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句写黄州的环境,次句写黄州的地理位置,是个人抒情。三、四句写决定终老黄州,三句言终老的物质准备,四句言朝廷官制上的更革,为自己的终老创造了政治条件。五、六句承“终老计”,谓对终老有充分的精神准备。末二句继续表达上二句没有表达完的意思:作者希望每年的正月二十日,梅花再度开放。这里说的梅花再开,也隐隐约约地包含了希望朝廷起用的意思。全诗以温雅含蓄的笔调写政治失意之悲,愈觉感情沉厚。
苏轼初到黄州,住定惠院,后迁临皋亭,后又筑雪堂,家住临皋。首联的“淮南尽处村”,即指他在黄州的住处。“乱山环合”、“水侵门”、“淮南尽处”, 写出了苏轼住处的环境特点:乱山环抱,江水侵门,荒远偏僻。
苏轼在临皋亭筑南堂住家,又写下了《南堂》五首,其中《南堂》之四:“山家为割千 房蜜,稚子新哇五亩蔬。”颔联中的“五亩“可能指临皋的“五亩蔬”。说自己在南堂住家, 有田里的五亩蔬,可以逐渐为终老作打算了。为什么想在黄州终老呢?因为朝廷已经不用他 了。“九重新扫旧巢痕”,暗指当时王安石革新官制,苏轼曾任职过的史馆被撤除。陆游在《施 司谏注东坡诗序》中解释这一句说:“昔祖宗以三馆(按:弘文、集贤、史馆三馆,负责藏 书、校书、修史等事)养士,储将相才。及元丰官制行(按:王安石改革官制),罢三馆。 而东坡盖尝直史馆,然自谪为散官,削去史馆之职久矣,至是史馆亦废,故云‘新扫旧巢痕”’。
三联承“终老计”说,“岂惟见惯沙鸥熟?已觉来多钓石温。”苏轼说要终老黄州,不只是跟江边的沙鸥混熟了,还觉得来的次数多了,他钓鱼所坐之石也觉变暖了。这首诗说与鸥鸟已熟,钓石已温,含有甘心退隐,忘掉其他想法的意思。
他虽说要终老黄州,但还忘不了朝廷,所以又说:“长与东风约今日,暗香先返玉梅魂。”长久与东风约定,到了正月里,梅花的香魂先返回去,梅花再一度开放。即他希望自己能再回朝廷,宋神宗能再用他。唐末诗人韩偓有《湖南梅花一冬再发偶题于花援》一诗,韩偓认为虽被排挤到湖南,但想着唐昭宗了解他,还能再起。梅花的花朵通体像玉,湖南梅花一冬两次开,第二次开好比魂的返回,意即希望他能再回朝廷。苏轼诗的末句即化用韩偓诗意,浑然无迹。王文诰注:“公《历陈仕迹状》云:‘先帝复对左右,哀怜奖激,意欲复用,而左右固争,以为不可。臣虽在远,亦具闻之。’此段语意适当其时,正此句之本意所谓‘暗香先返’者也。”神宗有起用他的意思,故称“与东风约今日”。诗题“复出东门”有寻春的意思,即希望梅花再开,他能再起用。
这首诗情意温厚,用思雅正。陈衍《宋诗精华录》认为这首诗有《诗经·国风·邶风·旄丘》之意,《旄丘》有云:“叔兮伯兮,何多日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小序》说;“狄人迫逐黎侯,黎侯寓于卫。卫侯不能修方伯连率之职,黎之臣子以贵于卫也。”责怪卫侯为何这么久不来救黎侯。可是苏轼的诗只说自己习惯于这种隐居生活,没有一点责怪的意味,显得更其温柔敦厚。又说“渐成终老计”,如同这是他自己的打算,不说被朝臣排挤陷害,只说“九重新扫旧巢痕”,朝廷有新的作为,也很含蓄。他希望能够归朝奉职,这种希望在诗题里只说“复出东门”,含有寻春的意思,这个春天,即“暗香先返玉梅魂”,指梅花在正月里落后再开,比喻他在罢斥后能再回朝。
首联感慨多年未得有做官的机会,到了三十多才好不容易有个官做,感慨这么多年做官的心情已经多半消退了。“三十始一命”,“一命”是官秩最低等,从八品,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工作刻板琐碎。这对隐居耕读十载的岑参来说太失望了。于是感到“宦情多欲阑”,做官的念头消磨殆尽。
但失望归失望,因为家无产业,诗人还是不敢对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官职有不屑之意。“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在这里,岑参流露出对其初授官职不那么感兴趣,从官职的卑微来说,本不屑为之;可是为生活所迫,却不敢以此为耻。其无可奈何的心态,跃然纸上。
第三联写景。“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两句中最精炼传神的分别是“吞”、“醉”。前者写出了谷水淹没山间小路、恣肆无拘的情态,后者写出了山花装点药栏、旁若无人怒放的情态,从而表达诗人对隐逸生活的留恋。
尾联“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两句用典。“五斗米”不是指实数,而是一种修辞手法——夸张,即言其少,意思是指“俸禄微薄”。这是用东晋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典故。除了这首诗之外,岑参还在多首诗中用了这个典故,如“看君五斗米,不谢万户侯”(《送许拾遗恩归江宁拜亲》);“久别二室间,图他五斗米”(《峨眉东脚临江听猿怀二室旧庐》);“五斗米留人,东溪忆垂钓”(《衙郡守还》)。此诗结尾二句运用了用典、借代的修辞手法,很生动的写景,同时暗喻诗人为了微薄的官禄不得不割舍闲适自得的生活的矛盾心理。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如,纯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