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联直抒胸臆,感叹韶光过得太快,内心有一种郁结隐密之情难以倾诉;颔联紧承首联之意,写诗人在春景中所见所感;颈联是上二联思想情绪的转折和过渡,作者轻轻荡开其幽情,以草木娱己;尾联进一步明朗前意,以超脱现实的闲适态度来排解幽情。
“韶光大半去匆匆,几许幽情递不通。”与宋代许多名家,如苏轼、秦观、陈与义等写《春日》的诗不同,他们都是从写景入手,而作者却直抒胸臆,他感叹韶光过得太快,内心有一种郁结隐密之情难以倾诉。从表面看似是伤春,从全诗看它暗含着忧国伤时的隐痛。盛春已经过去了,这大宋朝的国运也如美好春光一样一去不复返了。故这“幽情”既是伤春,亦是忧国,她浑然一体,隐约朦胧,难以表述,因而使诗人感到郁闷惆怅。
“燕未成家寒食雨,人如中酒落花风。”紧承首联之意,写诗人在春景中所见所感:“燕未成家寒食雨,人如中酒落花风。”上句写眼前景,下句抒胸中情。燕子在寒食节的雨中飞来飞去,衔泥筑巢,引起诗人无限感慨:燕现时虽未成家,但终有成窝安家之日,而宋朝大势已去,无法挽回。人在落花时节如“中酒”一样昏昏沉沉,黯然伤情。这既写出了梅雨季节身体不适的感受,又写出了伤时的精神状态,把生理和心理上萎靡困顿,哀怨忧愁表现得神形兼似,至妙入微。
颈联,是上二联思想情绪的转折和过渡,作者轻轻荡开其幽情,以草木娱己。
“一窗草逆濂溪老,五亩园私涑水翁。”作者以“濂溪老”、“涑水翁”喻己,借田园隐逸生活遣怀。联中“逆”“私”二字用得极为精到。这两句用拟人的手法,赋予绿草田园以人性人情,写出它们对其主人公的亲昵之状,曲折而深切地表现了诗人对田园生活的喜爱之情。这两字写活了田园,深化了人物性格。
尾联进一步明朗前意,以超脱现实的闲适态度来排解幽情。
“无赋招魂难独笑,且排春句答春工”。招魂,用屈原《离骚》典,表示了对死于异国的怀王的吊唁和对楚国命运的哀伤。作者生活在偏安一隅的南宋,回想靖康之难,徽宗、钦宗被金人掳至北方,终死于五国城,其遭际颇似楚怀王。北宋灭亡,南宋依然不振,至作者生活的年代已危在旦夕。他心中自是不能平静,但说“无赋”,是克制感情,毅然予以超脱。因为“招魂”不但无济于事,反添忧伤,倒不如置之度外为好,更何况自己难得有这种清欢的时候,姑且赋诗遣兴以酬答春天造化之工。上句“无赋”,用得果断;下句“且排”,实属无可奈何,其“幽情”虽得以暂时排解,不能从心中消除。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内心深处无法忘怀现实的矛盾痛苦,但他又毕竟是位隐逸诗人,故终以逃避现实以求解脱。
“幽情”是全诗的主题,起承转合、凝聚开化,均以此为中心,诗情画意、主体客体融而为一,造语新颖,在艺术上颇具特色。
陶渊明的诗歌,往往能揭示出一种深刻的人生体验。这种体验,是对生命本身之深刻省察。对于人类生活来说,其意义乃是长青的。《杂诗》第二首与第五首,所写光阴流逝、自己对生命已感到有限,而志业无成、生命之价值尚未能实现之忧患意识,就具有此种意义。
“白日沦西河,素月出东岭。遥遥万里辉,荡荡空中景。”阿者,山丘。素者,白也。荡荡者,广大貌。景通影,辉与景,皆指月光。起笔四句,展现开一幅无限扩大光明之境界。日落月出,昼去夜来,正是光阴流逝。西阿东岭,万里空中,极写四方上下。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此一幅境界,即为一宇宙。而荡荡辉景,光明澄澈,此幅廓大光明之境界,实为渊明襟怀之体现。由此四句诗,亦可见渊明笔力之巨。日落月出,并为下文“日月掷人去”之悲慨,设下一伏笔。西阿不曰西山,素月不曰明月,取其古朴素淡。不妨比较李白的《关山月》:“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虽然境界相似,风格则是唐音。那“明月”二字,便换不得“素月”。
“风来入房户,夜中枕席冷。气变悟时易,不眠知夕永。”上四句,乃是从昼去夜来之一特定时分,来暗示“日月掷人去”之意,此四句,则是从夏去秋来之一特定时节,暗示此意,深化此意。夜半凉风吹进窗户,枕席已是寒意可感。因气候之变易,遂领悟到季节之改移。以不能够成眠,才体认到黑夜之漫长。种种敏锐感觉,皆暗示着诗人之一种深深悲怀。
“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和念去声,此指交谈。挥杯,摇动酒杯。孤影,即月光下自己之身影。欲将悲怀倾诉出来,可是无人与我交谈。只有挥杯劝影,自劝进酒而已。借酒浇愁,孤独寂寞,皆意在言外。李白《月下独酌》:“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大约即是从陶诗化出。不过,陶诗澹荡而深沉,李诗飘逸而豪放(诗长不具引),风味不同。
“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此二句,直抒悲怀,为全诗之核心。光阴流逝不舍昼夜,并不为人停息片刻,生命渐渐感到有限,有志却得不到施展。本题第五首云:“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饮酒》第十六首云:“少年罕人事,游好在六经。”可见渊明平生志事,在于兼济天下,其根源乃是传统文化。志,乃是志士仁人之生命。生命之价值不能够实现,此实为古往今来志士仁人所共喻之悲慨。诗中掷之一字,骋之一字,皆极具力度感。唯骋字,能见出志向之远大;唯掷字,能写出日月之飞逝。日月掷人去愈迅速,则有志不获骋之悲慨,愈加沉痛迫切。
“念此怀悲凄,终晓不能静。”终晓,谓从夜间直到天亮。念及有志而不获骋,不禁满怀苍凉悲慨,心情彻夜不能平静。上言中夜枕席冷,又言不眠知夜永,此言终晓不能静,志士悲怀,深沉激烈,一篇之中,三致意焉。一结苍凉无尽。
渊明此诗,将素月辉景荡荡万里之奇境,与日月掷人有志未骋之悲慨,打成一片。素月万里之境界,实为渊明襟怀之呈露。有志未骋之悲慨,亦是心灵中之一境界。所以诗的全幅境界,自然融为一境。诗中光风霁月般的志士襟怀,光阴流逝志业未成、生命价值未能实现之忧患意识,其陶冶人类心灵,感召、激励人类心灵之意义,乃是长青的,不会过时的。渊明此诗深受古往今来众多读者之喜爱,根源即在于此。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