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不过是一篇绘画题记,却写出了文同高明的画论、高超的画技和高尚的画品,写出了作者自己与文同的友谊之深,情感之厚;文章看去好像随笔挥写,却是形散神凝,“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
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文与可的画竹理论写起,突兀不凡,生面别开,起首就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第二段叙述作者和文与可交往中的趣事;最后一段说明写作此文的缘由。这篇散文语言天然本色,朴素清新;全文好似从作者胸中自然流出,滔滔汩汩,毫无滞碍,所用语言不加雕琢,文从字顺,活泼流畅。
文章劈头的一段议论,提出十分精彩的画竹主张。“胸有成竹“的成语,就是从这里来的。但议论又不能发挥过多,否则便离开了追怀、悼念逝者的主题。所以下面紧接着指出:“与可之教予如此。“点明被追怀、悼念的《筼筜谷偃竹》的作者文同。是文同这么告诉苏轼的。苏轼也是诗人而兼书画家,他和文同建立了深厚情谊,不只因为是朋友、亲戚,也不只因为彼此的政治倾向一致,还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艺术爱好,他们写文章赠答,用诗歌唱和,而且在画竹方面属于同一流派。文同关于画竹的主张,实际上也是苏轼的主张。苏轼曾在《郭祥正家醉画竹石壁上郭作诗为谢且遗古铜叶》诗中描写他在友人家喝酒后作画的过程,同时还在《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诗中认为写诗要像追赶逃犯那样紧急,迅速把眼前景色描绘下来,略有迟缓,景色一消失,就没法描画了。这如同画竹的“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一样,必须善于捕捉形象,并且及时加以表现。其实绘画作诗,原理本来相同,都讲求形象的气韵生动,而不追求外在体貌的形似。我们以前讲过,苏轼在《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中也指出绘画上注重外形相似,这就等于小孩子一般的见识。如果写诗也这么要求,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不懂得诗。画竹的钩勒法,“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就是力求形似,而水墨画法的主张“胸有成竹“,然后—挥而就,则是力求神似,通过竹子的完整形象表现出竹子的神态来。
苏轼很谦虚,他说这些艺术见解是文同告诉他的。而且,苏轼还讲述了实际是艺术理论与艺术实践的关系,并且提到一般的认识论原理上来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这是上文“胸有成竹“一段议论的补充与深化,也是一位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各方面都有着极深造诣的艺术家的甘苦之言。苏轼从自己的方面指出由于“不学“而“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那言外之意,还是在肯定文同的艺术理论的同时,进一步肯定其艺术实践的“操之“甚“熟“,因而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文章总是紧扣着追怀、悼念文同这一主旨。所以下面又引用一段旁人赞扬文同的话来加以印证。“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是苏轼的弟弟苏辙的字。
《墨竹赋》是苏辙为文同所画的墨竹而写赠文同的一篇赋。赋中以“客“的口吻,举了两个古代技艺高超的的事例来说明文同的精于画墨竹是表观了他懂得事物发展的普遍法则。在这篇《墨竹赋》中,苏辙用庖丁解牛和轮扁斫轮来比喻文同,认为文同具有高超的画竹才能,但画竹只是作为寄托,他实际是了解、掌握了事物规律的人。苏轼引用苏辙这几句话,是把文同画竹的得心应手、挥洒如意提到“有道“的高度来认识,而不停留在绘画技巧本身。不过,苏轼还指出:“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因为苏辙不会作画,所以他只能从一般意义上来评论,而苏轼自己也是画家,他除了通过画竹了解文同是“有道“的人以外,还能掌握文同画竹的方法。这里,用“并得其法“一句收结了前面关于画竹的议论。
文章的第一段,高度评价文同的画竹主张和画竹实践。下面由“并得其法“引出文章的第二段,叙写作者与文同关于画竹的书信、诗歌往来的故事,进而高度评价文同的画品、画德,并且归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上来。
文章的第二段开始说的几句是说文同对自己的画竹,开始并不很看重,人有请求,就答应为之作画。其后四面八方拿着绢绸请求作画的人脚踩着脚,越来越多,文同便厌烦了,把绢绸投掷在地,说是用来做袜子,表示极端轻视。文人官僚之间把他这件事当作谈话的资料。苏轼通过求画人的“足相蹑于其门“,写出文同画竹的为人们所喜爱和贵重,又通过文同把缣素“投诸地而骂“,写出文同的不肯自居于画匠,以画竹作世俗应酬,沽名钓誉。文同不肯轻易为人画竹,却同苏轼开玩笑,要人们去找苏轼画竹。这样一来,做袜子的材料绢绸就集中到苏轼那里去了。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话,但由此却可以看出文同与苏轼之间关系的亲密,而且说明了苏轼对文同的精于画墨竹确实是“并得其法“的。苏轼略举文同信后附诗的两句,也完全证实了这一点。鹅溪绢,是鹅溪出产的绢绸。鹅溪在四川盐亭县,那里出产的绢绸洁白、均匀、细致,很适宜于作画。扫取,是挥写而成的意思。寒梢,指经冬不凋的长长的竹枝。
这两句诗体现了文同的墨竹画法:竹子是一挥而就的,即“扫取“,画在短短的一段绢绸上,却具有直节云霄之势,所谓“万尺长“。文章至此点山《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两位诗人而兼书画家的朋友,亲戚之间,为了二百五十匹绢绸的进行讨价还价式的调笑,实际上是彼此心照不宣地谈论着画竹的艺术。“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与“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其精神实质完全一致,都说明了生活与创作的源与流关系,说明了艺术美不同于自然美,说明了诗人画家在自己的作品里对现实客观事物所进行的提炼、集中、夸张、渲染。《筼筜谷偃竹》这幅绘画就是如此,所谓“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因为提到了筼筜谷,自然需要对这个地方作一交代。但苏轼不是孤立地进行介绍,而是由此又描述了文同的一件趣事、雅事。文同在洋州喜好种植花木,修建园亭,曾就各处景物逐一题咏,写了《守居园池杂题》诗共三十首。苏轼也逐一和了诗,这就是《洋州三十咏》,苏轼诗集作《和与可洋州园池三十首》,其中第二十四首题为《筼筜谷》,即这里所引的诗,诗中扣着筼筜谷产竹,描写文同爱山爱竹并喜欢吃竹笋。汉川,即指洋州,因洋州在汉水上游。箨,是笋壳。竹子一名龙孙,所以称竹笋为箨龙。渭,指陕西的渭水。《史记·贷殖列传》曾记载“渭川千亩竹“,那里的人因而很富有,相当于“干户侯“。这里借用“渭滨干亩“,来表示洋州盛产竹子。全诗意思是洋州那么多高高的竹子,像蓬草一样遍地都是,斧头逮着竹笋就砍,想来是太守清贫贪馋,把渭水边上千亩竹林都吃进了肚里。这也是开玩笑的话,所以文同打开信封读完这首诗,那时他正和妻子在筼筜谷烧竹笋进晚餐,不由得大笑起来,口中的饭喷了一桌子。这一段简短的描述,十分形象,生动,刻画了文同豁达、爽朗的思想性格,也表现了苏轼同他的亲密关系,但更重要的还是突出了文同的品德。作知州而“清贫“,以竹笋为食,是写其廉洁,携妻子游山,自备晚炊,是写其旷放,而“渭滨千亩在胸中“,则又照应前面的“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的议论,以诙谐的笔调,通过文同的趣人趣事、雅人雅事,写出他的画竹理论主张。
文章的第二段写到《筼筜谷偃竹》的题目。下面第三段则以交代文章的写作缘由作为全篇的结束。文同于元丰元年(1078)十月被任命为湖州知州,湖州,治所在今浙江吴兴县。文同去湖州上任,元丰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病逝于陈州的宛丘驿。这年七月七日、继文同任湖州知州的苏轼晾晒书画,看到了文同送给他的《筼筜谷偃竹》,感伤故旧不禁痛哭失声。他放下画卷,便写下这篇记念文章。“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曹孟德,即曹操。桥公,指桥玄。曹操年轻时,桥玄对他多有鼓励帮助,后来他们的情谊日益加深,曾约定无论谁死了,活着的人路过墓地而不用鸡酒祭奠,那么车过三步就要闹肚子疼。这不过是说着玩的话,但显示了二人关系的不同寻常。苏轼引用这个典故,来说明他在这篇文章中记述当年与文同的“戏笑之言“,也为的显示他们之间的“亲厚无间“,那么,作者对逝者的追怀之深切、悼念之沉痛也就充分表现出来了。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诗一开始,便是一段倒叙。这是骤遇后对已往的追忆。诗人说:“安史乱起,你远赴张掖,我避地三巴,地北天南,无缘相见。而当叛乱初平,肃宗返京,我却琅当入狱,披霜带露,长流夜郎,自觉将凄凉了却残生。想起长安旧交,此时必当随驾返朝,东风得意,而自己大约只能在梦中会见他们了。谁料想,我有幸遇赦,竟然又遇见无望相会的长安故人。这实在令人喜出望外,惊讶不已,简直不可思议,茫然如堕烟雾。”李白是遇赦的罪人,韦冰系被贬的官员,在那相逢的宴会上,人众嘈杂,彼此的遭遇不可能说得了,道得清。从开头到“苦心”句为一段,在概括追叙骤遇的惊喜之中,诗人寄托着自己和韦冰两人的不幸遭遇和不平情绪;在抒写迷惑不解的思绪之中,蕴含着对肃宗和朝廷的皮里阳秋的讥刺。这恍如梦魂相见的惊喜描述,其实是大梦初醒的痛心自白。爱国的壮志,济世的雄图,竟成为天真的迷梦,真实的悲剧。
诗人由衷感激故人的解慰。他说:“昨天的宴会上,衣绣的贵达为自己斟酒,礼遇殊重。但是,他们只是爱慕我的才名,并不真正理解我,而我‘病如桃李’,更有什么可讲的呢?当然,‘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世人终会理解我的,对于我的今昔荣辱,就得到故人的了解。前些时听到了南平太守李之遥一番坦率的真心话,使人豁开胸襟;今日在这里又得闻你的清正的言论,真好像深山拨开云雾,使人看到晴朗的天空,驱散了心头的苦闷。”从“昨日”句到“四望”句这一段,诗人口气虽然比较平缓,然而却使人强烈感受到他内心无从排遣的郁结,有似大雷雨来临之前的沉闷。
最后一段,笔势奔放恣肆,强烈的悲愤,直泻而出,仿佛心头压抑的山洪,暴发了出来,猛烈冲击这现实的一切。诗中写道:“人闷,心闷,苦痛,辛酸,接连不断,永远如此。我只有借酒浇愁,痛饮它二千石。汉代韩安国身陷囹圄,自信死灰可以复燃,我为什么不能呢?晋朝山简镇守襄阳时,常喝得酩酊大醉,还能骑乘骏马,别是一番贤主人的风流倜傥之举。”而李白喝的是苦闷之酒,孤独一人,自然没有那份闲适之情了,所以酒醉也不能遣闷。于是他说:“还是去遨游山水吧,但又觉得山山水水都像江夏附近著名古刹头陀寺一样,充斥那苦行的僧人气,毫无乐趣,不称人意。那么,哪里是出路,何处可解闷呢?倒不如乘船飘游,招唤乐妓,鸣笳按鼓,歌舞取乐;把那曾经向往、追求的一切都铲除掉,不留痕迹;把那纷争逞雄的政治现实看作一场梦幻,不足介怀;就让歌舞来宽解离愁吧!”诗人排斥了自己以往自适的爱好,并非自暴自弃,而是极度苦闷的暴发,激烈悲愤的反抗。这最后十四句,情调愈转越激烈。矛头针对黑暗的政治,冷酷的现实。
“我且为君捶碎黄鹤楼,君亦为吾倒却鹦鹉洲”,是此篇感情最激烈的诗句,也是历来传诵的名句。“黄鹤楼”因神仙骑鹤上天而闻名,“鹦鹉洲”因东汉汉末年作过《鹦鹉赋》的祢衡被黄祖杀于此洲而得名。一个令人向往神仙,一个触发不遇的感慨,虽然是传说和历史,却寄托了韦冰和李白的情怀遭际。游仙不是志士的理想,而是失志的归宿;不遇本非明时的现象,却是自古而然的常情。李白以知己的情怀,对彼此的遭际表示极大的激愤,因而要“捶碎黄鹤楼”,“倒却鹦鹉洲”,不再怀有梦想,不再自寻苦闷。然而黄鹤楼捶不碎,鹦鹉洲倒不了,诗人极大的愤怒中包含着无可奈何的悲伤。
这诗抒写的是真情实感,然而构思浪漫奇特。诗人抓住在江夏意外遇见韦冰的机缘,敏锐觉察这一意外相遇的喜剧中隐含着悲剧内容,浪漫地夸张地把它构思和表现为如梦觉醒。它从遇赦骤逢的惊喜如梦,写到在冷酷境遇中觉醒,而以觉醒后的悲愤作结。从而使诗人及韦冰的遭遇具有典型意义,真实地反映出造成悲剧的时代特点。诗人是怨屈悲愤的,又是痛心绝望的,他不堪回首而又悲慨激昂,因而感情起伏转换,热烈充沛,使人清楚地看到他那至老未衰的“不干人、不屈己”的性格,“大济苍生”、“四海清一”的抱负。这是诗人暮年作品,较之前期作品,思想更成熟,艺术更老练,而风格依旧,傲岸不羁,风流倜傥,个性突出,笔调豪放,有着强烈的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