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诗人客居闽地时而作,当时唐朝已亡,旨在行发对唐王朝的怀念之情。开笔处写出了一个春残红飞,夜雨刚晴的景象,再加上诗人他乡为客,提于旅馆之中,于是使诗人忆起阔别久远的帝京——长安。一提起长安,自然使诗人想起被昭宗信任,作翰林学士时的得意情形,又自然的想到为朱全忠排挤,使他落魄异乡。这难言的种种味道,一时涌上心头。“忆咸京”三字,成为全篇枢纽,领起以下三联。
颔联承接“忆咸京”三字,首先抒写对皇都美好春光的回忆:“树头蜂抱花须落,池面鱼吹柳絮行。”仰望绿暗红稀的树梢,蜜蜂抱着花须随花飞落;俯观柳絮飘坠的池水,鱼儿吞吐着像是吹着柳絮游玩。飞花、落絮本是残春景物,而蜜蜂鱼儿却平添了无穷兴趣与几分生机,故没有半点伤春伤别的落寞,更不见晚唐衰飒的诗风。因为诗人是带着曾经沐浴皇恩的深情在回忆这皇都的风物。正由于此,在诗人笔下,即使是摇落的秋天,这长安的晨昏与草木也总带着几分温暖与芳菲。
五、六句“禅伏诗魔归净地,酒冲愁阵出奇兵”,具体写诗人客居馆舍中的寂寞。诗人心中有无限的悲苦,说不尽的怨恨,客中无聊,只好用诗来抒写自己的心境,用诗来表达悲愤的情怀。然而,几番的思考终未写成。诗人只好以“禅伏诗魔归净域”来为自己解嘲,这恰恰表现了诗人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心绪,有这样的心绪必不能写出诗来。诗未写成,悲忧郁愤越积越深,真如同一重重愁阵一样,横亘胸中。只好用酒来冲荡这重重愁阵。然而,“借酒浇愁愁更愁”,酒,只能使人得到一时的陶醉,醒来之后,将是更大的悲伤。这更大的悲伤便使诗人产生了信心和希望:“两梁免被尘埃污,拂拭朝餐待眼明”。诗人这时清醒地认识到:诗也好,酒也好,都不能解心中的烦闷。于是他幸起往日在朝时的官帽,悟出了一条真理,他要好好的保存这顶珍贵的朝帽,千万不能让它被尘埃污染。言外之意是决不作异姓之臣,宁肯终生潦倒,也不改变自己的气节。想到这他不愁了,他不悲了,他轻轻地擦拭着朝替,他心中暗暗地表示:一定要耐心的等待,一直等到大唐复兴,戴上朝帽,穿上朝服来参与朝政。闻一多说:作者“深知唐王朝避免不了灭亡的命运,而自己又无所作为,故所作之诗多缅怀往事,情调悲凉。”这首诗没有直抒悲凉之思,但他深深眷顾的往日温馨,实已成为今日悲凉的衬托。
全诗感情起伏动荡,由悲忧到镇定,从中看出诗人的气节。全诗由“旅舍”、“残春”总起,三、四句承“残春”,五、六句承“旅舍”,七、八句收束来照应全篇,结构严谨,脉络清楚。
美好的生活一旦逝去,人们对过去的回忆往往会显得更加美好。此诗首句便表达了诗人蓦然回想起初举进士时内心的感触。以前人们常将考取进士譬作“登龙门”,诗人在这里则进一步将此譬作身入蓬莱仙境,而自己及同时及第者都成了平步登天的神仙。次句由“群仙”归结到此诗所要寄赠的朱九龄身上。诗人另一首《送朱九龄》诗说“之子有俊才,弱冠巾正鸽”,可见当时朱九龄年方二十岁左右,是与诗人同年的两百位进士中最年轻的。
当时曾有这样的习俗:人们认为能获得一片新进士换下的襕衫或皇帝赐予的花是一件吉利的事,尤其当物主是一个少年及第的人物时。朱九龄很年轻,诗人时年三十,也还年轻,他们的稠衫就成了争夺的目标。颔联出句所指即此。一个“抛”字充分描绘出他们脱下白纻襕衫任人争夺时那种得意的神态。在封建社会,“风最”又被视为才子们所专有的韵事。而所谓“风最”,则是指出入于花街柳巷。此习起于唐代,《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最薮泽’。”名纸如同现代的名片,以红笺所写的名纸专用于见倡优女子。此联描写他们少年及第的光彩和风最。
颈联紧承上联对句而迸一步具体描述他们当日游宴于歌楼舞馆,驰马于花街柳巷的那种欢乐生活:歌楼上银烛高照,觥筹交错的宴会通宵达旦;骑着骏马风雨无阻地驰骋于花柳巷中,不惜让泥水溅污了马鞍下的锦垫。“停”字在这里作放置解,和唐代诗人朱庆余《闺意献张水部》中“洞房昨夜停红烛”之“停”同义,“停银烛”,即摆着燃烧的银烛。蜡烛与锦鞯一样,在当时也是一种奢侈品,诗人以这种不吝千金的豪举来衬托他们的狂喜心情。
尾联急转直下,由当日的狂欢归结到后来的凄凉。诗人以陶渊明“拆腰”的典故喻其为微薄的俸禄俯首事人的苦恼,此情此景与春风得意相比,不啻天上地下:昔日的蓬莱神仙,已经成了匍匐于尘土之中逢迎上司的小吏。这种况味,只能用“凄然”二字来表述了。此联出句以“尘土”与首句“蓬岛”相对照(佛教称人世间为‘红尘”),以“追想”与首句“忽思”相呼应。对句“共君”二字牢牢扣住题目,以“凄然”二字结束前面的今昔对比以见寄赠之意。
此诗以首句“忽思”展开,次句紧承首句点题,颔、颈二联都与上联的对句紧密街接,环环相扣,显得一气呵成,至尾联却以神龙摆尾之势突然一折,既与前三联在气氛上形成鲜明的对照,又与首句遥相呼应,使全诗曲折有致而又浑然一气,颇见结撰之妙。此诗是诗人较年轻时的作品,其意境情调与后来之作颇有差别,但全诗明白晓畅,情真意切,已经显示出与五代以来浮靡纤丽之作有很大不同。
唐代文人大都喜欢广交天下同仁。他们最喜欢的是去拜访认识的老朋友,或慕名造访不认识的高人。有时朋友不在,不能见面,当然会惆怅万端。贾岛的《寻隐者不遇》,那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不得一见的怅然与失落,千年之后还让人们回味无穷。访人不遇是很让人扫兴的,但也有一些诗人恰恰相反,能从中感受到独特的诗意。比如邱为的《寻西山隐者不遇》:“兴尽方下山,何必待之子。”虽然不见斯人,却能尽探访之兴,大有王子猷雪夜访戴的高情逸致。韦应物这首诗也是此类,虽然没见到朋友,却有意外收获。
诗人是在一个很特别的日子里去拜访朋友的,这个日子就是“休日”。九天之后,终于盼来了休息日,漫长等待之后的放松,让人欣喜兴奋。这里“九日”与“一日”、“驱驰”与“闲”对举,能够强烈的表达这个休息日的难能可贵,与诗人对这个日子的期盼与兴奋。
难得的一个休假,诗人决定去拜访一下朋友,和朋友聊聊天,或许是最好的放松。然而,结果却是天公不作美,朋友不在,实在令人惆怅,这里加一又”字,更增添了这种失望与惆怅,原来诗人此前曾经来拜访过一次,没有见到,失望而归。这次,满心欢喜,满以为定不落空谁料想又一次落了个空。
虽然朋友不在,他却恋恋不舍,久久不肯离去,是欣赏起朋友的住处来。诗人游目四顾,但见屋舍周围白雪皑皑,一片洁白。门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冬日更显得清冷绝俗。这真是一个不染人间烟火的所在。至此,诗人忽然发现了一个秘密:哦,怪不得他的诗越来越清高脱俗,原来是雪山寒流陶冶的结果啊。这是一个独到的发现,但仔细一想,“门对寒流雪满山”并非“诗思清人骨”的充要条件,也就是说,“门对寒流雪满山”并不一定就会导致“诗思清人骨”。因此诗人想说的仅仅是朋友“诗思清人骨”而已。至此,才明白原来诗人是在含蓄地赞美朋友的诗歌造诣。
即便如此,也不难看出,诗人对“门对寒流雪满山”的欣赏与羡慕。可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