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一二句写出了北陂杏花的娇媚之美,后两句表现了杏花高洁的品性之美,作者寄情于物,体现出王安石刚强耿介的个性和孤芳自赏的人生追求。
这首绝句写于王安石贬居江宁之后,是他晚年心境的写照。王安石晚年时期,他的绝句尤好。曾有人言,唐代以后无诗,此论太极端了点。王安石晚年的绝句有不少是直追唐人的,在议论入诗上,他的议论与描叙结合得很紧,而且议论不浅白直切,而是含蕴有味。
“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这两句写景状物,描绘杏花临水照影之娇媚。首句点明杏花所处地理位置。“陂”,此处是指池塘。一池碧绿的春水环绕着杏树,预示着勃发的生机。“绕”字用得精巧,既写陂水曲折蜿蜒之流势,又写水花之相依相亲。王安石爱用“绕”字摹写山形水势,如他《江上》一诗中说:“青山缭绕疑无路,忽见千帆隐映来。”在《书湖阴先生壁》(其一)中写到:“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又在《钟山即事》中说“涧水无声绕竹流”,有清婉、柔媚、幽静之感。
“花影妖娆各占春”从花与影两个方面写杏花的绰约风姿。满树繁花竞相开放,满池花影摇曳迷离。“妖娆”二字本用于写人,这里移用于杏花,展现了杏花争奇斗妍的照人光彩。一个“各”字,表明在诗人眼中,花与影一样地美艳、多情,一样令人流连忘返、沉迷自失。宋人许顗《彦周诗话》说:“荆公爱看水中影,此亦性所好,如‘秋水泻明河,迢迢藕花底’,又《桃花诗》云:‘晴沟涨春渌周遭,俯视红影移鱼舠’,皆观其影。”王安石写花善于从本体和投影两方面着手,如此刻画,虚实相生:一方面使景物更具立体的美,另一方面也透露出诗人的审美趣味,即对虚静恬淡之美的情有独钟。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这两句议论抒情,褒扬北陂杏花品性之美。
这两句对偶精工,如陈衍《宋诗精华录》说:“荆公绝句,多对语甚工者,似是作律诗未就化成截句(绝句)。”这两句托物言志,耐人玩味。“春风吹作雪”,这一笔淋漓地描绘出风吹杏树,落英缤纷,似漫天飞雪,而随波逐流的凄美景象,比喻生动,浮想联翩。即便是春风轻拂,娇媚的花儿也不堪吹折,它凋谢了,零落了,这本是让人黯然神伤的。但诗人却偏说它胜过南陌杏花,矜持与自足之意溢于言表。这一对比启人深思:“南陌”在此诗中与“北陂”相对立,这两个背景意象包含着一种空间的隐喻。若说清幽静谧的“北陂”是远离浮世喧嚣的隐逸之所,则“南陌”正是熙来攘往、物欲横陈的名利之场。
“南陌”繁华,“北陂”僻静;“南陌”热闹,“北陂”空寂;北陂杏花即使零落了,尚可在一泓清波中保持素洁;而南陌的杏花要么历尽亵玩、任人攀折;要么凋零路面、任人践踏,碾成尘土,满身污秽。若说这南陌杏花是邀功请赏、党同伐异的得势权臣的影射,则北陂杏花是诗人刚强耿介、孤芳自赏的自我人格的象征。王安石从1070年(熙宁三年)到1076年(熙宁九年),两次拜相,又两次罢相,最后退居江宁,寄情于半山。罢相之后,他虽被迫退出政治舞台,但仍然坚持自己原有的改革信念与立场,积极倡言“天命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一“纵”,一“绝”,呼应紧密,激浊扬清,掷地有声地表明他的政治立场与人生操守。
绝句由于篇幅短小,很忌一气直下,没有波折。这首诗句句写临水杏花,第二句承第一句;第三、四句承第二句,却宕开一层,以“纵被”领句,用“绝胜”作呼应,便使全诗跌宕有致,富于曲折变化。这样布局,有直写,有侧写,有描绘,有议论,诗人自己爱好高洁的品格也就贯注其中了。
春秋多佳日,而“山亭水榭”的风光当分外迷人,但词人却以极冷漠的笔调作出此词,因为“良辰美景奈何天”,消除不了“凤帏”中之“寂寞”——独处无郎,便没有什么赏心乐事可言。“凤帏”句使人联想到李商隐《无题》诗中的名句:“重帏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有意味的是,词人使“愁闷”与“颦眉”分属于“新”“旧”二字。“旧”字以见女主人公愁情之久长“新”字则表现其愁情之与日俱增。一愁未去,一愁又生 ,这是“新”;而所有的愁都与相思有关,这又是“旧”。“新”“旧”二字相映成趣,更觉情深。
辗转反侧,失眠多时,于是乃有“起来”而“临绣户 ”似乎是在期待心上人的到来。然而户外所见,只不过“时有疏萤度”而已,其人望来终不来。此时,女主人公空虚寂寞的情怀,是难以排遣的。在这关键处,词人又却又写出了一丝安慰,也算是自慰吧!词人给她一点安慰,一轮缺月,高挂中天,并赋予它人情味,说它因怜悯闺中人的孤栖,不忍独圆。“多谢”二字,痴极妙极。同是写孤独情怀,苏东坡在圆月上做文章 :“不应有恨 ,何事长向别时圆”;朱淑真则在缺月上做文章“ 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移情于物,怨谢由我,真有异曲同工同妙。此词最有兴味之所在正是结尾两句。
《公无渡河》是汉乐府里最短的歌辞,和汉乐府最长的《孔雀东南飞》同是写夫妇的殉情之作。全诗四句,一气呵成,每句一顿,每顿愈深,叙述出悲惨事件的完整过程,抒发诗人惋惜、悲痛、悔恨之情,真切而深刻。
全诗虽只有十六字,里面却是蕴含了丰沛的情感和激烈的心理冲突:“公无渡河”表警止;“公竟渡河”表惊叹;“渡河而死”表哀叹;“当奈公何”表无奈。此诗叙述方式上用的是第二人称,这是面对逝者倾诉亲人悲泣与哀悼的表达方式。诗歌以妇人的口吻,通过妇人对丈夫行为发展的话语反应过程,有效地表达出妇人在面临丈夫遇难全过程中心理的变化:开始是急促的警告阻止,阻止失败后的惊呼,在面对已经预知的悲剧发生后的哀戚,之后是无法阻止悲剧发生的无力感。虽然文字浅显,但是,每一句里面都蕴含了无可复制的情感,每一句都是一次情感矛盾的深化。最后一句含不尽之意,甚至可以将它引申解读为“当奈公何?当奈我何!”女主人公在这一刻的心理矛盾达到了极点,最终她选择了殉情,这也令目击者和传诵这个故事的人不胜感伤因而为之传唱不息。全诗以“河”为韵,前三句都有“河”字,这是诗中主人公遇难之所在,亦是诗人目击心伤之所在。全诗以“公”字与“河”字连锁全篇,体现了诗人全部思绪倾注萦系于此,造成回环往复、缠绵凄恻、沉痛莫名的艺术效果。
这首歌辞总共只有四句,明白简洁,但其情调则悱侧凄怆,蕴藉深厚,直入于人类心灵的深处,表达了一位妇女对亲人的真挚感情。面对着咆哮的无情河水,她长歌当哭,继以身殉。这个惨剧,似乎能够向人们提供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要慎所往,尤其是在世态无常、前路莫测的关头切不可轻举妄动,以免招致祸殃。这也是能引起人们共鸣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