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
“榆关”,是战国时期的关名,在今陕西省榆林市东。这里泛指北方的关塞。这句说边塞上自己祖国梁朝的音信已然断绝。“汉使”,汉人朝廷的使者,指梁朝。庾信被滞留的西魏为鲜卑族拓跋部所建。这句说祖国梁朝的的使者也不见到来。这二句点出了自己稽留北朝,而故国的音信、使节均已断绝,流露出思念之情。
“胡笳”,我国古代北方民族的管音乐,其音凄凉,汉时流行于塞北和西域一带,古时称北方和西域民族为胡人,故云胡笳。“羌笛”,亦是我国古代北方民族的管音乐,原出自古羌族(西部民族)。这二句写作者听到的皆是胡地悲哀凄凉的音乐,联想到自己的遭遇,更不仅落泪断肠。
“束素”,为白色生绢,喻腰,宋玉《登徒子好色赋》:“腰如约素”,喻腰细软如一束绢,形容是美女。“横波”,指眼睛。这二句写作者离别了祖国,非常悲伤,听到胡笳而落泪,闻羌笛而断肠,自己原本纤瘦的腰,更加消瘦如束素,伤别的眼睛,因流涕而损伤。
恨心,充满离恨之心。“歇”,尽,竭。“红颜”。指女性艳丽的容貌。这两句说自己离恨之心终不能尽,以至于很快就衰老了。以上四句,作者表明上是写满怀离恨的闺中思妇,而实际上是以此来自喻。
庾信羁留北方后心情郁愤,曾作《咏怀》二十七首,抒发怀念故国的感情和身世之悲,艺术上也更为成熟。本篇为其中第七首。诗中写自己稽留北朝,悲伤落泪,恨心不歇,依然怀着不能实现的期望。
《己亥杂诗》写于公元1839年(道光十九年己亥)龚自珍辞官返乡之时,由农历四月二十三日起,至十二月二十六日止,计315首,全属七言绝句(其中部分不依近体格律的古绝),堪称中国诗史上最大规模的组诗。可以说,在这一组诗中,定庵向时人、也向后人集中展示了自己复杂而又饶具魅力的内心世界。研究龚自珍其人、其文学成就,《己亥杂诗》应是重中之重。
此篇是《己亥杂诗》第一百三十五首,从某种意义上可视为龚自珍的一篇诗体自传。由高中甲科到倦飞知还,再到解嘲式地敷衍“如玉美人”,诗人“嵚崎楚客,窈窕吴侬”、“归来料理书灯红,茶烟欲散颓鬟浓”(《能令公少年行》)的理想终于在一种无奈的状况下实现了。可这又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归宿。诗中连用三个“偶”字,加之“佳人”、“寻春”的锦绣字面,仿佛在昭示这一切只是“妙手偶得之”。而在字里行间还是掩抑着诗人的苦笑和酸楚。所谓“以乐写哀,其哀倍之”,定庵是深谙个中奥窍的。但就是这点一般读者都能够察觉的苦衷,身为文学批评大师的王国维居然硬是感受不到,在他那部被不少人顶礼膜拜的名著《人间词话》里就据此诗指责“其人之儇薄无行,跃然纸墨间”。可见偏见的力量有时是很可怕的。
此外尚应指出,《己亥杂诗》之一百零七首“少年揽辔澄清意,倦矣应怜缩手时。今日不挥闲涕泪,渡江只怨别蛾眉”与此篇意旨全同,手法则各尽其妙,可以对读。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