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开头四句,写卖炭翁的炭来之不易。“伐薪、烧炭”,概括了复杂的工序和漫长的劳动过程。“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活画出卖炭翁的肖像,写出劳动的艰辛,也得到了形象的表现。“南山中”点出劳动场所,这“南山”就是王维所写的“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的终南山,豺狼出没,荒无人烟。在这样的环境里披星戴月,凌霜冒雪,一斧一斧地“伐薪”,一窑一窑地“烧炭”,好容易烧出“千余斤”,每一斤都渗透着心血,也凝聚着希望。写出卖炭翁的炭是自己艰苦劳动的成果,这就把他和贩卖木炭的商人区别了开来。但是,假如这位卖炭翁还有田地,凭自种自收就不至于挨饿受冻,只利用农闲时间烧炭卖炭,用以补贴家用的话,那么他的一车炭被掠夺,就还有别的活路。然而情况并非如此。诗人的高明之处在于没有自己出面向读者介绍卖炭翁的家庭经济状况,而是设为问答:“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这一问一答,不仅化板为活,使文势跌宕,摇曳生姿,而且扩展了反映民间疾苦的深度与广度,使读者清楚地看到:这位劳动者已被剥削得贫无立锥,别无衣食来源;“身上衣裳口中食”,全指望他千辛万苦烧成的千余斤木炭能卖个好价钱。这就为后面写宫使掠夺木炭的罪行做好了有力的铺垫。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这两句诗用同情的口吻,写出了卖炭翁艰难的处境和复杂的内心矛盾。当时正是“夜来城外一尺雪”的寒冬季节,身上只穿着单衣的老翁照理应该盼望着天气和暖起来,可是他却巴望着更冷一些,因为天气一暖,他的炭也就不值钱了。两句诗只写了老翁的一个心理活动,便把当时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的劳动人民的痛苦有力地揭示了出来。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幸而天公作美,夜里突降大雪,而且有“一尺”之厚,天气是足够寒冷了。因此这位老翁一大早就赶着牛车沿着那结了冰的车道向集市赶去。“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他希望能卖个好价钱,所以他来得很早,此时集市大门尚未打开,他不得不在门外的泥地中休息一会儿。人饿了,拉车的牛也累了,但他心里是高兴的,充满了希望,他差不多可以如愿以偿买上冬衣了。读到这儿,也许读者会怜悯他寒冷天气中只穿着那单薄的衣裳,但一想到他的炭因此可能卖个好价钱,也会不由替他高兴。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卖炭翁心里盘算着怎样才能卖个好价钱的时候,远处两骑人马翩翩而来,原来是“黄衣使者白衫儿”驾到。“翩翩”二字本来是用以形容英俊潇洒之态,用在这里却含有讽刺、挖苦的意味,揭露了这两员太监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嘴脸。因为是皇帝派来的,所以称“使者”。他们手里高举皇帝颁布的文告,口称皇帝的命令,不由分说,强行扭转车头,驱赶着老牛向皇宫方向走去。千余斤炭就这样被太监拉走了,留给老翁的不过是半匹红纱一丈绫而已。唐代商品交易,多用绢帛等丝织品充作一般等价物来代替货币,宫廷购买货物,往往按照官方高抬丝织品价格计算,而不依民间流行的实价,因此太监们仅用半匹纱一丈绫来支付千余斤炭钱,实际等于强行掠夺。读至此处,不由令人想起诗人的另一首诗《宿紫阁山北村》中,描写宦官们掌握的神策军强盗般抢劫百姓财物的野蛮行径。他们都是为宫廷官府服务的,然而他们的共同特点却是置平民百姓的身家性*命于不顾,强行掠夺民间财物。
从“南山中”到长安城,路那么遥远,又那么难行,当卖炭翁“市南门外泥中歇”的时候,已经是“牛困人饥”;如今又“回车叱牛牵向北”,把炭送进皇宫,当然牛更困、人更饥了。那么,当卖炭翁饿着肚子,走回终南山的时候,他会想些什么呢,他往后的日子又怎样过法呢,这一切,诗人都没有写,然而读者却不能不想。当想到这一切的时候,就不能不同情卖炭翁的遭遇,不能不憎恨统治者的罪恶,而诗人“苦宫市”的创作意图,也就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这首诗的艺术特点,首先在于白描艺术手法的成功运用。作者通篇没发一句议论,说宫市给人民带来怎样的苦处,人民在这种残暴的掠夺下,怎样难以生活。而是通过一个卖炭老人的身世、磨难、烧炭、卖炭以及炭车被抢的前后经过,向人们讲述了一个催人涕下的悲剧故事,把老人的遭遇和宫市给人民带来的苦难形象地告诉了人们,从而使人们更加清楚、深刻地了解到当时阶级对立的现实,激起人们强烈的爱憎感情。这是作者发多少议论也难以达到的艺术效果。
其次,诗中对人物形象的描写刻画细腻、逼真,使人们从人形象中受到强烈的感染。一是对人物外貌的刻画,二是对内心世界的描写。试看,“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简单而深情的十四个字,活活地勾画出卖炭老人的辛苦、贫困、衰老、遭难的外貌,使人见之同情,思之痛心。“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又是简单而深情的十四个字,把老人瑟缩、委曲、矛盾、希求的心理又描写得多么深刻、细腻。使人仿佛看到一个蜷缩在屋角冻得发颤的老人,在愁苦地思索筹划着自己可怜的生活。从而更加拽拉人们的心灵,使人感到残酷的现实对老人是多么不公平!
这首诗可谓古代最早的一首抒发亡国之恨的抒情诗,作者就是勾践的妻子,越国战败后沦为吴国奴婢,境遇悲惨,更加显得字字血泪,发人深思。
其历史背景是: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派兵攻打越国,但被越国击败,阖闾也伤重身亡。两年后阖闾的儿子夫差率兵击败越国,越王勾践被押送到吴国做奴隶,勾践忍辱负重伺候吴王三年后,夫差才对他消除戒心并把他送回越国。
这首诗的可取之处有三:
一是运用了比拟手法,将入侵的敌军比作凶恶的猛禽,以猛禽的种种动作比喻占领军横征暴敛,肆意掠夺的狂妄气焰,十分贴切形象。
二是尽情抒发了作为国王和王后亡国,并沦为人臣奴婢的极度悲愤,和对故国家乡的无尽思念,读来催人泪下。
三是作品的思想性。作者在诗中反复诘问自己何罪之有,到死也想不通一个相夫教子的妇道人家无辜受累的道理。数千年来,亡国奴的境遇都是极为凄惨的,无论是尊贵国王还是不参与政事的王后王妃,形同砧板之肉,集人宰割,甚至成为敌国宴席上名副其实的美餐。这种株连无辜的史实司空见惯,毫无争辩余地,似乎无需深思。而勾践夫人却质问苍天自己何罪之有?为何无辜遭到天谴?为何被逼离乡背井,无辜受尽人间苦难?作者的反复诘问反映出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难能可贵。南唐后主李煜写过很多抒发亡国之恨的名篇词作,汉末女学者蔡文姬也有过类似经历,她的《胡笳十八拍》和《悲愤诗》都未显示出勾践夫人如此朦胧的人道主义思想。作为一个弱女子,即使是贵为王后,对于历史的急剧变化,终究是无能为力的,也不可能提出更为深刻的思想体系,但是勾践夫人的历史悲哀是数千年来亡国女人的悲剧缩影,千古悲愤,呼唤千年,不失为一种超越时代的意识,震撼心灵的控诉。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