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但觅梨与栗”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
此词步秦观《千秋岁·谪虔州日作》原韵,写妇人闺思。
上阕写思妇睡觉的慵懒情态:她上半身探出曲屏之外,唇上的朱红已经褪色。枕上只见簪发的玉钗,却不见了系罗衣的、用五色丝线作穗的流苏带子。佩饰物的零乱,人物的怠倦将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纷纭春思,破碎芳心形象化了。末句忽作诘问之辞,试问今人之秀整谁可与匹?秀整,风流俊逸貌。晋人温峤被认为风仪秀整,人皆爱悦之(见《晋书·温峤传》);《唐书·汝阳王琎传》载,王“眉宇秀整,性谨洁善射”,可见此指思妇春心所系之情人。
下阕忆及湘水之滨的一次幽会。当时自己正擎着一把轻罗作的小伞,所有细节都历历在心,如今孤居独处,竟怀疑那不过是巫山之梦。春宵苦短,春光易尽,而柔情不改。这里“十分”对“一点”,突出春之浓,情之专;“易尽”对“难改”,强调欢会之短暂,情爱之绵长。反义词从两极合成了“情”的强劲的张力。
末句宕开,“却随恨远连云海”,情含无限,尺幅千里,大有“篇终接浑茫”之势。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以忘情绝爱是佛之所训,惠洪身为衲子,词多艳语而批评他。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则称之为“浪子和尚”。唯宋许彦周云:“上人(指惠洪)善作小词,情思婉约,似秦少游,仲殊、参寥皆不能及。”(《许彦周诗话》)
惠洪俗姓彭,少时为县小吏,知书,又精医理,受知于黄庭坚(1045-1105),大观(1107-1110)中,他才“乞得祠部牒为僧”,半路出家,或尘心未泯。但当时高僧,亦不拒绝用艳诗说法,如宋孝宗时中竺中仁禅师即引“二八佳人刺绣迟,紫荆花下啭黄鹂。可怜无限伤春意,尽在停针不语时”说禅理。可见当时诗僧对待艺术和宗教生活有着双重的标准。
安史之乱平定后,杜甫羁旅蜀地,不能及时返乡,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看见队队大雁向北归飞向中原地带,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此诗寄托了深切的乡思感情,并流露出对朝廷的系念和对国事的关心。全诗情景交融,构思精巧,先赋后兴,独具特色。
“东来万里客,乱定几年归?”点明了时间和客居情况,表达急切渴望回归故乡的心情。安史之乱以后,八年来,杜甫带着一家老小背井离乡,从长安、洛阳、秦州辗转流离到四川成都。诗中“东来”二字亦作“春来”。这年初春,他在川北的阆州飘泊时,就已经作好了准备,打算由水路下渝州出峡,以便回河南老家。但由于老朋友严武第二次到成都任东西川节度使,邀请杜甫到成都,于是打消了出峡的念头,举家重新迁回成都草堂居住。“万里客”三字,饱含着经年奔波的凄楚况味和浓烈的乡思之情。此时,安史之乱已经平息,按说应当回家了。他在不久前写的“生平第一首快诗”(浦起龙语)《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就满怀激情地表示过:“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如今又来到成都,早就萦绕于怀的回乡之愿,不知要到何年才能实现?一个问句,表现了诗人渴望回乡而不能的急迫心情。
正当诗人为乡情所苦、愁思百结的时候,一队队大雁正从滨临锦江的成都上空,高高地向北归飞。“高高”有自由自在、畅通无阻之意。大雁北飞之地就是中原地带,它既是作者故乡的所在地,也是唐王朝中央政权的所在地。诗人想到大雁一年一度地回到故乡,而自己却多年滞留异地,不禁愁思缕缕。
这首诗短小精悍,含义隽永,余味无穷。这原因,一方面是诗人将自己的一片真情,融于字里行间,在平易朴实的语言里,蕴含着强烈的激情。另一方面,写归雁的诗,往往都是先从大雁本身着笔,然后再抒发议论,然而这首诗却是先写思归的心情,一开始就直抒胸怀,先给读者一个思乡的强烈印象,然后再将描写的笔触对准空中的大雁,让生动的形象去充分体现作者的思想,给人以具象化的感觉,先赋而后兴。
不仅使情景交融,也使思乡恋国之情表达得更为强烈,更为深长。另外,在绝句格式上,这一首采用了对起散结的方式。盛唐绝句重散行,四个散句起承转合,句与句之间不讲究对偶。而此诗一、二句用了对偶。后两句用散句,又纯任天然。这样,在形式上把精巧与自然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读来节奏优美,“神味高远”(浦起龙语)。杜甫“常常把绝句作为遣兴手段,即兴漫成,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形式上有意识进行多种尝试。”(周啸天《唐绝句史》)从这首五言绝句中,也可以看出杜甫“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