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为行役诗,与《诗经》中其他同类题材诗一起,是后世行役诗的滥觞。
全诗五章,基本上都采用赋的手法。首章为全诗定下了基调,在“王事靡盬”与“岂不怀归”一对矛盾中展现了人物“我心伤悲”的感情世界。以下各章内容都是对“伤悲”情绪的具体补充,全诗渗透着一种伤感色彩,这也是那个纷乱艰难时世氛围在文学作品中的投影吧。“四马騑騑,周道倭迟”,马儿跑得快,跑得累,而道路又是那么曲折悠远,漫无尽头。风尘仆仆的小官吏知道马车跑得越快,离故乡和亲人就越远。他脑子里不是想那神圣的“王事”差使,他只在想一件事:“归”。却又用“岂不怀归”那样吞吐含蓄的反问句式来表达,表现了丰富细腻一言难尽的思想感情,非常耐人寻味。这“周道倭迟”,也正象征着漫长的人生旅途。多少人南辕北辙地行走在人生旅途中而有“怀归”之想,而“王事靡盬”无情地鞭笞着他们无奈地违心地前进着。除了陶渊明式人物能毅然“归去来兮”外,谁也免不了会有“心中伤悲”的阴影掠过。诗的抒情韵味相当悠长。
全诗有三章写到马,因为马是载客的主体。有二章写到鵻,是行途所见。路上所见必不少,单单拈出鵻,自有一番良苦用心。鵻又称夫不。《左传·昭公十七年》:“祝鸠氏,司徒也。”疏云:“祝鸠,夫不,孝,故为司徒。”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因云:“是知诗以鵻取兴者,正取其为孝鸟,故以兴使臣之不遑将父、不遑将母,为鵻之不若耳。”俞樾《群经平议·毛诗》:“夫不乃孝鸟,其载飞载下,或以恋其父母使然。”诗人见孝鸟而有感于自己不能在家“启处”(安居),更谈不上尽孝于父母,让孝鸟与客观上已成了不孝的人作对照,感喟良深。又鹁鸠非常逸豫闲暇,自由地飞上飞下,累了可以任意停歇,在柞树上行,在枸杞上也行,爱停哪里是哪里。而可怜的四马,虽然是精心选拣出来毛色划一的华贵的骆马,但不得不终日拼命地跑,累了也得跑,累得气喘吁吁也还得跑。王家公事有规定期限,不容半点差迟。在这里,鵻的闲又与马的累形成鲜明有趣的对照。而写马的苦和累,其正意是衬托出人的疲劳烦恼。可见,诗中写马,写鵻,都非泛笔,而有很深的匠心在。
从谋篇布局来看,首章“我心伤悲”是定调,二章“启处”是安居乐业尽孝的基础,三、四章写父、母,“父天母地”是古人的观念,次序不能移易。末章念母,是承四章而来,以母概父。全诗层次井然。末章结句“是用作歌,将母来谂”,是篇末揭旨,道出不能尽孝的悲哀。手法与《小雅·四月》末两句“君子作歌,维以告哀”相同。
尽管这首诗是发泄牢骚,不满“王事靡盬”之作,但也可被曲解成忠孝不能两全而勉力尽忠王事之作,所以统治者用此诗来慰劳使臣的风尘劳顿。”《毛序》说此诗“劳使臣之来也”。所以《仪礼》中的燕礼、乡饮酒礼中也歌此诗。在笺释上,最典型的是毛传和郑笺。毛传云:“思归者,私恩也;靡盬者,公义也。”郑笺云:“无私恩,非孝子也;无公义,非忠臣也。”都将此诗的“怨”思化为“美”意,实有悖于原作的主旨。《诗经》中像这样被曲解的诗,数量还相当不少。
这是一首咏唱春日百花争艳的迷人景象的词作。写得艳丽浓郁,光采照人,真可谓字字珠玑,行行锦绣。但言语深处,隐然有伤感意。
上阕仅用寥寥四句,便写出了一片花团锦簇、灿烂照眼的艳阳春光。“斜红叠翠,何许花神来献瑞”中,前句使用代称手法,以“红”代花,以“翠”代叶,达到含蓄而不直露的效果;一个“斜”字,写出花朵娇柔多姿、毫不呆板之态,一个“叠”字,则强调了叶片争茂繁密的长势。后一句是对眼前花繁叶茂的美景充满惊奇地赞叹,“何许”,即何处;“献瑞”中的“瑞”是祥瑞、吉祥之义。春天到来,百花盛开,千朵万朵的红花在翠绿的枝叶映衬下明艳照眼,这是何处飞来的花神为点缀人间作出的精心奉献!“粲粲裳衣,割得天孙锦一机”二句,仍然着意写花态之美,前句采用了拟人手法,径直以穿衣着裳的“花神”指花;“粲粲”是鲜明的样子。后句中的“天孙”即织女星,《史记·天官书》中有“河鼓大星……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的记载,在这里则指神话中精于织锦的织女。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花神们身上色泽鲜艳、光华夺目的衣裙,都是用从天上手艺最高的织女的织锦机上割下的锦绣制成。这般景象只应天上才有,人间能得几回看到!这是词人对令人陶醉的春光发出的由衷的赞叹。
下阕四句写花的内在质地与对春光的爱惜。“真香妙质,不耐世间风与日”中,以纯“真”写花的香,以美“妙”写花的质,真可谓玉质天香,它们怎能经受得住浊世间的狂风吹与烈日晒的摧残!“着意遮围”之句承上启下,要小心翼翼地为百花遮风挡雨,不使它受伤害,只这样做还不行,要使百花常开不败,关键的是“莫放春光造次归”,一定要拉住春光,千万不要让它轻易随便地归去。这是词人发自心底的呼声,写尽了对盛开的充满生气、携着春光的繁花的缱绻之情。
若沿袭自《诗经》、《楚辞》以来的传统来看,词人显然是以香花喻君子,“真香妙质”之句可见;而摧残香花的“风”、“日”则隐喻朝中奸佞的权臣。这便给予该词以深刻的社会含义。据该篇后记文字“绍兴壬申春,芗林瑞香盛开,赋此词。是年三月十有六日辛亥,公下世。此词,公之绝笔也”,可知这首词写于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二年(1152)“瑞香盛开”的春天;因词人自号“芗林居士”,可见“芗林”系指其所居之处;是年三月十六日词人要执意挽留的“春光”尚未归去,而词人却辞世而长去了,这首留世词作,便成了他向世人向春光告别的绝笔了。
全诗共十四句。开头的四句,是自写,写自己饭僧前的忙碌。饭僧成为王维晚年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今日,他所迎的是远道而来的高僧,故而特别地殷勤而隆重。“先期扫弊庐”,诗人提前打扫房屋,就为了等候这些远行而来的僧人。
中间六句,写“云峰里”来的高僧。覆釜山的高僧们终于被盼来了。这些僧人们果然不同凡俗,他们的物质需求极低,却异常地虔诚,也异常地专注,除了看道书、诵佛经外,连自己的存在也忘记了。
最后四句是写禅悟。“一悟寂为乐,此生闲有余”二句,写其彻悟。诗人在与高僧们的交流中,享受空门、山林的幽寂之乐。参证了“凡所有相。皆是虚空”(《金刚般若经》)的禅宗要义,彻悟到真正的乐事乃寂灭与涅檗,明心见性,即事而真,达到了一种超现实的“湛然常寂”的境界禅宗圆通静达的启悟。这也使其除去了一切世俗妄念的执,因此,现实中的生命与物质便空幻虚无而显得不重要了,生成了“思归何必深”的处世遇物的生存智慧。这样的收束,类似谢灵运诗的玄言尾巴。其实,王维诗中也有些这样的“尾巴”,因为他也太想将自己的禅悟禅悦直白地表达出来,并传达给世人。
这首诗展示了一幅鲜活的牧童晚归休憩图:原野、绿草、笛声、牧童、蓑衣和明月。诗中有景、有情,有人物、有声音,这生动的一幕,是由远及近出现在诗人的视野里的;写出了农家田园生活的恬静,也体现了牧童放牧生活的辛劳,是一首赞美劳动的短曲。草场、笛声、月夜、牧童,像一幅恬淡的水墨画,使读者的心灵感到安宁。
“草铺横野六七里“描述了视觉上的感受,放眼望去,原野上草色葱茏。一个“铺”字,表现出草的茂盛和草原给人的那种平缓舒服的感觉。草场的宽阔无垠为牧童的出场铺垫了一个场景。
“笛弄晚风三四声。”描述了听觉上的感受,侧耳倾听,晚风中牧笛声声。一“弄”字,更显出了一种情趣,把风中笛声的时断时续、悠扬飘逸和牧童吹笛嬉戏的意味,传达出来了。笛声的悠扬悦耳,反映出晚归牧童劳作一天后的轻松闲适的心境。未见牧童,先闻其声,具有无限美好的想象空间。这里的“六七里”和“三四声”不是确指的数字,只是为了突出原野的宽阔和乡村傍晚的静寂。
“归来饱饭黄昏后”,诗人笔锋一转,开始直接描写牧童,牧童吃饱了饭,已经是黄昏之后了。
“不脱蓑衣卧月明”描写牧童休息的情景。把以地为床,以天为帐,饥来即食,困来即眠,无牵无挂,自由自在的牧童形象刻画得活灵活现。诗人没有描写牧童躺下做什么,牧童可能是想舒展下身子,也可能是欣赏月色。诗人似乎只把他之所见如实地写了下来,却有无限的想象空间。
《牧童》一诗,不仅让读者感到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的安然与恬静,也让读者感受到了牧童心灵的无羁无绊,自然放松。该诗反映了诗人心灵世界的一种追求,对远离喧嚣、安然自乐的生活状态的一种向往。诗中尽道牧童生活的闲逸与舒适。此诗委婉劝说钟傅趁早离开那尔虞我诈、角名竞利的官场,回归田园,过牧童那样无欲无求的生活。在此诗中,牧童即是以智者的化身出现为迷失在宦途中的钟傅指路,而其人未必真是牧童。本诗语言朴直清新,明白如话,表现出一种“由工入微,不犯痕迹”的精湛功夫。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