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歌颂坚贞爱情的民歌。写夫妻远别,借描写一对白鹄顾恋不舍的别离情景,抒发了患难夫妻被迫分离缠绵哀伤的情态。诗中的夫妻感情甚笃,丈夫不忍别妻远行而又不得不离别,当是为生活所迫或外出服役。全诗分“正曲”和“趋”两段,运用比兴手法,以哀怨缠绵的笔调,状雄鸟之情深义重,感人肺腑。
诗的前段以雄鹄的口吻,是魏晋大曲歌辞的主曲,也称正曲。后段以雌鹄口吻,是魏晋大曲中的趋。最后是大曲的乱。魏晋大曲的结构形式是一个四段式,即“艳—曲—趋—乱”的组合式。“艳”指的是楚歌,当时人有“荆艳楚舞”之说;“曲”指的是清商三调曲,它的音乐素材来自流行于中原的汉代相和歌;“趋”指的是吴歌,当时吴地歌曲便称为“吴趋”;“乱”也是楚歌,《楚辞》中已常用“乱”来作为卒章之节。在这个四段式中,曲辞是主体部份。或者说,魏晋大曲是以流传于中原的相和歌为核心,以之结合来自南方的艳、趋、乱而形成的。曲前应有艳,是一支楚地风格的器乐曲,无歌辞。
这首诗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表演性、音乐性和民间性,其艺术风格其实就是这些特征的体现。例如:这篇诗歌的前四解用一种比兴手法,很生动地刻划了一个被迫弃妻的男子的形象;后一解则用展示内心感情的方式,细腻地描写了一位女子思念亲人、渴望团聚的悲哀。两种表现手法与两种不同的语言风格相配合,收到了相互映衬、相互对比的良好效果。这同诗歌的组合方式——前四首来自中原相和歌,后一首来自吴地歌曲——是分不开的。又如:诗歌中用“十十五五,罗列成行”的形象描写,暗示了并翼齐飞的美好生活,由此反衬出雌雄离散时的凄凉;又用“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吾欲衔汝去……吾欲负汝去”的排比手法,很有力地渲染了雌雄离别时的依依不舍。这些表现方法,则是由于歌辞同民歌的亲缘关系而产生的。总之,尽管全诗杂采了多种民歌作品,里面有拼凑的痕迹,但由于它服从于一个完整的音乐主题,并由于它按表演需要造成了由聚而分、由男而女这样的情节变换,读者仍然可以从诗篇中得到一个整体的审美感受。这种感受,在一些非音乐的作品中反而是难以得到的。
作为唐代革新运动的启蒙者,陈子昂一直强调汉魏风骨。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缠绵于儿女情长、凄苦悲切的窠臼,一扫同类题材的悲切之风,从大处着眼,激励出征者立功沙场,并抒发了作者的慷慨壮志,很能代表陈子昂的文学主张。
首二句“匈奴犹未灭,魏绛复从戎”,读来令人震撼,借此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边境上军情的紧急,也可以感觉到诗人激烈跳动的脉搏。首句暗用汉代威镇敌胆的骠骑将军霍去病“匈奴未灭,无以家为”的典故,抒发了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此处“匈奴”二字,是以汉代唐,借指当时进犯边境的少数民族统治集团。诗人又把春秋时曾以和戎政策消除了晋国边患的魏绛比作魏大,变“和戎”为“从戎”,典故活用,鲜明地表示出诗人对这次战争的看法,并希望友人像“多功”的魏绛一样杀敌建功,保卫边疆,同时也从侧面说明,魏大从戎,是御边保国的壮举。
三四两句中,“三河道”点出送别的地点。《史记·货殖列传》说:“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此处概指在都城长安送客的地方。两句的旨意是:与友人分别于繁华皇都,彼此心里总不免有些怅惘;但为国效力,责无旁贷,两人执手相约:要像汉代名将、号称六郡雄杰的赵充国那样去驰骋沙场,杀敌立功。此二句虽有惆怅之感,而气概却是十分雄壮的。
“雁山横代北,狐塞接云中。”这两句是写魏大从军所往之地。一个“横”字,写出雁门山地理位置之重要,它横亘在代州北面;一个“接”字,既逼真地描绘出飞狐塞的险峻,又点明飞狐塞是遥接云中郡,连成一片的。它们组成了中原地区(三河道)的天然屏障。此处的景物并不在眼前,而是在诗人的想象之中,它可以是实写,也可以是虚写。地理位置的重要,山隘的险峻,暗示魏大此行责任之重大。这就为结句作了铺垫。
因此,“勿使燕然上,惟留汉将功”二句作结,便如瓜熟蒂落,极其自然。此处运用的典故,说的是东汉时的车骑将军窦宪,他曾经以卓越的战功,大破匈奴北单于,又乘胜追击,登上燕然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杭爱山),刻石纪功而还。作者又一次激励友人希望他扬名塞外,不要使燕然山上只留汉将功绩,也要有大唐将士的赫赫战功。这在语意上,又和开头二句遥相呼应。
全诗一气呵成,充满了奋发向上的精神,表现出诗人“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感遇·本为贵公子》)的思想情操。感情豪放激扬,语气慷慨悲壮,英气逼人,令人读来如闻战鼓,有气壮山河之势。
洋溢着爱国热情的小诗,诗中抒发了诗人以身报国的豪情壮志。诗的前两句极力渲染了诗人青年时期出征的豪迈气概。弓箭在霞光中闪耀着光辉,宝剑照耀着寒霜,在凛冽的秋风之中,诗人驰出了京城,奔赴为国效力的疆场;这里,诗人的自我形象鲜明,报国的豪情壮志表现得十分充分。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用诗的语言表示自己的决心,说只要国家的河追地区没有收复,自己就不打算回头望一望故乡。这比汉代霍去病“匈奴未灭,何以为家”(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的话更进了一步。
这首诗先描写,后抒情,两者结合紧密。诗人把雕弓、宝剑、夜光、秋风,走马等形象集中起来,突出了诗人的自我形象,描写之中充溢着诗人的报国热情。抒情时,诗人抓住了对国土丧失的痛惜,直述以国为家,先国后家的决心。这首诗语言简炼、生动,节奏感强。
这篇文章通过作者少年在书房中读书的事情,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很容易适应外物的,适应了外物,也就由不习惯变为习惯。而习惯养成之后,对外物是否合理,对外物的是非优劣,往往也就不加详察,不予追究了。这篇文章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于日常琐事中寄寓哲理,于平淡质朴中透出思想力度。
“俯而读,仰而思;思有弗得,辄起绕室以旋。”这一描述,就生动地勾勒了一个善于思考的读书人的形象。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不善于思考,就很难说学有所获,更谈不上什么有独到的见解。文章以“思”为经,贯穿始末。因“思”而“绕室以旋”,从“旋”而极其自然地引渡到主题的阐发。总之,这都是善于思考的结果。
书房里有一块洼地,愈来愈向外扩展。在这块地上踱来踱去,当然很不自在。可是时间久了,却习以为常了。等到填平这块洼地,却又感到“蹶然以惊,如土忽隆起者”,经过一段时间,这才恢复到正常的感觉。洼地踩惯了如履平地,一旦填平,反而感到不适应。这是什么缘故呢?作者深有感触地说:“习之中人甚矣哉!”这是一篇之警策,撮辞举要,统摄全文。习惯成自然,这是一个很朴素的真理。由此推论,如何培养良好的习惯,乃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文章最后的结论是:“故君子之学,贵乎慎始。”意即治学一开始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有了良好的习惯,就有了良好的开端。这一体会,不仅对育才树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做好一切事情,都有着普遍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