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蛇横洞庭,吞象临江岛。积骨成巴陵,遗言闻楚老。”古代流传过这样一个神话故事:尧曾派后羿在洞庭斩杀巴蛇(即修蛇,大蛇)。这条大蛇死后,蛇骨堆积得像臣陵一样,因此人们把这个地方取名为巴陵。古代还传说,巴蛇能吞食巨象:“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山海经·海内南经》)诗一开始,诗人就用这些传说作了一个比喻:襄州将领康楚元、张嘉延在荆州叛乱,就像那大蛇一样吞食巨象,在洞庭湖一带横行无忌,作恶多端。
“水穷三苗成,地窄三湘道。岁晏天峥嵘,时危人枯槁。思归阻丧乱,去成伤怀抱。”这几句写诗人当时的心情和处境。是说自己正流落在穷乡僻壤,加上岁暮将至,气候阴寒,时局充满危机。诗人被困居在这里,形容枯槁,憔悴不堪,虽然归心似箭,无奈又为动乱的现实所阻隔,真是有家难投,报成无门。
“郢路方丘墟,意华亦倾倒。风悲猿啸苦,木落鸿飞早。”前两句写社会环境:由于当时荆州一带战乱纷扰,破坏严重。昔日繁华的章华台亦已倒塌。后两句写自然环境,点出时令和节气。时值深秋,秋风萧瑟,猿啸声声,落叶纷纷。鸿雁早已自北而南,飞回南方了。这几句写的都是客观现实和自然景物,但诗人愁苦忧伤的心情却在字里行间处处流露,不能自已,大有物尚如此,人何以堪的深沉感慨。
“日隐西亦沙,月明东城草。关河望已绝。氛雾行当扫。长叫天可闻?吾将问苍吴!”《水经注》有这样的记载:“洞庭湖水广圆五百余里,日月若出没于其中。”看来诗人“临洞庭”的时间已经不短,太阳已被洞庭湖西的赤沙湖所吞没。一轮明月却从东方冉冉升起,照完了青草湖。
末尾四句,诗人写得尤其沉痛:天色已晚,山河逐渐望不见了。有如烟氛迷雾的“荆州贼乱”理应统统一扫而光!我要高声地问问苍天:我的呼叫声你到底听得见还是听不见?由于时代动乱和个人坎坷的经历,在这首诗里,忧愤不平和感伤的情绪不免流露,但与此同时,也可窥见已是垂暮之年的诗人,仍然密切关注时局,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上层统治集团,他那豪迈不羁的性格和炽烈奔放的感情不减当年。
全诗对“洞庭”的自然景物没有作精细的刻画和描写,只是选择了“荆州贼乱”这一客观事实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感受和强烈的爱憎,达到“言怀”的目的。诗中运用神话传说作比喻,使诗意增添了浪漫主义的情调和色彩。这首诗除了首尾几句外,也有不少对偶的句子,但都自然而毫无斧凿痕迹,充分显示出诗人功力的深厚。
这是一首赠诗。此诗写出了他们虽天涯沦落,却肝胆相照的友情,写得沉着深挚。这是一首酬答诗,但与一般应酬之作不同。它在抒写离情别愫之中,又交织着对国家兴亡的深沉感慨,而这两种情感却是如此有机地熔铸在一起,整首诗苍凉沉郁,情切意深,表达了作者对清朝统治者的不满,颇能打动读者的心弦。诗中"肝胆"指自己的爱国之志,或对于故国的赤胆忠心。“阅”见证。表出了作者虽已衰老,且明知复国无望,仍然矢志不渝、坚持到底的决心。此诗风格:沉郁悲怆,深沉凝重。
顾炎武的这首《酬王处士九日见怀之作》,在晚秋的背景下,抒写着身事、家事、国事的情怀——惊觉秋老,满眼黄花,萧索的色调充溢字里行间;故人天涯,离怀浊酒,悲怆的感慨触手可接;两鬓斑白,逐客无家,苍凉的情绪弥漫不散;天地变色,神州易主,郁结的哀愁直透骨髓;但肝胆犹存,江山作证,坚贞的心志更催人泪下。诗人将满腔块垒,诉诸这些交织的形象,熔铸成一首节奏铿锵的五言律诗,展现出沉郁苍凉,悲壮凝重的风格特征。
“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竹而曰“孤生”以喻其孑孑孤立而无依靠,“冉冉”是女子自寓柔弱。竹结根之处是大山,又在山阿之处,可以避风,这是以山比喻男方。《文选》李善注曰:“结根于山阿,喻妇人托身于君子也。”
“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菟丝)和女萝是两种蔓生植物,其茎蔓互相牵缠,比喻两个生命的结合。《文选》五臣注:“菟丝女萝并草,有蔓而密,言结婚情如此。”从下文看来,菟丝是女子的自喻,女萝是比喻男方。“为新婚”不一定是已经结了婚。清方廷珪《文选集成》说,此是“媒妁成言之始”而“非嫁时”。“为新婚”可能是指已经订了婚,但还没有迎娶。
“兔丝生有时,夫妇会有宜。”这还是以“兔丝(菟丝)”自喻,既然菟丝之生有一定的时间,则夫妇之会亦当及时。言外之意是说既然订婚,就及时结合,不要错过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从女子的心境,可以感受到诗人珍惜时光的思想,珍惜美好人生的情感的态度。
“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从这两句看来,男方所在甚远,他们的结婚或非易事。这女子曾企盼着,不知何时他的车子才能到来,所以接下来说:“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这首诗开头的六句都是比,这四句改用赋,意尽旨远,比以上六句更见性情。
“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这四句又用比。女子以蕙和兰两种香草自喻,把现时的自已比作为娇艳的含苞待放的花朵,如果不及时采摘就会错过时候,娇艳美丽的蕙兰花就将像秋草一样枯黄凋萎。这是希望男方趁早来迎娶,不要错过了时光。唐杜秋娘《金缕衣》:“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与此两句意思相近。
最后二句“君亮执高节,贱妾亦何为?”这女子的疑虑已抒写毕尽,最后遂改为自我安慰。她相信男方谅必坚持高尚的节操,一定会来的,那么自己则不必怨伤。
在艺术上,这首诗歌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首先,运用比喻,形象生动;其次,心理描写,情感丰富;再次,层次清楚,结构严谨;第四,结尾反问,增强效果。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