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
这篇作品为送别之作,描绘西亭景物,抒写惜别情怀。
诗的开头四句写登亭。首句点出西亭的方位及其“高高”的特点,次句承首句以“直上千尺”来直写其高,以“与云齐”来陪衬其高。三、四两句则写登亭,用“群山”、“飞鸟”来烘托西亭之高,并点出已登上。
诗的中间五句写登上西亭后所见景物。“使君五马天半嘶”,点示主人身份并从侧面写西亭之高,与上面“群山”,“飞鸟”构成颇为雄壮的景象。“丝绳玉壶为君提”,顺便点出“送”字,并为下面“酒行末醉”伏线。接着,诗中使用一“望”字领起,写登亭后所见。“无端倪”写总的感受,意境辽阔,很符合登高特点。下面两句具体写景物。“红花绿柳”,以浓郁的互相映衬的色彩写所见,“莺乱啼”写鸟声的喧嚷,是所闻。这一句描绘出百花盛开,百鸟鸣啭的盎然春意,是西亭子周围景色。“千家万井连回溪”是俯望所见,勾划出宁静幽美的田野风光,是山下景色。这几句景物描绘,由近及远,用笔极自然,深远的景物中透露着春的气息。
诗的后面六句写“送”。先以不觉时间流逝,写愿与友人相聚长久,留恋不忍别离,接着又两处点出“为君题”,这种复唱的句式,与上文“为君提”一样,流露出友情的深厚。“惜解携”,直写心怀,感情十分深挚。诗的结尾两句:“草萋萋,没马蹄”,是诗人对送别的联想。友人就要跨马登程,而路上春草却要没过友人的马蹄。以景写情,“惜”字从中得到含蓄的表现。
这首诗写景物,语句清新优美,意境深远开阔。诗为七言古诗,句句用韵,一韵到底;中间以三句为一节,结尾四句皆用三字句,写得挥洒自如,自然流畅。结尾以萋萋春草写别情,既点明题意,又十分优美含蓄。
这实在是一篇奇作。在中国词史上,写山水的词作罕有其匹。词咏四川资中县的东岩。东岩形似剖盎,侧立千尺,溪壑深杳,东岩在蜀中,词人似乎有意要与蜀人李太白《蜀道难》一争高低,词也的确有太白雄风。
本词第一奇在构思,用奇特的想象,从虚处着笔,把东岩写得极富传奇色彩和动态的力度美。巍巍的东岩,壁立千仞,石壁夹道,峻极中天,仿佛是在混沌天宇中,由造物主“凿开”的一道“天险”;它高矗云天,又象是奔腾飞驰的“云髓”聚焦“凝成”;它中开一线,又是怎样形成?原来是“天风”将它“吹裂”所致。“凿开”、“凝成”、“吹裂”、“中开”四词,力可扛鼎。词人不从东岩现存的静态形象着笔,而是展开想象,从它的“生成”过程入手,把一座静态的,也许在常人看来极为普通的山岩写得奔腾驰骤,气势磅礡。巍巍天险,被词人玩赏于股掌之上,戏弄于笔端之下,写来毫不费力。而写就的东岩风云奔走,极富于运动感和力度美,确实让人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功”。南宋大词人辛疾疾竹的山也够富于运动感和气势的了,“叠嶂西驰,万马回旋,众山欲东。”(《沁园春·灵山齐庵赋时筑偃湖未成》)群峰叠嶂,犹如万马回旋,向东奔驰。但比较而言,辛弃疾词仍是从现实的可见的意象进行构思取譬,而本词则完全是凭想象,从虚处非现实化的意象着笔构思。论气势力度,二词平分秋色;但论浪漫色彩和想象之奇,辛词不能不让一着。“高擎”二句,仍写东岩之高入云天仙界,但用一“擎”字,便又写出其动态和力度。“擎”有支撑、托住之意。仿佛让人觉得仙界向下重压,而东岩则撑持向上顶住,既写出和东岩的高度,又表现出了它的力度。如把“擎”字换一“入”字或“耸”字,动感和力度就无法表现出来了。“鸟道”一句,语出李白《蜀道难》:“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嵋巅。”太白,即秦岭的太乙峰。词意谓东岩之高仅飞鸟可通,而东岩的鸟道又仿佛太白西边的鸟道一样高峻。
“擎仙界”、“矗半空”的东岩已经高不可攀了,可词人仍然设想“凭高”,去俯视东岩的“云嘘岩腹,鼓舞风雷”。山高,人更高——不,是词人的“心高”,想象力高。西方美学论崇高美,认为崇高来自于审美主体对大自然的敬畏。本词也富于崇高美,而崇高美感的来源恰恰相反,它产生于审美主体对大自然力量、气势的把握。词人面对巍巍高峻的东岩,不是敬畏恐惧,而是产生征服、戏弄它的豪气。无论是中国画还是中国古典诗歌中,写高山,总离不开云,因为中国艺术家们已总结出这样的规律:“山之精神写不出,以云雾写之。”即通过云雾的缭绕来烘托山的高峻。
比如唐代诗人兼画家于一身的王维就很懂得这个理,他写终南山的高,就写道:“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杜甫写泰山也有“荡胸生层云”之句。欧阳修《醉翁亭记》写琅玡山也写到“云归而岩穴瞑”。但比较一下本词所写的“云嘘岩腹,鼓舞风雷”便可看出,上述诗文中的云都是轻飘飘的云,而本词中的云却是奔腾驰骋的云。“鼓舞风雷”,不仅写出了岩腹吞云吐雾的强烈运动感和力量,而且写出“云嘘”雾吐时轰烈的声响效果。云雾吞吐竟响如风雷,只有在豪杰之士的笔下才有这般气势。
本词第二奇在奇情壮采,豪气逸兴。词人面对巍巍东岩,逸兴遄飞,“志壮”凌云。我们仿佛见着他脚蹬被桃花香染过的登山鞋,阔步快速地奔向青云,进入月宫,高折蟾宫一枝桂树。“快阔步”、“便孤骞”、(高举)、“超”(越)几个连续快速的动作,充分表现出词人心胸内沸腾的激情,“疏狂”的豪气。他写景富于动态、力度,写情同样富于动态,力度、气势。诵读时,“快阔步”五句要一口气读下去,体会其声情,才能品味出其中强烈的节奏感。由强烈的节奏感又可进一步体会词人心灵快速激烈的律动。
“笔蘸天河,手扪象纬,笑傲风云入壮题”,狂豪、奇壮无以复加!读此三句,似乎觉得当代郭沫若先生《站在地球边上放歌》也不那么奇特了,又感到诗仙李白“兴酣笔落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州”(《江上吟》)、“俱怀逸兴壮思习,欲上青天揽明月”也不是独一无二的“惊天地、泣鬼神”了。“象纬”,指日月五星。词人竟然要手摸着星辰日月,笔蘸着天河之水,来题写他的风云意气,世间有几个如许的狂人!南宋张孝祥《念奴娇·过洞庭》之“尽挹西江,细斟北斗,万象为宾客”,也同样具有囊括宇宙的气概,但作一“细”字,觉得气势的力量稍嫌不足,不似本词气势奔腾直下,一泄千里。结尾紧承上意,写他“笔蘸天河,手扪象纬”,在“苍壁”上挥洒着大笔,如龙蛇翔舞,左右奔腾!我这支秃笔已无法形容周权那奇特的想象力和壮浪纵恣的豪气,只觉得他不是胸吞宇宙,气盖乾坤就无法写出这样的奇作。
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这是一首“再次韵”之作。“次韵”,用韵有严格规定,不能超越变更原作的韵脚,这已经限制创作的思维了。而刚用原韵写过一首(原题《次韵王尹赋东岩》),再度用原韵写作,就无异于戴着脚镣手铐跳舞,而周权却偏偏跳得如此潇洒,如此自在,如此欢腾,可见他惊人的才气。
全词由奇景而生奇情。上阙从东岩的“凝成”写到它的“中开”和吞云吐雾的气势;下阙从“阔步”登天写到他月中折桂和在苍壁上挥舞“龙蛇”。全词一气呵成,气势奔注,而不作腾挪跌宕。词以气势胜,才不觉得词中屡用的“天险”、“天风”、“天河”、“风雷”、“风云”、“青云”、“云髓”、“云嘘”等意象有重复之感。词中用词造句之避与不避,取决于创作主体能否驾驭词的气势和语言,未可一概而论。
此诗以明镜喻贤良,指宪宗弃绝的革新派人士;昏镜喻邪僻,指宪宗亲信的宦官佞臣;那个喜欢昏镜的陋容之人便指宪宗。
诗前引子记述制镜工匠谈投合人们爱憎好恶心理的生意经,揭示出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人们挑选镜子,并不讲求镜子质量的优劣,而务在“求与己宜”——选择与自己容貌相宜者,明镜“不能隐芒杪之瑕,非美容不合”,故喜昏镜者十居其九,而喜明镜者十难有一。用这个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实来比况君主用人,即是说君主用人,同人们挑选镜子一样,亦在“求与己宜”,因而,贤良之才不遇英明之君,便不合而遭弃置。用意在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说他们遭贬被杀,并不是他们真有什么罪,而在于宪宗不是英明之君,是宪宗的爱憎好恶所至。引子重在阐明明镜何以遭弃置,为革新派人士辩冤,诗则重在揭示昏镜何以受重视,讽刺宪宗君臣。诗的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明快,意旨明白易了。
头二句写昏镜的制作材料和透明度差,徒有镜子之形而无镜子之实,揭示其丑陋本质。古时镜子以精铜磨制而成,“美金”即指精铜。“非美金”,是说镜子本要用“美金”——精铜制成,而昏镜则不然。“丧其晶”,是说制镜本要讲求晶莹明亮,透明度高,而“非美金”制成的昏镜则丧失了这个特征。二语仅用否定修辞手段,便构成美丑的强烈对比,造语简练之极而表现效果鲜明突出,颇为精妙。“漠然”,形容昏镜暗淡的样子。
三四句揭露喜欢昏镜的人的丑陋本质。“陋容”写其客观容貌丑陋,“自欺”写其主观心理丑陋:二陋合一,于是喜欢昏镜,说昏镜同明镜一样明亮。诗人非常注意表述的准确性和精练。喜爱昏镜的是陋容之人,但陋容之人并非都喜爱昏镜,仅是其中有“自欺”心理者喜爱,着一“多”字,即把这种区分和数量关系清楚地表现出来,并突出了其表现的重心——“自欺”,精练准确之至,相当考究。“他镜”,指“美金”制成的明镜。
五六七八句写昏镜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瑕疵既不见”,隐瞒其陋,不见真容;于是“妍态随意生”,自以为美貌无瑕,称心如意;于是“一日四五照”,自我欣赏,自我陶醉;于是“自言美倾城”,自诩天下第一美人舍我莫属。这四句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言词尖刻,意境生动,把陋容之人面对昏镜的“自欺”表演和得意心理描写得维妙维肖,讽刺得淋漓尽致。“随意生”三字新奇而意味深长,是诗人刻意所为的篇中传神之笔。
九十两句承前说,昏镜即使陋容之人的“自欺”心理得到充分满足,于是得到陋容之人的爱重:用绣花带子装饰它,用美玉匣子盛放它。以上十句咏昏镜,极力挖掘昏镜受爱重的原因,以揭露和讽刺喜爱昏镜的人。末两句概括题旨,暗示写作的目的。陋容之人喜昏镜而弃明镜,在于“适”与“非适”,“适”则受爱重,“非适”则被轻视,“非适乃为轻”,就二者言,概括出一篇主旨。“秦宫”,指明镜,传说秦始皇宫中有面方镜,能照见人的脏腑,辨别人心忠奸(见《西京杂记》卷三),这里用这个典故极写明镜贵重,并用反诘语气加以强调,把“适”与“非适”的题旨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两句写得感慨至深,孤愤之情溢于言表,颇能见出作者以明镜自比(包括革新人士)的寄托之意,与秦始皇爱宝镜的典故联系,暗示出作品的现实寓意——针对亲信宦官佞臣而迫害革新人士的唐宪宗而发。又唐太宗曾论魏征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刘禹锡这首诗的立意显然受此启发。太宗曾为秦王,用“秦宫”颇切太宗此事,是双关语(刘禹锡长于此道),谴责宪宗不肖,喜昏弃明,违背祖训,实是妙绝。
这里描绘了一个恋人初逢的场面。上片前二句写景,渲染环境气氛。后一句由景转到人,写的是男子看到恋人时微妙的心理变化。下片紧接上片,对相逢场景进行描绘,写的是相逢后乍喜乍悲,心绪慌乱的复杂情感。全词描摹细致入微,表达感情真挚动人。
上片前两句“容易浓香近画屏。繁枝影著半窗横”,主要是通过前面的景物,渲染当时的气氛。有了前面两句的铺垫,接下来的第三句“风波狭路倍怜卿”,才真正切入正题,描写两个人初见时的情景。
下片写两个人见面后的情景。前面两句“未接语言犹怅望,才通商略已懵腾”,通过两个细节,表达了两个人相见后那种乍喜乍悲、慌乱无绪的复杂情感。
结尾一句“只嫌今夜月偏明”,既是写景,更是抒情,用今夜的“月偏明”之景,表达出了“偷恋”者那种矛盾而复杂的心理状态。
或者天不从愿者太多,在爱情里波折的纳兰,连见恋人一眼都需要扮成僧人偷偷入宫、其实曾经的两小无猜、兰窗腻事,都因鸳鸯零落不复存在了:但是情难忘却,恋人被选人宫,纳兰仍然抱着她会被放出来、他们能够团圆的希望。而此次与恋人的会面又更坚定了他的信念。这就加深了他后来的苦痛。
正是,往事不可再来,袖口香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