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作者根据自己的见闻,在诗中简述了一年来的经历以及对家属的思念,用丰富的想象,把心中的忧虑和惊恐具体生动地描写了出来。全诗没有一句空闲之语,只是平铺直叙,却有声有泪,感人至深。
这首诗一共分为三段:
第一段十二句(开头至“未忍即开口),抒写诗人初授拾遗后思念家室又不忍告假探亲的矛盾心情。开篇两句是一篇之主。“去年潼关破”,点出国家残破、京都沦陷、战乱流离的大背景:“妻子隔绝久”,点明诗人与妻子儿女长久相互隔绝、不通音讯的事实。这两句为下面两段对家室的千回百转的忧念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是全诗的纲领。
接下来两句从,写诗人从沦陷的长安城脱身西走,投奔唐肃宗。杜甫潜逃出京在孟夏四月,其时草木繁茂,可以隐蔽间道潜行的诗人,故说“脱身得西走”。与妻子儿女隔绝已久,但一有脱身机会,并不是先去探寻家室,而是投奔凤翔的唐肃宗,正见出先国后家是诗人的自觉行动。
第二段,写抵凤翔见唐肃宗得授拾遗的情景,描写得极朴质、真切、生动、细致。拜见唐肃宗时,脚上穿着麻鞋,破旧的衣袖露出两个胳臂肘,完全是间道逃奔途中的狼狈形象,可以想见麻鞋上还沾有斑斑的污泥,衣衫上处处留下荆棘的痕迹。这样不加任何整饰地去拜见唐肃宗,正透露出其心情的急切和对君主的一片赤诚,也透露出在非常时期君臣朝仪的草率不拘。原生态的生活细节即用极朴质的原生态表达方式来呈现,收到的是极生动真切的艺术效果。千载之下,犹可想见当时情景。细节传神,朴俗传真,正是这两句诗的魅力,也是这一时期杜甫的诗歌创作共同的艺术取向。正因为狼狈的形象透露出一片忠君爱国的赤诚,因此朝廷上下悯其幸得生还,而亲朋故旧则伤其形容憔悴,皇帝也为其忠诚所感动,亲授拾遗之职,诗人则深感在颠沛流离之中君主的厚恩,不免涕泪交零。这四句写诗人在朝廷上下,亲朋故旧和君主眼中的形象,同样不加掩饰,不避“老丑”,真情所至,淋漓尽致。
这六句乍看与忧念家室的主题似乎关系不大,实则正是由于诗人一片忠君爱国的赤诚和君主的厚遇才逼出这一段的最后两句。“柴门虽得去,未忍即开口。”国家仍在危难之中,君恩又如此深厚,诗人无法开口要求告假探视家人。“未忍”二字中正含有忠于君国与忧念家室的内心矛盾,这才引出下面两段千回百转的至情之性之文。
第三段(“寄书问三川”句至“心中郁结摇头”句),抒写对家室存亡未卜的忧念和悲慨。因未忍开口告假,故有“寄书问三川”之举,但由于久与家人隔绝,音信不通,不知道家究竟还在不在三川。这两句是一层。“比闻”以下,因新近听到传言说,那一带的百姓因遭战祸,惨遭叛军杀戮,已经到了鸡犬不留的程度,因而不能不想到自己的家室恐怕也难逃此劫难。
“山中”四句,便是对家室罹祸的想象:三川山中那漏雨漏风的茅屋里,此刻还能有谁在倚窗户而相望呢?也许都已惨遭杀戮,在摧折衰败的苍松之根,尸骨狼藉,地虽冷而骨尚未朽吧。“地冷”句,体贴入微而又沉痛彻骨。诗人的心似乎和家人的尸骨一起感受到异乡土地的寒冷。但毕竟“杀戮到鸡狗”的景象只是出之传闻,因此诗人意中仍有所犹疑,“几人全性命,尽室岂相偶”二句便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这种“杀戮到鸡狗”的情况下,很少有几个人能侥幸保全性命,就算有人侥幸活命,全家人不可能团聚,这虽是对情况的泛测,却也透露出诗人意中或存此想。虽然比全家尽遭劫难似乎好一点,但同样是家室残破的悲剧。这又是一层。
叛军的杀戮使京城周边的大片地区成了险恶的猛虎肆虐的场所,诗人心情郁结,难以解释,只能频频回首了。从“不知家在否”到“地冷骨未朽”,再到“尽室岂相偶”,意凡三层,有转进,有曲折,充分表现出在音讯隔绝、只凭传闻的情况下诗人对家室存亡情况的种种预测与想象,语极沉痛。而“嶔岑”二句作一收束,意更沉郁悲凉。
第三段(“自寄”句至篇末),承上“寄书问三川”,追溯到去年八月与家人隔绝后音讯不通的情况,转出“反畏消息来”的心理和“恐作穷独叟”的深悲。在叛军肆行杀戮的战乱背景下,十个月来音讯不通,未接家书,诗人的心理便从长期的盼家书转为害怕有关家人消息的到来,生怕传来的消息竟是家人罹难的噩耗。因为长期得不到家书的客观事实很可能预示着家人早已不在人间。这种不祥的预感随着时间的进程愈积愈强烈,愈执着,最后便由“切盼”演变为“反畏”。
处于对立两极的心理这种出人意料的变化,却最真实深刻地反映了战乱给诗人心理上造成的巨大创伤。这种心理描写,确实非亲历者不能道。而“寸心亦何有”五字,则将诗人“反畏消息来”时那种既惶恐不安叉一片茫然的心境和盘托出。“汉运初中兴”,国运初显转机,这是值得庆幸和欣然的,但个人的命运却不可预料,只能借酒遣闷,沉思默想将来庆祝胜利欢会之时,诗人只能是孑然一身,孤独终老了。国家的中兴,将来的欢会,反而更衬托出了个人悲剧的命运。
本首诗题为“述怀”,所述之“怀”虽主要是对家室存亡的忧怀,但由于处在安史之乱的战乱流离的大背景下,这种家室之忧就和国家危难密不可分,充分体现出家室之忧的时代特殊性,并从一个侧面对战乱流离的时代作了真切的反映。它既是杜甫内心情感的抒写,也是时代的写照。
此诗通过对春天早晨所见所闻所感的抒写,反映了诗人在杭州的第一个春天即将来临时内心的喜悦激动之情。全诗笔致轻灵素淡,节奏流畅欢快,充满着热爱生活的情趣。
从诗的结构看,前四句写诗人在早晨的所闻所见,后四句则是抒发诗人对早春气象的感受。
也许是因为诗人对春天特有的敏感,他一大早就醒来了。此时晨光初照,早鼓正响,大概是天气转暖、大地变得潮湿的缘故吧,那在台阶上贪睡的小狗儿也摆摆尾巴,懒洋洋地爬起来;而一向活泼的小鸟更不会放过这可爱的时光,正在窗前叽叽喳喳不停地欢叫着,似乎是在向人们报告着美好天气的到来,催促着人们早早起床。这四句通过晨光、鼓声以及对春天极为敏感的两个动物——犬、鸟的传神刻画,在紧扣“早”字主旨的同时,又隐隐透露出春天的气息。
诗歌的后半部分表现了诗人在这样春天气息越来越浓郁的环境下,产生的轻松愉快之感。
“半销宿酒头仍重”说明昨日饮酒甚多。春宵佐以美酒,自是人生一大乐事,以致诗人忘了自身的酒量,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到次日早晨起来尚有头重脚轻之感。“新脱冬衣”表明正是早春气候,脱去冬衣会令人焕然一新,轻松爽快,所以说“体乍轻”。“体乍轻”而“头仍重 ”,值此酒意未竟消之际,当有头重脚轻、飘飘无定之感。这既是实写酒意未消时身体真实的感觉,同时也是美好的春色令诗人陶醉。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在这样的境界中,他忘记了一切忧愁和烦恼,以致于“睡觉心空思想尽,近来乡梦不多成 ”,这两句照应诗题,写夜间因为没有乡梦撩人愁思,睡醒后心境空明。暗示出诗人的身心已完全被春天的气息所感染,他又迎来了一个明媚的春天。
全篇无论是写自然景物还是写自己的生活与心态,都笔致轻灵素淡,充满着情趣。节奏也是流畅、欢快的,字里行间,融注着诗人对春天、对生活的热爱。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