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写给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的一封自荐信。书信先述当朝诸位贤人君子的离合变故,以表作者自己的慕欧之意;次叙孟、韩、欧文之间的比较,以示自己知欧之深;三谈作者平生之经历,坦露十年学道之心得,以求欧公之知己。文章千回百折,却丝丝入扣。尤其第一段中,采用层层剥笋之法,从诸贤的离合变故之中,层层转换分离,最终点出欧公,把十年求贤之心归于一人,又为后文作了张本。文章恣逞笔力,开阖抑扬,把苏洵的慕贤之心、求荐之意、平生之志叙述得既曲折周详,又委婉得体。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诸君子离合的叙述,作者恳切地说明了自己上书欧阳修的原因。六位君子行踪的离合是一条明线,集中描绘了自己仰慕贤良的心情;同时夹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是一条暗线,为第二三部分作了伏笔。文章开头按一般书信方式行文,执事是书信中常用的敬辞,表示不敢直呼对方大名,而说让其左右办事的人员代为转达。“洵布衣穷居,尝窃有叹”,很经济的几个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之人,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合必离,离必合”。简洁明了的两句,似破空而来,很有气势地总领了全段文字的大意,同时也为下面文字立了依据。天下的人不可能都是贤才,也不可能都是奸佞,这是使贤人君子时而聚集、时而分散的原因。当然,苏洵这样从表面分析封建社会忠臣良将的得失,有他思想上的局限性。接下来,苏洵用三个时间内发生的事来具体叙述诸君子的离合。一是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天子方有意于治”,于是范仲淹除参知政事;富弼除枢密副使,分掌北方西方边防军事;欧阳修、余靖、蔡襄皆为谏官;尹洙以太常丞知泾州,旋以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部署。正是这个时候,贤豪毕至,天下才能细小平凡的人都“纷纷然而起,合而为一”,紧扣上文的“合”字。二是庆历四年至庆历五年(1044年—1045年),范仲淹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出为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出知滁州;余靖出知吉州;蔡襄出知福州;尹洙被贬监均州酒税。苏洵第一次出游京师,正好是庆历五年。他“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紧扣上文的“离”字。三是皇祐五年至至和二年(1053年—1055年),余靖迁工部待郎;欧阳修迁翰林学士;蔡襄迁龙图阁学士;富弼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苏洵“喜且自贺”,以为“道”即粗成,可以有用武之地了。富弼、尹洙、余靖、蔡襄以及范仲淹、欧阳修都是开明革新派。苏洵这样写自己慕望爱悦他们,无疑是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与此同时,苏洵在文中还将诸君子离合与自己“道”之成与未成相联系。“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学业,即文学才能。诸君子离时,作者“道业未成”、诸君子合时作者“道有粗成”。这在以学为政、科举取士的封建时代是表明自己才能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这时候的欧阳修上继承韩柳的文学方向,领导着北宋文坛,反对“时文”(骈体文),提倡“散文”的古文运动,并作出了相应的成绩。在当时“时文”风行的时代,苏洵这篇文章却采用“散文”手法写成,这不能不使欧阳修在精神上为之一振。欧阳修在苏洵这次晋谒之后,极为称赞。
苏洵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迅速转到评文论学上来。他深知只有论文精到公允,才能表明自己“道有粗成”。“执事之文章,天下之人莫不知之;然窃自以为洵引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由称赞欧阳修的文章而论及文坛先辈。孟子的文章“语约而意尽”,韩愈的文章“深浩流转”,李翱的文章自然流畅,陆贽的文章委婉深长。用孟、韩、李、陆的文章来衬托欧阳之文,以说明了解欧阳文章之深。不仅评文精当,而且使文章气势起伏、波澜开阔。
第三部分从“道有粗成”的角度叙述自己求学刻苦的经历。文章巧妙之处在于并不直接表白作者在文学上有何成就,而是从学习经历和体会两个方面加以抒发。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苏洵举进士不第回去后,把自己以往写的文章全部烧掉,闭门不出,更加用功读书,直到通晓“六经”、“百家”学说,最后终有所成。正如文中自述:“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取《论语》《孟子》、韩子及其他圣人、贤人之文,而兀然端坐,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
《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载,雷简夫《上欧阳内翰书》曰:“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可见时人对苏洵评价甚高。
全文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其一,文辞简洁明了,随言长短。如叙述诸公离合的几段文字。“尹公驰骋上下,用力于兵革之地”,“而尹公亦失势,奔走于小官”等。准确简约,抑扬顿挫,且长短合宜。其二,结构精致细密,行文婉曲而不失波澜。如叙诸君子离合与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两者的安置上,结合得天衣无缝,同时也为下文作铺垫。先合,后离,再离而复合,随着这条线写出了作者道之未成、道虽有成、道有粗成三个层次,从从容容,流畅婉转。这种特征极富宋人文章风味。它区别于唐文纵横开阖、奇峭突兀的特点,而更显得洋洋洒洒。其三,叙事、议论、抒情融于一体。叙事当中夹议论、夹抒情,但却不显生硬。如诸君子由合变离的一段叙事后,有一段议论“既复反思,念往者众君子之进入于朝,其始也,必有善人焉推之;今也,亦必有小人焉间之”。然后接两句反问,这两句反问即带浓厚的抒情色彩。又如“洵时在京师,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这是抒情;接着“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又是发议论。而议论与抒情又同时围绕叙事展开,使文章情韵生动,感人至深。此外,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显得感情丰富,亲切自然。
《三月过行宫》是一首七绝。作者经过行宫,时当阳春三月,看到的是一派春景:“渠水红繁拥御“墙”,诗起句写宫墙外侧,御沟之中,水荭茂盛,白蒿繁密。全诗中实写竹宫春景,仅此一句。接下“风娇小叶学娥妆”,始由眼前水荭生发联想,由实返虚。“风娇小叶”,指荭,红茎,叶片嫩绿,叶上有淡红色茸毛,摇曳风中,色状娇艳。作者忽然觉得,它多么像宫女新妆的红颊翠眉。两种事物,一般新艳,可谓神似。诗起二句,由景及人,辞美,意想亦美。而就全诗之文势而言,则是欲抑先扬,引起下文。
“垂帘几度青春老,堪锁千年白日长。”宫女虽曾有春天般的时光,虽曾有水荭新蒿般娇嫩柔美的容貌,但在寂寞深宫里,经不得春去冬来,几度垂帘,青春转瞬即逝,红颜须臾便老,这种千年长锁的生活实在不堪忍受。诗的后两句,作者用“几度”与“千年”对举,表现宫女们青春易去而寂寞长在的凄苦哀怨的不幸生活,并寄予深切的同情,委婉地表达了对这一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愤慨。
李贺诗在艺术上以奇丽为其特色,这首诗也表现了这一点。李贺诗的奇,主要在取材和构想上离绝凡近,出人意表。而这首《三月过行宫》更体现出作者构想的奇妙。诗人由御沟荭蒿的春景,一下子便联想到宫女的容颜,然后再联想到她们长锁深宫的生活遭遇,思绪由实而虚,以小见大,从具体的实景到概括的抒情,脱落俗套,与一般宫怨诗的艺术构思不同。而色泽明丽、词藻华美,也是显而易见的。
这首诗通过叙述一个农民采取地黄,向富家换取马料以饱饥肠的情节,深刻地反映了农民在灾荒年头,连牛马食都吃不上的悲惨遭遇,有力地抨击了豪门大户对农民剥削的残酷性。
诗题是“采地黄者”,为何去采地黄,是因为天灾所致,所以诗开首一联写道:“麦死春不雨,禾损秋早霜。”交代了全诗的背景。庄稼一年两季,春日没雨,夏粮绝收;秋天又降早霜,秋粮减收。这样,农民的生活自然就很成问题了。紧接着第二、三两联便对农民生活景况作了交代:入冬后农民便断了口粮,为了活命,只得冒着风寒到荒郊野外去采挖地黄,希图借以度过饥荒。第四联“凌晨荷锄去,薄暮不盈筐”写农民采地黄之不易。以上四联为第一部分,中心就是写了为度荒采地黄。
后六句叙写卖地黄的情形。采了地黄卖与富家白面郎。那卖地黄者对“白面郎”求告的几句话,颇为凄切动人。辛苦一整天采得不满一筐的劳动成果,只敢说给朱门人家拿去喂马。可以想见,这位可怜的农民忍饥挨冻在荒野采了一天地黄,可能连点像样的干粮也没吃上。也许他家中还有老小,都等他卖了地黄换回粮食下锅。那不足一筐的地黄,他哪敢说卖多少钱呢,只是央告说:“愿易马残粟,救此苦饥肠。”只要能换回一点儿马吃剩的玉米、高粱之类,也就心满意足了。其可怜之状跃然纸上。
诗人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通过贫苦农民采集地黄以换取马饲料这一细节描写,表达了诗人对封建社会贫富悬殊的不平等现象的痛恨。
作者在序文中对于上司官高禄厚、有志文学说了一番称颂之辞,但是主要在于阐述“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的文学理论。揭示了封建时代达官显贵,骄奢淫逸,志得意满,不可能唱出时代的强音;相反有些仕途坎坷、备受压抑的贫士却往往能写出真实感人的诗歌。文章篇幅短小,语言简练直快,立论雄健挺拔,颂扬诗有分寸,爽直诗有余味。
文章劈头一句“从事有示愈以《荆潭酬唱诗》者”,显然是想讲清楚这篇文章是应人所请,并非主动邀宠。但行文中却有意隐去了“从事” 的主人,隐去了拿诗给作者看的目的,似乎从事是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地拿来给我看看罢了,并非裴公有意求序,这就不露痕迹地抬高了裴公的地位,维护了他的自尊心、谦恭的态度无疑会使求序者高兴,从诗在心理上产生后面的感慨肯定是对自己赞扬的直感,诗不去深究底层的蕴含。
作者的感慨无疑是全文的主体,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一段双关语性质的议论。从字面上看,作者真像是在运用常见的反衬手法,用写作的平常规律来反衬裴、杨二公的特殊性,从诗得出“材全诗能钜”的结论,在行文上又能做到起承转合,环环相扣。对方听了自然心满意足,深信不疑,不仅点头称是,裴公也欣然首肯,连忙命人“书以为《荆潭唱和诗序》”。这里通过强烈的对比,强调的是深切的感受,真实的内容。那些和平之音、欢愉之词,由于缺乏真情实感,哪怕在文辞上力求工巧,也是平谈无味,难以打动人心的;反之,那些愁思之声、穷苦之言。由于是发自肺腑的心声,即使在文辞上不刻意求工,也自然带有一种撼人心魄的神奇力量。这不单单是作者观察文艺现象的基本出发点,也给读者树立了品评诗文优劣的标准。作者把这个观点首先亮出来,作为立论的根据,接着又得出“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诗好之,则不暇以为”的结论。
照对上述观点,再看作者对裴、杨二人的介绍,表面上虽然是一派赞扬之词,说得很热闹,但突出的只是他们的位高权重,只是他们的“搜奇抉怪,雕镂文字”,诗对诗歌的内容却较少提及。 “统郡惟九”的荆南节度使,领“壤地二千里”的湖南观察使,明显是属于“气满志得”的“王公贵人”;他们虽然“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 “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但通过两者对照,读者不难做出客观诗中肯的评价:作者在慑于权势、碍于情面的情况下违心地说了些恭维之词,通情达理的读者是会理解的,作者给后人提供了品评诗文的武器:他所序的《荆谭唱和诗》并没有因那些恭维之词诗流传千古,诗他这篇序文却因为深刻揭示了文学创作的一条重要规律诗永放光彩。
作者应友人要求为诗集《荆潭唱和诗》写序文,并借着这篇应酬式的序文,趁机阐明他的文学主张,间接诗含蓄地评价了这部诗集。这篇序言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和平之音淡薄,诗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作者这几句话,其实是其“不平则鸣”之文论、“以文为诗”之技法的延伸,同时也道出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翻开一部中国度学史,虽不乏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作,但感人至深的还是那些感时伤世、抒发优国忧民愁思的作品。描写愉悦之情的像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样的作品,实属少见,诗脍炙人口、比比皆是的则是抒写穷苦与愁恨的作品。这大概与中国古代社会乱离,民生多艰,知识分子大都具有忧患意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