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军旅生活的艰辛。薇,野菜,即野豌豆苗。白天我们到山上去采野豌豆苗,因为到黄昏的时候会很饿。溪谷中风很大,又有霜露打湿大家的衣裳,真是非常寒冷。野鸡的叫声遍布山野,猿猴在相互追逐。
在这样的荒郊野外,不免使人回望故乡,然而,故乡又在哪里?忧郁如石头一般垒积胸中。每座山都有山崖,每棵树都有树枝,可我内心的忧愁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没有人知道。
人生不过是暂时寄托于人世,何必如此忧愁呢?我现在不快乐,时光也照样流逝。就像河里的那一只小舟,随着水波流转,也不知道会停在哪里,这就好比是我们的人生啊,谁也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停泊。
还是披上我的皮裘,骑着良马,在飞驰中暂时地忘却这人生的烦恼吧。
从此诗我们可以看到,曹丕也是一个颇有诗意的人。在远离故土的荒郊野外,不免会产生莫名的忧愁,但这忧愁从何而来、到何而止,我们谁也不知道。而这人生,似乎也正如这忧愁一般,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到何而止。因而,还是暂时地忘却吧,不要去想它。
大道之行的主题思想
此文在阐明“大同”社会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指出了“大同”社会的美好前景。这里人人都能受到社会关爱,安居乐业,且各尽所能,这里寄托着儒家崇高的社会理想。
文中拿现实社会跟理想的“大同”社会作对比,从而顺理成章地指出,现实社会中诸多现象如搞阴谋、盗窃财物、作乱等在“大同社会中将不复存在,代之而兴的将是一个“外户而不闭”的和平、安定的局面。这其中已经折射出现实社会的真实情形:社会变乱纷乘,动荡不安尔虞我诈,人人自危;盗贼横行,混乱不堪。
总之,此文中所描述的理想社会,反映了中国古代人民对美好社会的幸福憧憬。虽然主观目的,只是论说礼仪、阐释古制、宣传儒家思想,但其中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却是两千多年前的古代圣贤留给全人类的思想财富。读来启人深思,鼓舞人心。
分层解析
第一层
(一、二句话)对“大同”社会的纲领性说明
第二层
(三、四句话)大同社会的基本特征:
1、满足生存需求:人人得到社会的关爱。
2、满足发展需求:人人都能安居乐业
3、满足精神愉悦上的需求:货尽其用,人尽其力
第三层
(第五句话)全文的总结语
用现实社会跟理想社会中的“大同”社会做对比,指出现实社会中的诸多黑暗现象,在“大同”社会中将不复存在,取代的将是“外户而不闭”的和平、安定的局面。
陆游有4万多首传世,其中有一百多首是写给自己孩子的。当然,其中最脍炙人口的是那首“死去元知万事空”。不过更多的则是教育孩子的“鸡娃诗”。根据《陆游年谱》,陆游共有七子:长子陆子虞,次子陆子龙,三子陆子修,四子陆子坦,五子陆子约,六子陆子布,七子是陆子聿。这些诗大多数是陆游晚年闲居浙江山阴老家时写给幼子陆子聿的,包括题中这首应该也是。
陆游真的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明时”、因此不必读书求仕吗?答案恐怕一言难尽。
陆游出身于官宦世家,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28岁的陆游到临安参加锁厅考试(现任官员及恩荫子弟的进士考试),为陆游的才华所深深打动的主考官陈子茂阅卷后取为第一,但是因秦桧的孙子秦埙也参加了这次的考试,位居陆游名下,本来秦桧想授意主考官陈之茂让自己的孙子当第一,结果秦桧大怒,欲降罪主考官。因此主考官为了明哲保身,不得不找理由不取陆游,陆游的第一次科举仕途就这样被斩断了。接着到了次年(公元1154年),陆游又参加礼部考试,秦桧又指示主考官不得录取陆游。这次殿试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秦埙也没有得到状元,状元被另一位才子张孝祥(这位也是高考出题常客)夺得,同榜中进士的有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
这个挫折对陆游的一生打击非常大。后来虽然他也获得了进士出身,但在仕途上与张孝祥、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这几位同时期的大文豪相比,已经是先天不足。最终他在漫长的一生中,仕途只能停留在中低级官员上徘徊。
从个人经历上来说,陆游仕途不顺,北伐之志难伸,不可能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是“明时”;但另一方面,陆游所在的南宋中前期,大的局势还算安稳,相对来说没有大的内外战乱,而陆游在这里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当然要适当传播“正能量”。所以“明时”在这里只是一句套话而已。“禄食无功我自知,汝曹何以报明时?”其实是在说:你们爸爸我没有本事(虽然本该是高考状元,凡尔赛啊),只拿着一份死工资,没给国家做出什么大贡献;你们可不要和我一样哦!古往今来天底下爱说这种话的爸爸恐怕很多。所以,“何以报明时?”这个设问已经清楚表明了陆游的态度:他可决不是希望儿子们甘当农民的。正是因为现在是“明时”,才更要读书出仕。“报明时”,换成今天的时髦正能量话语就是:不要辜负这个时代。所以“生逢“明时”不必读书求仕”的理解当然是错误的。
但是后面的“为农”“躬耕百亩”“七月诗”又怎么理解呢?这还是回到诗的主题,这是一首鸡娃诗,是为了给儿子讲解”六经”特别是《诗经》的。儒家传统认为,六经中有关农事的内容,与治理国家是一脉相通的,所谓“为农为士亦奚异”。一边躬耕一边读书,就是学以致用,是儒家理想中的生活。
要理解这首诗,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白宝钗所“忆”的究竟是什么。从字面上看,她所忆的,当然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什么呢?传统“红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是,菊花象征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即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说成是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但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明显有问题的。首先,这种说法与脂批对后文的提示相龃龉。戚序本第7回脂批有云:“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戚序本第7回双行夹批)而宝钗《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到了为思念宝玉而“病”的程度,又岂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其二,传统“红学”的解释也不符合宝钗自己对人生聚散的达观认识。第22回,宝钗《更香谜》,其末一句的说法是“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无独有偶,第70回,宝钗在《临江仙·柳絮辞》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如果宝钗是为思念宝玉而到了为之“痴”、为之“病”的地步,又如何是“风雨阴晴任变迁”?如何是“任他随聚随分”?因此,把诗中的菊花解释成贾宝玉,把整首《忆菊》诗解释成所谓的“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实际上是完全讲不通的!这里的菊花,还应该理解为宝钗高洁的社会理想方是。同回,宝钗作《螃蟹咏》讽时骂世,其中一句即云:“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姜,老辣之物也。比喻运用权力和法律,对螃蟹一样的恶势力进行惩罚和制裁。菊,高洁之物也,与姜对举,即比喻高洁的社会理想。第42回,宝钗私下里对黛玉表示: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可见,男女各守其份,当官的清正廉洁,商人、农民努力为社会创造并积累财富,这就是宝钗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但这样的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却是不存在的。正如宝钗所看到的那样:“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了书倒更坏了”。故,宝钗不惜颠倒传统的士、农、工、商的等级秩序,严厉批评那些士人“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这样也自然引出一个话题,理想社会在现实中已经失落,宝钗当然要为之“忆”。而这才构成了《忆菊》的主题。——菊者,理想中高洁的社会。所谓“忆菊”,就是追忆失去的理想社会!
从整体来看,宝钗的《忆菊》诗即表现了宝钗对在现实中已经失落了的那个理想社会的苦苦追忆之情。而把这首诗与宝钗的另一首《画菊》诗对看,一忧虑、愤懑,一潇洒、解脱,这同时也暗示了宝钗的人生观必将由忧世、愤世,而走向出世、遁世的趋势。“慰语重阳会有期”是不可得的,只能“粘屏聊以慰重阳”。那么,再往后呢?只能到佛、道的出世哲学中去寻找精神归宿。故,宝钗最后必然是“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必然是“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而这就是脂砚斋所说的“虽离别亦能自安”的心态,以及“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的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