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重点是写马,通过写马来赞颂鲁国的国君鲁僖公。诗分四章,可能与古代一车四马的驾车制度有关。有人说“《礼》:诸侯六闲,马四种,有良马,有戎马,有田马,有驽马”,“作者因马有四种,故每章各言其一”(孔颖达疏);也有人说每章各写马的一种品性,第一章是写“马之德”,第二章是写“马之力”,第三章是写“马精神”,第四章是写“马志向”(方玉润《诗经原始》),这却不免让人感到穿凿附会,四章中各种各样毛色的马都有,难道说“骊”一定是良马、“駵”一定是劣马?“彭彭”、“伾伾”、“绎绎”、“祛祛”与“臧”、“才”、“作”、“徂”这些形容词(或动词)也看不出与德、力、精神、志向有特定的对应关系。从结构上看,它每章除了第四、五两句“有……有……”句式各具不同内容外,也就第六句末二字和第七、八两句末一字不同,是典型的重章叠句体式,而各章所更易之字,也不像《国风》中的一些篇章那样相互间有递进或联贯关系,而像《国风》中的另一些篇章那样,联章复沓只是为了取得一唱三叹、余音不绝的歌咏艺术效果。
从诗的表现手法看,此篇尽管用的是赋法而没有比兴成分,但写来跌宕有致,马的形象既生动传神,对鲁君的颂美也点到即止,没有过分的张扬,一切都温而不火,流畅自然,这在《颂》诗中实不多见。全诗先将直接歌咏的对象群马置于广阔无边的原野这一环境背景,且冠以“駉駉”这一表形态的叠字形容词,这样篇首就鼓荡着一种矫健强悍的气势。接着,“薄言駉者”一句略按,往下介绍马的品种,马的品种繁多正可作“有无疆(期、斁、邪)”一句的注脚,为下文的赞颂作了有效的铺垫。“以车”云云,又以带叠字形容词的句子咏马之善于驾车疾驰,与上文的“駉駉牡马”句相呼应,而句中“马”字不出现,叠字词前后位置不同,又见出章法上的变化。最后,由写马转为赞美鲁君,但赞美鲁君仍紧扣住咏马,结尾一丝不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全篇的脉络很分明,作者的写作技巧很纯熟。不妨说这是现存最早的专咏马的咏物诗,后世咏马之诗大致也是这样从马的形体(这在此篇中主要是通过写马的毛色表现出来)、马的动势、马与人的关系这几方面落笔的。作为咏物诗的雏型,它已显得相当完美。一些读者会有此疑问:这样一首具有《国风》风格的诗,为何不在《国风》中?鲁诗不称《风》而称《颂》,前引孔颖达疏实际上已作了说明,原因是鲁为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周室重视周公的功绩,尊鲁若王,天子巡守采诸国之诗以观风,遂不及鲁诗。
从诗的历史文化意义上说,此篇以牧业的兴盛作为治国有方的一大业绩,反映出那个时代对马政的重视。据文献记载,在周代的“六艺”中,就专门有“御”(驾马车)这一艺,周穆王也有驾八骏遨游天下四方的传说。春秋中期,车战仍是战争的主要手段,一辆兵车需四匹马牵引,因此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弱,必然与马匹数量密切相关,大国号称“千乘之国”,良有以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马政于是成为军国要务,各国诸侯都十分重视养马,这在《诗经》中也有所反映,如《鄘风·定之方中》就赞扬卫文公“秉心塞渊,騋牝三千”,而《鲁颂》更是篇篇写到马,《鲁颂·駉》自不待言,《鲁颂·有駜》则诗题就是马肥壮之貌,《鲁颂·泮水》有“其马蹻蹻”句、《鲁颂·閟宫》有“公车千乘”句。在此篇中,写到不同毛色的马的品种有十六种之多,可见驯马养马这一业的发达。而考之典籍,以毛色定名的马还远不止这些。语言学家们认为:某一民族语言中哪一属类事物的名词特别多,就反映出此民族在该方面的知识特别丰富,与该类名词有关的科学技术特别发达。中国上古时期牲畜命名的多样化,正反映了畜牧业的高度发达,这也是中华民族可以为之骄傲的事。
这首诗以清新俊美的笔调写出秋夜闻琴的感受,在品味琴曲情调中表现自己的失意之心。其重点不在具体细致地描摹琴音,而是着意渲染“闻琴”的环境气氛和诗人的主观感受。这是全篇构思的显著特点。
首联写秋夜凉风月露,着意渲染清凉惑和宁静感。“吹”“动”两个动词,是描写动态的,却以动衬静,更显出了秋夜的静谧。也只有在这种宁静的环境中,才能听到月光下露水的轻微滴沥之声。这两句不仅写出对秋夜凉风月露的视觉、听觉与触觉感受,而且透出心理上的清润与宁静,这正是“闻琴”的适宜环境气氛与心理状态。
颔联由景及人、点明诗题。第三句进一步写到秋夜中弥漫的香气。蕙是香草,蕙风实即首句所谓凉风,此处不从触觉而从嗅觉感受着眼,故说“蕙风”。不说蕙风吹送芬芳,而说“入怀抱”,不仅把蕙风写得充满灵性与感情,仿佛知道诗人有听琴的雅兴,而多情地投入怀抱,而且写出了诗人那种愉悦感与陶醉感。古代有焚香鼓琴的习惯,“蕙风入怀抱”正是“闻琴”的最佳环境气氛。第四句方才正面点题:“闻君此夜琴。”由于前三句已经从不同角度将秋夜的清凉、静谧、芬芳描绘得很有诱惑力,有未闻琴而心先谐适、陶醉之感,因此这句只轻轻一点,就能使人对如此良夜闻琴产生美好的联想,达到以不写写之的效果。
前四句在写景述事中流露出精神的超脱和心情的愉快,对这个美好夜晚由衷的高兴。同时,“凉风”“月露”“圆景”“清阴”都暗藏着一个“秋”字,秋季在诗人看来是个盛壮而易衰的季节,往往联系着时光飞逝、人生无成的感叹。所以后四句的情调由兴高采烈而转入萧瑟低沉。
颈联正面写“闻琴”。全篇中写琴声的只有这两句,如一味着力刻画,反而难以尽致传神。诗人采取虚涵的笔法,着重传达琴声所给予自己的主观印象和它的神韵意境。琴声时而激扬,时而低沉。这里将摹声、造境与传神结合起来,不仅使人对琴声的萧瑟清雅有真切的感受,而且由此产生林泉幽胜的美好联想,写得富有画面美、音乐美和诗歌意境美。由“林”“涧”又自然逗出下文。
尾联是“闻琴”引起的感慨,也是全篇的归结。琴声把人们带到一个远离尘嚣、充满林下风致、山水清音的境界,使人神远心驰,更增隐逸之想,因此诗人告诫自己不要再容与迟延,以致耽误了归隐江海的时间,消磨了隐逸的意兴。
全诗境界可用一个“清”字概括。“闻琴”的客观环境气氛是清凉、清静,散发着蕙风是清香的;琴声是如林风涧音,富有清韵的;所引起的又是清逸的隐居意兴。全篇便在这“清”的境界中达到和谐的统一。在写法上,此诗与中唐描写音乐的名篇《琵琶行》《李凭箜篌引》《听颖师弹琴》等多从实处见工者不同,纯从虚处传神,即着重烘托渲染环境气氛和传达主观印象感受,不作具体细致的刻画。这种写法,往往能给人以更多的联想。从孟浩然《夏日南亭怀辛大》的“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中似乎可以看到其影响。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像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发为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像小桃树那样年轻,像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藕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绯红,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这首诗写诗人上山寺访友不遇,却被山中优美的自然景色所吸引,因而尽兴欣赏。过,访问之意;融,是诗人所要寻访的和尚的名字;上人,对和尚的尊称;兰若,梵语“阿兰若”的简称,指和尚的住所。
首句,通过山头禅室里挂着僧衣的细节,既点明了友人的身份、居处,也巧妙地暗示友人不在禅室里,写得干净利落。
次句紧承首句,指出“窗外无人”,也是静悄悄的。只听见山溪流水潺潺,溪上有各种鸟儿飞来飞去。诗人以溪声、鸟飞的声响和动态,反衬出山寺环境的清静。
接下去,第三句“黄昏半在下山路”,省略了主语,句法简洁。七个字兼有叙事、抒情、写景。“黄昏”,暗示诗人尽管访友不遇却兴致未减,已在山顶佛寺四周流连了大半天。“下山路”,说明此刻诗人正慢慢沿着山路往回走。“半在”,表明山路上景色也很幽美,因此自己把半个黄昏都消磨过去了。
“却听钟声连翠微”,“却”字,不仅起到转折句意的作用,还能使人想象诗人蓦然闻钟、回首驻足的情状。“钟声连翠微”五个字,以景物形象、色彩和声音收束全篇。因为作者凝神聆听着悠扬的晚钟声在深山里荡漾、萦绕,所以他感到钟声同这浮荡山间的青翠岚气连成一片。“连”字把听觉形象“钟声”与视觉形象“翠微”彼此沟通起来,传达出诗人独特而又自然的感受。这一句描绘了暮色苍苍中翠色千重的山林美景;而荡漾山林经久不息的钟声,又给这幽深秀丽的山林增添了静谧的气氛。诗人流连忘返、迷恋山林的深情,就从这幅深山幽景中透露出来。
七绝诗篇幅短小,要求作者笔墨精炼。这首诗四句二十八个字,无一句、一字是多余的。摄取的景物虽不多,却显得丰富多彩。
《酬刘柴桑》前两句“穷居寡人用,时忘四运周”说没有什么人与他来往,所以他有时竟然忘了四季的节序变化。然事实并非如此,诗人正是在知与不知中感受生命的意趣。之后吟道:“空庭多落叶,慨然知已秋。新葵庭北墉,嘉穗养南畴。今我不为乐,知有来岁不?命室携童弱,良日登远游。”此八句所写与前两句恰好相对,时忘四运与叶落知秋,多落叶与葵穗繁茂,甘心穷居与择日远游,此数者意象矛盾,却展现了时间的永恒性与生命的暂时性。由忘时乃知穷居孤寂落寞;而枝头飘然而至的落叶,乃知秋天的到来,生命的秋天亦在浑然不觉中悄悄来临;墙角的新葵、南畴的嘉穗,虽暂时茂盛繁荣却犹似生命的晚钟难得长久,从而暗示生命的荣盛行将不再。因此诗人在穷居忘时之际又察其生命飞逝,择良日作此远游折射出生命的亮色。“今我不为乐,知有来岁不?”一句没有对来岁未知的恐怖,但有尽享今朝的胸襟。诗人情绪的宛转之变与物的荣悴之态,不能忘世的感慨之忧与对生命的达观之乐,交织成多层次的意义。
诗中以隐居躬耕的自然乐趣和人生无常的道理来酬答刘柴桑,在淳朴祥和之中,诗篇流露着田园生活的乐趣。这首小诗共十句,虽然比较简短,然而它内容醇厚。在写法上也比较独特,撇开与对方问答一类的应酬话,只写自己的感受、抱负与游兴,显得十分洒脱别样。在遣词造句上,粗线条的勾勒,并着墨点染,使全诗呈现出古朴淡雅的风格,又洋溢着轻快明朗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