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秦观善于以长调抒写柔情。这首词记芜城春游感怀,写来细腻自然,悠悠情长,语尽而意不尽。此词的情调是由愉悦转为忧郁,色调从明快渐趋暗淡,词人的心情随着时间和环境的改换而在起着变化,却又写得那样宛转含蓄,不易琢磨,只好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了,“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浣溪沙·漠漠轻寒上小楼》)
词的上阕写明媚春光。“晓色云开”三句,奠定了春日清晨的明朗基调。雨过天晴,晓云初霁,春光如此美好,令人欣欣然以为春天是多么地随人心意。接下去春日明丽景象,从游赏于春色中的人眼中一一展现,如电影之特写镜头联翩而来:本来苍凉的古时台榭,在这姹紫嫣红时节,也显得春意盎然,似乎散发着无限的生机;飞燕自由地上下翻飞,不时地碰触到柔嫩的花瓣;串串榆钱愉快地随风飘舞,似乎直到舞蹈困倦了才从树上飘落下来;秋千高荡,但见外面绿波荡漾,几与桥面相平。此处写景,颇见功力。以苍凉古台写春,更见春色之明媚;飞燕、榆钱不但是组成春色的一道风景,更是与人一样为春沉醉的精灵。他们或不时碰碰花瓣,或在风中舞蹈,既见此物形态,更见万物心情之明朗;而写秋千则暗示出荡秋千之人,暗转人庭院、花园中的春色和春色映照下的佳人。“东风里”三句,由写景过渡到写人,却写得极有韵致。朱门之内,绿柳掩映下,红妆少女弹奏着秦筝,秦声悠扬,令朱门外的人心动神驰,想象联翩。
下阕写昔日行乐与当前寂寥寡欢之情。“多情”四句承接上阕写游乐场景。作者用极为简练的语言形象地描绘出春游之乐。华贵的马车,华美的马匹,只从游乐时所用舟车的不凡,就已经令人想见其冶游盛况了。古时出游,女子多乘车,而男子多骑马。典型的代步工具的渲染,让人想象男女同行远游之乐。“渐酒空”句,将许多行乐场面省略,而从行乐之结果来写冶游时间之长和游乐之尽兴。“豆蔻”三句,急转直下,点出以上所写盛况美景,都是前尘旧梦。而如此丰富的内容,用杜牧诗意表现,用典贴切,辞约义丰。“堪惊”两字,黯然神伤,用在此处,有千斤之重。结末三句,转写面前萧瑟景色与忆旧者怅惘之情。凭栏久立,抚今追昔,十年人世遭际令人感叹无已。而眼前只见淡淡的落日,疏疏落落的烟雾,如此凄凉景物,与人物悲苦心情合二为一。随着夕阳西下,伤感的人与夕阳一样孤独落寞。
全词结构精巧,形容巧妙,语言精练生动。景随情变,情景交融,具有良好的艺术效果。从结构上分析,这首词有三条结索交织构成。第一条是时间线索,以清晨雨过天晴开始,到黄昏的疏烟淡日结束,中间于描写景物之中点出酒空花困的午时情怀。第二条是游历所经的线索,从古台到横桥,从朱门到芜城凭栏,将一日游赏展现出来。第三条是情感线索,从清晨出发时的逸兴满怀,到中午时分的意阑无绪,再到日暮时分独下芜城的寂寞无聊,将词人游赏因所见所闻而产生的情绪变化展现出来。虽然进行艺术分析时,可以清理出这么许多条线索来,但是,由于词人熔裁得体,使三条线索浑然融为一体,不仅没有造成滞碍之嫌,反而使词风更趋婉约,词情也更有风致了。
朱熹撰写的《诗集传》二十卷(后人并为八卷),是宋以后《诗经》的重要注本之一。他杂采《毛诗》《郑笺》及齐、鲁、韩三家之说,作以己意为取舍, 旨在探求《诗经》本义。这样,就使他的“传”打破了《毛诗序》的迷信,在理解上另辟蹊径。同时兼顾训诂与剖析义理,作以剖析义理为主,在阐释诗义上多所发明。这篇序文抓住有关《诗经》研究的几个带全局性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他既沿用《毛诗序》的说法,又引《礼记》加以补充,认为感物生情,情思生言, 由于充分表达感情的需要,就产生了合于音响节奏的诗。他强调“诗者,人心之感物作形于言之馀也”,突出客观外物的作用,对《毛诗序》“情动于中”的观点作了补充。
其次谈诗的教化作用。他根据感物形言有邪正是非的观点,把诗的教化分为两方面:一是在上的圣人“所感者无不正”,故作“足以为教”,这是上以诗化下的一面;一是常人所感虽杂,但“上之人”加以选择“思所以自反”, “作因有以劝惩”,这是以诗刺上的一面。这些观点,是对《毛诗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进一步发挥。他又指出, “昔周盛时”,诗教大兴;及至衰微,“遂废作不讲”。但诗教“被于万世”,在于孔子的删诗。这是强调圣人在发挥《诗》的教化作用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再次谈诗的体制及其流变。朱熹认为,风、雅、颂体制的不同在于它们是不同性质的乐歌:风“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雅、颂是“朝廷郊庙乐歌之词”。他还沿袭郑玄《诗谱序》“正经”、“变风”、“变雅”的说法,对诗的流变加以具体阐释,并认为诗是“正”与“变”两方面的结合, “诗之为经”正在于这种结合,从作使“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作无一理之不具也”。这显然不同于《毛诗序》将“变风”、“变雅”仅仅归结为“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的产物。特别是强调风诗乃“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变雅为“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等,发前人所未发,较之《毛诗序》显然更符合《诗》的创作情况。
最后谈学诗的基本原则。朱熹明确指出,学诗的途径首先是按照风、雅、颂的不同体制分别“求其端”、“尽其变”、“大其规”、“要其止”,也就是要从整体上把握诗的基本精神;然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即通过“章句”、“训诂”、“讽咏”、“涵濡”,来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最后, “察之情性隐微之间,审之言行枢机之始”,诗的教化作用就能落实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之中。把握诗的基本精神,探究诗篇的具体含义,从作悟出“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之道”,鲜明地体现了宋学的时代精神。
以上所谈《诗》所以产生的原因、《诗》的教化作用、《诗》的体制及其演变、学《诗》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朱熹研究《诗经》、撰写《诗集传》的指导思想,其核心固然是强调《诗》的教化作用。朱熹在宋代理学勃兴的背景下研究《诗经》,鉴于他在知行关系上坚持“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知行相须”,其中不乏可以拣拾的“真理颗粒”,故作在《诗经》的研究中往往能别出机杼,断以己意。这篇序文就超越了魏以来墨守《毛诗序》解《诗》的樊篱,明显地体现出对汉儒的诗学观念的修正和突破,从作成为《诗经》研究中的一篇重要文献。
这篇序文在写法上也颇具特色。全文采用问答方式,通过四问四答, 自然地转移论题,使得论题醒目、条理井然,加之论说透辟、浅显,语言整饬、精炼,成为古代序文的名篇长久流传。
这首诗作于公元751年(唐玄宗天宝十载)旧历六月。当时,高仙芝正在安西率师西征,李副使(名不详)因公从姑臧(今甘肃武威)出发赶赴碛西(即安西都护府)军中,岑参作此诗送别。
这首送别诗,既不写饯行的歌舞盛宴,也不写分手时的难舍离情。作者只是以知己的身份说话行事,祝酒劝饮,然而字里行间却使人感到一股激情在荡漾。
李副使将离武威,远赴碛西,因而诗的开头两句即点明时令,以李副使出塞途中必经的火山、赤亭这段最艰苦的旅程开篇。“火山五月人行少”,诗人早有吟咏,况六月酷暑。作者不从饯行话别落笔,而以火山、赤亭起句,造成一个特殊的背景,烘托出李副使不畏艰苦、毅然应命前行的豪迈气概,而一路珍重的送别之意也暗含其中了。三、四两句在写法上作一转折,明写李氏不平凡的经历,激励其一往无前:“知道您经常出入边地,岂能见到轮台的月亮而惹起乡愁呢?”这里“岂能”故作反问,暗示出李副使长期驰骋沙场,早已把乡愁置于脑后了。“岂能愁见轮台月”,是盛唐时代人们积极进取精神的反映,是盛唐之音中一个昂扬的音节。诗的五、六两句是招呼、劝说的口气,挽留李副使脱鞍稍驻,暂入酒家,饮酒话别。作者越过一般送别诗多诉依依不舍之情的藩篱,直接提出此次西行“击胡”的使命,化惆怅为豪放,在送别的诗题下开拓了新的意境。诗末两句直抒胸襟,更是气贯长虹:“功名请向戎马沙场上求取,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大丈夫。”“祗向”,语气恭敬而坚决。这既可看作岑参勉励李氏立功扬名,创造英雄业绩,又是自己的理想和壮志。这两句将诗情推向高潮,英雄豪气使后世多少读者为之激动振奋。
这首诗熔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并且突破了一般送别诗的窠臼。其口语化的诗歌语言,让人感到亲切洒脱。悠扬流美的声调给人以奔放明快的诗意感受。自由活泼的韵律,跌宕有致的节奏,显示出一种豪迈的气势,传达出火一般的激情,将给远行者以极大的鼓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