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这首诗意在说明书法重在“寓意”,不必死学古人,斤斤计较于“法度”。
苏轼《石苍舒醉墨堂》诗:“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无异逍遥游。……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他把书法艺术作为写意、乐心、游息的一种手段,不计工拙,唯在自由挥洒耳。
苏轼曾自我剖示道:“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 这种追求自我精神的遨游,信手遣兴,不计工拙,也遭到当时一些士大夫的讽刺,有人说苏轼的书法多病笔,“作‘戈’多成病,又腕著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等等。黄庭坚辩曰:“此又见其管中窥豹,不识大体。殊不知西子捧心而颦,虽其病处,乃自成妍。”
苏轼提倡“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论书》)。胸中有浩然之气,便能发之于胸,应之以手,便能听笔之所至。苏轼的书艺神而化之,法意互得,无意于佳而自佳,达到自然天成的境界。
这是一首写爱情的词篇,具有鲜明的民间风味,是柳永“俚词”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这首词以一个少妇(或妓女)的口吻,抒写她同恋人分别后的相思之情,刻画出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妇形象。这首描写闺怨的词在宋元时期曾经广为流传,受到普通民众,尤其是歌妓的喜爱。到了元代时,关汉卿更是把它写进了描写柳永与歌妓恋情的杂剧《谢天香》里。
上片,通过艳丽春光和良辰美景来衬托少妇的孤寂之情。开头三句,写春回大地,万紫千红。少妇因此反而增愁添恨。这里暗示出,过去的春天她曾与“薄情”者有过一段火热的恋情生活。次三句,写红日高照,莺歌燕舞,是难得的美景良辰,而她却怕触景伤情,拥衾高卧。接三句,写肌肤消瘦,懒于梳妆打扮。这和《诗经.卫风·伯兮》“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的精神是一致的,表现出爱情的坚贞不渝。未三句,揭示出这位少妇之所以“倦梳裹”的真正原因:“恨薄情一去,音信无个。”作者在上片用的是一种倒叙手法,不仅总结上片中的三个层次,而且还很自然地引出下面的内心活动和感情的直接抒发。
下片,极写内心的悔恨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头三句,点明“悔”字,反映出这位少妇的悔恨之情。继之,又用“锁”字与此相衬,烘托出感情的真挚、热烈与性格的泼辣。在特别重视功名利禄的封建社会,一个闺中少妇为了爱情而敢于设想把丈夫“锁”在家里,这无疑是一个大胆的反叛行动。这位少妇的举措,可以使人联想到《红楼 梦》中林黛玉对功名利禄,对仕途经济的批判,而且与柳永《鹤冲天》词中所反映的思想感情也是一脉相通的。中六句是对理想中的爱情生活的设想和追求。他们坐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吟诗作赋,互相学习,终日形影不离。结尾三句明确责示对青春的珍惜和对生活的热爱。
这首词具有浓厚的民歌风味。它不仅吸取了民歌的特点,保留了民间词的风味,而且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作者没有采取传统的比兴手法,也不运用客观的具体形象来比喻和暗示自己爱情的炽烈与坚贞,而是采取感情的直接抒写和咏叹。词中,感情的奔放热烈带有一种赤裸无遗的色彩,明显地具有一种市民性。这是柳永生活时代都市高度繁荣的客观反映。
从思想上看,这首词明显带有市民意识。这首词的另一特点是语言通俗,口吻自然,纯用白描,这说明柳永在向民间词学习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扩大了“俚词”的创作阵地,丰富了词的内容和词的表现力。以深切的同情,抒写了沦落于社会下层的歌伎们的思想感情,反映了她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与向往,以及内心的烦恼与悔恨。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
贾岛这首《忆江上吴处士》诗载于《全唐诗》卷五七二。此诗“秋风生(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一联,是贾岛的名句,为后代不少名家引用。如宋代周邦彦《齐天乐》词中的“渭水西风,长安乱叶,空忆诗情宛转”,元代白朴《梧桐雨》杂剧中的“伤心故园,西风渭水,落日长安”,都是化用这两句名句而成的,可见其流传之广,影响之深。
此诗开头说,朋友坐着船前去福建,很长时间了,却不见他的消息。
接着说自己居住的长安已是深秋时节。强劲的秋风从渭水那边吹来,长安落叶遍地,显出一派萧瑟的景象。特意提到渭水是因为渭水就在长安郊外,是送客出发的地方。当日送朋友时,渭水还未有秋风;此时渭水吹着秋风,自然想起分别多时的朋友了。
此刻,诗人忆起和朋友在长安聚会的一段往事:“此地聚会夕,当时雷雨寒”──他那回在长安和这位姓吴的朋友聚首谈心,一直谈到很晚。外面忽然下了大雨,雷电交加,震耳炫目,使人感到一阵寒意。这情景还历历在目,一转眼就已是落叶满长安的深秋了。
结尾是一片忆念想望之情。“兰桡殊未返,消息海云端。”由于朋友坐的船还没见回来,自己也无从知道他的消息,只好遥望远天尽处的海云,希望从那儿得到吴处士的一些消息了。
这首诗中间四句言情谋篇都有特色。在感情上,既说出诗人在秋风中怀念朋友的凄冷心情,又忆念两人往昔过从之好;在章法上,既向上挽住了“蟾蜍亏复圆”,又向下引出了“兰桡殊未返”。其中“渭水”、“长安”两句,是此日长安之秋,是此际诗人之情;又在地域上映衬出“闽国”离长安之远(回应开头),以及“海云端”获得消息之不易(暗藏结尾)。细针密缕,处处见出诗人行文构思的缜密严谨。“秋风”二句先叙述离别处的景象,接着“此地”二句逆挽一笔,再倒叙昔日相会之乐,行文曲折,而且笔势也能提挈全诗。全诗把题目中的“忆”字反复勾勒,笔墨厚重饱满,是一首生动自然而又流畅的抒情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