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高楼风雨感斯文”,写自己对杜牧诗歌独特的感受。这是一个风雨凄凄的春日。诗人登上高楼,凭栏四顾,只见整个长安城都沉浸在迷茫的雨雾中。这风雨如晦的景象,正好触动胸中郁积的伤世忧时之感。
正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诗人对杜牧的诗作也就有了更深切的感受,因为后者就是“高楼风雨”的时代环境的产物。杜牧的“斯文”,不能确指,也不必确指,应是感伤时世、忧愁风雨之作。
次句“短翼差池不及群”,转说自己,也暗含杜牧。这是一首送别诗。李商隐用“差池”暗寓“伤别”之情。这句是说,自己正如风雨中艰难行进的弱燕,翅短力微,赶不上同群。
这是自伤身世孤孑,不能奋飞远飞,也是自谦才力浅短,不如杜牧。这后一层意思,正与末句“唯有”相呼应。上句因“高楼风雨”兴感而兼写双方,这句表面上似专写自己。其实,“短翼差池”之恨不独李商隐。他另一首《赠杜十三司勋员外》曾深情劝勉杜牧:“心铁已从干镆利,鬓丝休叹雪霜垂。”正说明杜牧同样有壮心不遂之恨。这里只提自己,只是一种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
“刻意伤春复伤别,人间唯有杜司勋。”三、四两句极力推重杜牧的诗歌。伤春、伤别,即“高楼风雨”的忧时伤世之意与“短翼差池”的自慨身世之情,也就是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和主题。“伤春”、“伤别”,高度概括了杜牧诗歌的主要内容与基本主题,并揭示了带有那个衰颓时代所特有的感伤情调的艺术风格。“刻意”二字,既强调其创作态度之严肃,又突出其运思寓意之深厚,暗示他所说的“伤春伤别”,并非寻常的男女相思离别,伤心人别有怀抱。末句“唯有”二字极高评价了杜牧在当时诗坛上的崇高地位。
这首诗之蕴含着丰富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诗人极力称扬杜牧,实际上含有引杜牧为同调之意。既评杜,又属自道。同心相应,同气相求,诗人在评杜、赞杜的同时,也就寄托了自己对时代和身世的深沉感慨,暗含着诗坛寂寞、知音稀少的弦外之音。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
首联紧扣题中“遇”字。“已过才追问”,直接切入路遇情境,起笔简洁省净。沈德潜赞赏说:“起语得神,与‘乍见翻疑梦’同妙。”但同妙并不同工。“乍见翻疑梦”写一照面的心理活动,是凝定的场景。“已过才追问”写的是“乍见”后的下意识反应,仿佛流动的镜头。两句都表现久失消息,不期而遇的疑惑。前者直接道出,是确信后的不敢相信;后者却通过“追问”的动作蕴含其中——恍然面熟,但犹疑不定,需“追问”才能确认。故下句递接“相看是故人”,上前仔细打量,原来真的是老友。
既然是“故人”,如何见面竟难以确认了呢?颔联宕开一步,作了回答:“乱离何处见,消息苦难真”。这里“乱离”指明末清初的战乱。在动乱中分离之后,再无从相见,那偶或传来的消息也难辨真假。可以想见,频年兵戈,人的死伤误传,比比皆是。后面“惊魂”两字暗示,也许这消息里就有对方不测的说法。正是这“苦难真”的传说,才使作者有“已过才追问”的行为。动乱之中,自己身家性命已如累卵,却仍探问对方情况,一个“苦”字,道出了两人情谊的深厚。
颈联的“拭眼”,既是说擦去激动的泪水,又有重新拭目,再仔细相看的意思。乱世重逢的旧友,该有多少苦辣酸辛互相倾诉,但写去略而不及,只一个简单的动作,便将情感的无限波澜尽含其中,这就是所谓白描传神。一番问候后,擦净朦胧泪眼,望着眼前旧友,才彻底安下心来,所以说“惊魂定”。随后自然是庆幸,喜悦,当然要“衔杯笑语频”了。此处写由悲而喜,悲喜交加的情态极为生动,转换跳跃又极自然,具有对人生同类心态、行为普遍的概括性。但一次偶然相遇的“衔杯”,难以尽诉各自乱世遭际的感受;而且一旦分手,谁又能保不会再度失去对方呢?
“移家就吾住”——作者不由分说,要“旧友”索性搬来同住。难舍难分,正是重情重义的体现。更在这“旧友”的情义之中,作了别有深意的开掘。清王朝建立后,从明朝过来的许多人不仕清朝,称为“遗民”。本诗作于清顺治七年(1650),此时吴梅村尚未被迫出仕,故以“遗民”自居。“白首两遗民”道出两人坚守“气节”的共同情操,从而使诗中表现的友情,蕴含了具有时代特征的人格气质。“两遗民”的“两”字除实指外,还包含着这样的潜台词:战乱中有多少旧侣亲朋死于刀兵,又有多少前代文臣武将摇变为新朝权贵。而他们两人幸存于劫后,那同气相求的友情不更以一种自豪自傲显得尤为珍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