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古代大型舞乐《大武》的二成歌词。《大武》的乐曲早已失传,虽有零星的资料,但终难具体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可以作大概的描绘。第一场,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头戴冕冠出场,手持干戚,山立不动。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长时间咏叹后退场。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诸侯会师,八百诸侯会合之后,急于作战,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率众舞者手持干戈,奋臂击刺,猛烈顿足。他们一击一刺,做四次重复,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武王率大军进攻,迅速获胜,威振中原。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第四场开始时,众舞者混乱争斗,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后,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周、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第五场,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动铃铎,鼓励众舞者前进,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命召公镇守西北。第六场,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表示周公平乱以后,庆祝天下太平,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根据高亨《周代大武乐考释》一文,《大武》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我将》、《武》、《赉》、《般》、《酌》、《桓》。《周颂·武》一开头,就以最高亢最雄浑的歌喉对周武王做出了赞颂:“於皇武王!无竞维烈。”殷商末年,纣王荒淫暴虐,厚赋税以盘剥国人,造炮烙酷刑以镇压异己,嬖爱妇人妲己,宠信佞臣费中、恶来,醢九侯,脯鄂侯,囚西伯(即周文王),微子数谏不听而亡去,比干强谏而被剖心,箕子佯狂为奴亦遭囚。纣王的倒行逆施,令百姓怨愤,令诸侯寒心。因此,周武王伐商,是一场反抗暴政的正义战争,是符合民意、顺应历史潮流的壮举,它必然得到上至贵族下至平民的普遍拥护与欢迎、响应。此篇《颂》诗对周武王完成克商大业的赞美,尽管是站在周王朝统治者立场上的,但也是同时代民众心声的反映,令人感到真实可信,不像后世郊庙歌词虚应故事的陈词滥调那么惹人厌烦。
在唱出开头两句颂歌后,诗人笔调一转,饮水思源,怀念起为克商大业打下坚实基础的周文王来。文王(即西伯)被纣王囚禁羑里,因其臣闳夭等人献宝物给纣王而得赦免,他出来后献洛西之地请求纣王废除炮烙之刑,伐崇戡黎,建立丰邑,修德行善,礼贤下士,深得人心,诸侯多叛纣而往归之。他为武王的成功铺平了道路,使灭商立周成为水到渠成之事,其功德不能令人忘怀。“允文”云云,真是情见乎词。
诗的最后三句,直陈武王继承文王遗志伐商除暴的功绩,将第二句“无竞维烈”留下的悬念揭出,在诗歌的语言运用上深有一波三折之效,使原本呆板的《颂》诗因此显得吞吐从容,涌动着一种高远宏大的气势。可以说,此诗是歌功颂德之作中的上品。
当然,《颂》诗的本质决定了它必定具有一定的夸饰成分。武王伐商,诗中声称是为了“遏刘”,即代表天意制止暴君的残杀,拯民于水火。但战争是残酷的,所谓“圣人号兵者为凶器”(《六韬》)是也,牧野之战,《尚书·武成》有“流血飘杵”的记载,《逸周书·世俘》亦有“馘魔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的说法。所以崇尚仁义的孔子不免对之感到有些遗憾。
词题为记梦,所梦何人,本事无考。词先写舟中孤寂,摇橹声中,由醉入梦。梦中花丛笙歌动听,伊人宛然在目。换头写伊人倾诉别后相思,然后以对方埋怨人离月圆收结,体现双方依依难舍,情挚意浓。
全词就梦前、梦中、梦后三层依次写来,思路清晰。词人由醉入梦,梦中笙歌花丛,翠袖盈盈。以下不写梦后相思,却从对面入笔,倒叙梦中情境,妙笔脱俗。“只记”二句,以少胜多,怨月独圆,情痴意浓。且此月系玉人闺中独看之月,抑或词人舟头所见之月?情境恍惚。“不管”句无理而妙,韵味无穷。小词写得清丽爽畅,精湛宜人。
●全文层次
全文可分三层。第一层,自发端至“其相似也适然”。内容是介绍作者两位友人的共同特征:“非今所谓贤人者”,“学圣人而己”。尽管他们素不相识,所师所友也不同,然而,他们的言行极其相似。这就表明,他们“学圣人”达到了登堂入室的境界。第二层,自“予在淮南”到“辅而进之,其可也。”同是“学圣人”,“既相似,又相信不疑”,而作者也是有志于“学圣人”的,他们共同努力,“辅而进之”。第三层,至结尾。声明作文的缘故。由于“会合不可以常”,难得经常聚首交流,所以,作文“相警”亦“相慰”。“相警”足见其重道,“相慰”足见其重情。《同学一首别子固》的表现形式,颇具特色。文章题曰“别子固”,但是,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圣人”而有成的“贤人”,而且是“非今所谓贤人者”。作者写正之即是写子固,交互辉映。
●构思特点
这篇文章在构思上有一个显著特点,即不单从曾巩与自己的关系着笔,而是引出一位各方面情况与曾巩神合的孙正之作为映衬,分别从作者自己与曾、孙两人的关系着笔,形成平行的双线结构。这样来体现“同学”的主题,是比较新颖独特的。
文章一上来就分别介绍“江之南”、“淮之南”的两位贤人曾子固和孙正之。强调他们都不是当今世俗所说的那种贤人,暗示下文的同学于圣人;同时又分别点明“予慕而友之”,将自己和曾、孙两人分别挂上了钩,暗示了三人趣尚的一致,为下文两人之相似、师友之相同张本。作者在《送孙正之序》表示:“予官于扬,得友日孙正之。正之行古之道,又善为古文。”这正是他们三人志趣契合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转而强调,这两位自己所仰慕的朋友和贤人,他们之间却从来未曾相互拜访、交谈,或互致书信礼物。三个排句,蝉联而下,把双方未曾识面的意思强调得非常突出。既然如此,“其师若(与)友,岂尽同哉?”这一问自在情理之中。下面又一转:“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这就有些超越常理了。既未谋面,师友又不尽同,何以两人竟如此相似?这就不能不推出下面的结论:“学圣人而已矣。”为了使这一论断更确切不移.作者又进而论证:既然同学于圣人,那么他们的师友,也一定是学圣人的;圣人的言行都是相同的,同学于圣人的人,各方面都很相似,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一层,一步一转,从未曾相识说到师友的不同,再转出两人的相似,最后揭出同学圣人的正意。纯用抽象的逻辑推理,丝毫不涉及两人的具体行事,但他们“同学”于圣人这一点却被论证得很有说服力。正是在这里,作者揭示出“同学”的深刻涵义。真正意义上的“同学”在于同道,在于同学于圣人,而不在形迹上曾否相过、相语、相接。这也正是作者一开头所说的他们与“今所谓贤人者”有区别的具体涵义。既然如此,仰慕而分别与之相交的作者自己,其为“同学”也自在不言中了。
文章的第二段,从“相似”进一步引出了“相信”,作者分别向两人谈到对方,尽管他们从未有过交接,却都相信作者的介绍。这种“相信”,似又超乎常情。但这正表现出“同学”于圣人的贤人之间那种超越空间、不拘形迹的神交,那种高度的相互信任。而曾、孙两人对作者的“相信”也就不言而喻。
文章的第三段从两位贤人的共同志向引出作者追随他们的愿望。首先提到曾巩赠给自己的《怀友》一文,表示要携手共进,至乎“中庸”,然后捎带一笔,正之盖亦常云尔”,照应上文“相似”之论。并进而指出,能达中庸之境的,除了他们再没有别人。这正是“同学于圣人”的表现。曾巩先在《怀友》(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所载)中,诉说自己少而学,不得师友,望圣人之中庸而未能至。“尝欲得行古法度士与之居游,孜孜焉考予之失而切剧(磨)之。皇皇四海,求若人而不获。自得介卿。然后始有周旋激恳、摘予之过而接之以道者;使予幡然其勉者有中,释然其思者有得矣,望中庸之域,其可以策而及也”。可惜彼此远隔,会少离多,切磨之效不深。本篇这一段,正与子固殷殷求友之意相呼应,又提出孙正之正是其所渴望相交的最佳人选。至于作者自己,则谦虚地说从来不敢自期其必能到圣人中庸的境界,但愿在他们的帮助下朝这个方向努力。到这里,把三人“同学”于圣人以至乎“中庸”的意思完全表明了。
末段以抒情之笔收束,正面点出题中“别”字。在官为职守所拘,在私有人事牵系,彼此不能经常在一起,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怀友》说:“思而不释,已而叙之,相慰且相警也。”这里也说:“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朋友之问,互赠文字,以为学之道相策勉,以交谊之诚相慰藉,此篇是个很好的榜样。
●写作手法
此文出现了许多重复句式,如“江之南有贤人焉”、“淮之南有贤人焉”等句,作者这样写意在向读者传递一个信息:自己所说的贤人跟世俗所说的贤人有所不同。他所说的贤人是以“学圣人”为务的,这些贤人的目标是“至乎中庸而后已”,而世俗所说的贤人仅仅是就才学而言,二者的差别一目了然。此文写“别子固”,但多数篇幅以正之作陪,交互映发,错落参差。此文笔情高奇,淡而弥远,令人寻味无穷。
此文在表现形式上的最大特色,是陪衬法的运用。文章一开始便以曾巩和孙侔相提并论,称赞他们是学习圣人而言行一致的“贤人”,表示自己与他们志同道合,要互相勉励,以达到中庸之道的境界。因此,文章题为“别子固”,却处处以孙正之陪说,写正之即是在写子固,反复强调,交互映发,错落参差,结构紧凑,而不显得单调重复。文章淡淡写来,却显得情真意笃。
在修辞方面,运用排比手法。如开头几句,以整齐的排比句写曾、孙二贤。第二段的排比句稍有变化,文章显得既整饬又灵活。这种写法是为了说明贤德之士,不必同师,只要效法圣人,便能殊途同归,从而突出了君子同道而合的主题。
文章从江南、淮南二贤人言行相似入手,自然引出同学圣人之意。然后紧扣“同学”二字,从共同学习圣人之道上立意。共同学习圣人,就会志同道合,言行相似,相互信任,友谊长存。这也正式建立朋友之间牢固友谊的基础。最后以相互攀引而共同登上圣人殿堂来互相勉励,更显示出作者志向远大,思想高尚。子固、正之二人言行相似,互相映衬,为文章增色不少。文中排比句的反复运用,长短句的交错出现,也增强了文章的语言美。
“云接平冈,山围寒野,路回渐转孤城。”是一对偶句,从云和山着眼,极力描摹开阔广漠景象,“接”和“围”两个转词,也显得有气势。“路回渐转孤城。”道路经过几番回转以后,才逐渐地看到了远处的城郭。“渐”字有韵味,既表示原野广阔、路途遥远曲折,又能透露行人旅客那焦灼期待的心情。
“衰柳啼鸦,惊风驱雁。”又是一对偶句,这一偶句式把重点描写的鸦和雁放在第四字的位置上,与前一偶句把云、山放在第一字,位置安排不同,形成错落之势。两句通过乌鸦和鸿雁的啼声,极力描摹秋季原野上的肃杀气氛。“惊风驱雁”四字,最精彩。用“惊”字形容秋风,除了说它猛烈之外,还能是人觉得节序变换之迅速,从而产生一种仓皇无措之感;说鸿雁是被秋风驱赶而南飞,还有比喻人生道路上的为世事多驱遣而不由自主的意思。更将这满布秋愁的画面上,点上了鸦啼雁唳、衰柳簌簌、惊风飒飒的有声有色之转景,岂不更加浓了羁愁抑郁之情。在“柳”、“鸦”、“风”、“雁”之前冠以“衰”、“啼”、“惊”、“驱”几个转词,将秋景的情韵也就更加深化了。
“转人一片秋声。”一句,在前面景物层层铺叙、渲染之后,以直抒胸臆道出,语平易而情深。“转人”二字并不突兀,因为它只不过是把上文写景之中所包括的抒情成分点名罢了。“秋声”,当然是指鸦啼、雁唳和风吹的声音,但与“一片”相连接,则是为了与开头所描写的广漠原野相照应。由于环境寂静,声音便传得远;又由于有一些单调的声音,而周围的环境却会显得更加寂静。
“倦途休驾,淡烟里、微茫见星。尘埃憔悴,生怕黄昏,离思牵萦。”是当日事,“尘埃憔悴”则是边叙写羁旅生涯,边描绘途中景色,写景、论事、抒情三者融为一体,有力地塑造了天涯游子的形象。“倦途”“憔悴”二词,既是勾勒了游子的憔容倦态,更揭示了其内心的愁苦。多日积累,因分别日久,故引出“离思牵萦”,趁黄昏休歇时遂乘隙而来。“离思牵萦。”一句,正点出了愁苦之因。“淡烟里,微茫见星”二句,展示了一幅黄昏黯淡、烟霭迷蒙、疏星闪烁的朦胧意境,为画面的秋寒、羁愁更抹上几笔冷色。王实甫散曲《十二月带尧民歌》“自别后遥山隐隐”一首说:“怕黄昏忽地又黄昏,不销魂怎地不销魂。”虽说写有离人与思妇之不同,而体会黄昏时刻最易使人感到孤独、引起离愁,则是一致的。
“华堂旧日逢迎,花艳参差,香雾飘零。”回忆往事,一派花团锦簇,内容突然而变。“华堂”,指歌舞欢宴之地;“逢迎”,指交接过从之事。“花艳参差,香雾飘零”八字,极写众多美女之足以令人眼花心醉;“花艳”,预指女郎的美貌。作者《玉楼春》有“大堤花艳惊郎目”之句,与此同本于南朝乐府诗《襄阳乐》。“香雾”是美人香气,“雾”言其浓若可见,又飘荡弥漫无所不至。写美人,先写其色,复写其香,总写其多(“参差”喻多)。
“弦管当头,偏怜娇凤,夜深簧暖笙清。”如此加倍地去写美人,不会没有缘故。那众多美人是什么人?不是主人的宅眷,也不是女宾,此句点明,是“弦管当头”,那是一班吹弹歌舞、为华筵助兴添欢的女乐。唐崔令钦《教坊记》说:“伎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亦越前头人,常在上(皇帝)前头也。”这也就是“弦管当头”了。前面写华堂之集、美女之美,是为了这班乐伎的出场作先声夺人之势,但目的还在下文说出——“偏怜娇凤,夜深簧暖笙清。”是众多乐伎中他所独爱的以为吹笙的美人。“娇凤”言其小,又言其美,同时又兼指她演奏出来的那悠扬转人的、如同凤鸣一般的笙乐。“簧暖笙清”周密对此有个很好的解释。《齐东野语》卷十七“笙炭”条说到焙笙:“簧暖则字正而声清越,故必用焙而后可。……乐府亦有‘簧暖笙清’之语。”所谓“乐府之语”,即指美成此句而言,特写“夜深簧暖笙清”一句,当时宴席到深夜时她在作笙独奏,所以惹人注目,也得到他的特别怜爱。
“眼波传意,恨密约、匆匆未成。”承接上句情境,他在神情举转上有所表现,而为一人所注意,于是她便“眼波传意”,那就是“美目流盼”、“独与予兮目成”,写得活灵活现了。“眼波传意”也就是下文的“一晌留情”。
“许多烦恼,只为当时,一饷留情。”“一晌情”前,应藏有一个“她”字。又应藏有一个“我”字。既称“烦恼”,就有流于皮相之见了,把它理解为作者另一个词中的“拼今生,对花对酒,为伊泪落”(《解连环》),恐怕倒还接近些。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