臆,表达自己愿为国家平定叛乱的雄心壮志。这几句写得词情慷慨,意气挥放。
最后六句勉励四座诸公要齐心协力,不惜微躯,尽力报国。这几句既是勉励大家,也是激励自己,所以最后又归结到自身上来,表明自己平素所怀的功成身退的理想。全诗共分五层,每六句一转,结构井然,气韵流动,有力地抒发了爱国的豪情。诗中先叙安史之乱,次述永王的率军平乱;再次赞美诸侍御的清正严明;最后表明自己渴望为平定叛乱贡献出一切力量,并勉励大家尽力报国,表现了诗人的爱国思想。
此诗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写彩虹出现在东方。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虹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兴,但兴中兼比,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虹。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复复,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意思就是说:“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对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
诗题“卖残牡丹”不能理解为“出卖残败的牡丹”,正确解读应为“卖剩下的牡丹”或“未卖出的牡丹”。此类句法在唐宋诗十分常见,例如乔知之的“床积读残书”,这里“读残书”不是指“阅读残破的书”,而是“读了一半是书”或“未读完的书”。再如许棐的诗联“仆温携剩酒,邻送卖残蔬”,邻居并非送来“残败的蔬菜”,而是“卖剩下的蔬菜”或“未卖出的蔬菜”。
此诗还是一首出色的咏物诗。此诗表面是咏牡丹花,实则是以牡丹自况,以物喻人,寄托着女诗人的身世之感,表现了诗人因清高不被赏识、因才高不被接纳的处境,道出了诗人衰微不幸的遭际和孤傲清洁的品格。全诗风格清婉,寄托深远。
此诗首句的“临风兴叹落花频”,“落花”并非指牡丹,而是晚春时纷纷飘落的普通花卉,用来点明季节。事实上,牡丹通常在其它花卉飘落的暮春时节开放。如李山甫《牡丹》一诗所云:“邀勒东风不早开,众芳飘后上楼台。”因此,首句的落花在诗中为第二、三联中盛开的牡丹起了反衬的作用。
牡丹在中国一直被誉为花之皇后。在唐代,尤其是在九至十世纪间,长安和洛阳人格外喜爱牡丹。暮春时节,牡丹到处开放和售卖,诗人们则外出欣赏和撰写赞美牡丹的诗。在鱼玄机的诗中,那些未卖出的牡丹是最出色的:她们的价格是最高的,故无人买得起。虽然她们未被卖出,这些骄傲的花仍然对自己的价值充满自信,相信将来会被移植入皇家花园。她们最终将自己从失败者转为胜利者:缺乏眼光的王孙贵族将后悔未在还可得到她们时购买。
花是女性的古老象征。这些高尚的、美丽的牡丹可以看成是诗人自己的象征,花的购买者象征那些不诚实的情人,而在唐诗中皇家宫苑总是与天上宫苑成为同义词。与这些美丽的牡丹相似,鱼玄机也是未被赏识和“出售”,也与这些骄傲的牡丹相似,她相信自己的价值:她是无价之宝,只配居住于最崇高的地方——帝王的宫苑或天上的仙境(即道教的神仙世界)。这种自尊自重的、性别化的主体意识在中国古女史上是十分突出的。明代批评家钟惺虽然仍然批评鱼玄机的自尊意识及对轻浮男子蔑视为不符合“正意”,但是他明显地表示了对她的遭遇的同情,及对她的感情和尊严的理解和赞赏。
整首诗都笼罩着一层浓重的悲剧色彩,一个简单的“潜”字带有悄悄地,不知不觉的意思,把那些悲伤、痛苦的情绪都掩埋其中。
鱼玄机以牡丹自喻,无人问津是因为标价太高;而那些蜂蝶难以亲近,却是因为香气过于浓郁。一方面倾诉的悲惨遭遇,另一方面自视很高,难觅知音人,有卓尔不群之志。
诗中“红英”“翠叶”等词道出了女诗人非比寻常的身世,表现其纯洁清丽、一尘不染的孤傲品格。此诗深刻地表现了诗人对自己婚姻生活的悲慨,她将这无限的忿恨都寄托在了这牡丹倾泻出来。这样的诗句不禁让读者产生恻隐之心,为诗人的悲惨遭遇而伤心难过,同时也被诗人的不凡气度与品格所折服。
这首诗又是鱼玄机写得最多和最得心应手的七言律诗,中二联对牡丹形象的描绘对偶工致而含蕴丰富。传统诗论对此题材诗歌的要求是既生动描绘所咏之物的外在形相和内在精神,又将诗人或其他人的个性或情感投射于所咏之物。此诗完美地达成此两个目标。诗中不仅描绘了牡丹不同寻常的美丽外貌、香味和颜色,而且传达了她们的高尚品性、精神和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诗中字字皆可读为既指牡丹,又指诗人,花即人,人即花,人花合一,不可分离。
首二句写暮春景象,诗语无片言只字言及暮春,远比明言还要强烈。因为四种物色的形象是那样鲜明,有力地打人人们的感官,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可以看出:那育雏的春莺就栖止在浓枝密叶之中,那欲绝的游丝也正伴着黄蜂飘然飞去。动静相问,层次分明,交织成一幅浑融的圆面,见出诗人运笔状物之妙。
次二句转入人事活动。两句诗只摆出青春少年,妙龄女子,青白色的酒壶中满盛着琥珀色美酒,不再说什么,而一幅青年男女游春宴饮的画面已呈现在我们眼前。至于那宴饮的具体情景,是否“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欺缴”,都留给人们凭借自己的经验去加以补充。艺术的启示力极强,含蓄而有余味。将这两句与首二句合观,宴饮乃发生在暮春背景之下,这不禁又发人深省。明媚春光,可谓良辰美景。男女游赏,可谓赏心乐事。面对暮春,他们是想用赏心乐事去冲淡良辰美景即将逝去的失落心境呢?还是惶恐于良辰美景的即将消歇,想更多享受一些赏心乐事呢?总之,两种情景的重合,使这两句诗从字面之外喷薄出一股珍时惜逝、汲汲不可终日的浓郁情思。诗意不是出自诗语所叙,而是产生于甄种情景的配合,耐人品味,妙不可言。
诗的后半句写大好春光无可挽回地逝去。这样一点简单的意思,用了四句诗,却不觉冗长,其中大有奥妙。“花台”二旬将花与春充分拟人化,写得生动引人,情意缠绵。本来是春去花谢,主动者在春,诗人却偏偏反转来说,花谢春归。由于花事欲暮,不免使春兴味索然,要黯然辞别归去了。然而花对于春,又是那样饱含系恋之情。你看,花瓣虽已离枝,却还要做一次最后的挣扎,随风回旋起舞,它是多么想用自己的生存留住那美好的春天。这落花恋春的背后又何尝不括含青年惜时的深慨。落花的情态又不免诱发一个问题:它那竭尽生命的努力,便能留住春天吗?这使得后两句很自然地成为这一问题的回答,一呼一应,迭宕有致。四句诗里隐含一问一答,以落花为问,以榆荚为答,构思巧妙,笔路活脱,意趣盎然。
这首诗形象凸出,色彩鲜明,无论是垂杨春莺,残丝黄蜂,还是绿鬓金钗,落花青钱,无不、以其分明的形色深深印入人们脑中。而其组章造意,含蓄奇掘,攫人思绪。这些都表现了李贺诗艺术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