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夜晚,天穹如洗,皓月当空。相传月中有桂树,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到月中满树桂花的美景。开篇三句中的“天”、“月”都是为下文桂花“散落人间”作铺垫。“桂子初收,三十六宫都足”两句化用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中“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的诗意,月中桂花盛放,天宫已经存放不下,暗指桂花已散落人间。
散落人间的桂花是天宫之花,凡俗的群花自是无法与之相比。“不辞”两句表面写花,实则是陈亮内心感情的吐露。他自视极高,以月中桂花自喻,表示愿意为人世出力,却又唯恐“群花”自惭形秽。不直指“群花”凡俗,却说“怕群花、自嫌凡俗”,视角巧妙,立意更进一层。
“向他秋晚,唤回春意,几曾幽独!”作者对自己的高洁心志作了更进一步的描述。“我”并非故作矜持、自甘幽居,之所以不在三春时节与百花齐放,而选择在这秋天的夜晚独自吐露芬芳,其实是为了唤回几分已经逝去的春意,让世人重新感觉到一丝明媚和温暖。这几旬涵义丰富,国势不昌,词人满腔热情似火,欲在危难时刻力挽狂澜,建立一番功业的愿望展露无遗。
下片前三句承接上阌桂花“不辞散落人间”的意蕴。“怪”字用得非常巧妙,难怪“一树香风”可以“十里香续”,原来是天宫散落人间的余香。“坐对花旁,但见色浮金粟。”坐到花旁,闻其幽香,观其花色,种种秋花仿佛现于眼前。“坐对”二字神来之笔,显出无限的亲昵,仿佛人与花可以交流。
“芙蓉只解添愁思,况东篱、凄凉黄菊。”秋日,也是木芙蓉、菊花盛开的时节。可是杜甫“芙蓉小苑人边愁”的诗句却让我看到木芙蓉就满腹愁思。面对东篱菊花,想起陶渊明“采菊东篱下”的情景,词人内心只党凄凉。木芙蓉、菊花都只会让秋意更浓,怎么能“唤回春意”呢?这几句表面看是对秋花作出评价,实际上还暗含对边关烽火的忧虑和对陶渊明归隐之举的不赞同。
末尾三句又回到桂花身上。词人感叹桂花易开易落,开在深秋,颜色素净。而他心志又过于高洁,喜欢追寻先贤的足迹,再次借桂花抒怀,自慨平生。这几句正言反出,无限悲愤和幽怨喷薄而出。
词人以花寄情,用浪漫主义手法写下此词。词中旬句写花,但所咏心志却一目了然。整首词深得咏物神髓,毫不晦涩。桂花高标远致、心怀高洁,词人雅量高致、光明磊落,花中所隐之人呼之欲出。
大鹏是李白诗赋中常常借以自况的意象,它既是自由的象征,又是惊世骇俗的理想和志趣的象征。开元十三年(725年),青年李白出蜀漫游,在江陵遇见名道士司马承祯,司马称李白“有仙风道骨焉,可与神游八极之表”,李白当即作《大鹏遇希有鸟赋并序》(后改为《大鹏赋》),自比为庄子《逍遥游》中的大鹏鸟。李白诗中还有一首《临路歌》:“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据唐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铭序》云,李白“赋《临终歌》而卒”。后人认为可能就是这首《临路歌》,“路”或为“终”之误写。可见李白终生引大鹏自喻之意。按此诗语气直率不谦,故前人有疑非李白之作者,亦有信为李白之作而辨之者。参詹锳主编《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此诗题解。
全诗开篇激昂高调,前四句均以“大鹏”自比。“大鹏”这一意象经常在李白的作品中出现。大鹏是《庄子·逍遥游》中的神鸟,传说这只神鸟其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其翼若垂天之云”,翅膀拍下水就是三千里,扶摇直上,可高达九万里。大鹏在庄子的哲学体系中是自由的象征,李白深受其影响,故而李白的作品中永远有最浪漫的幻想,永远充满对权贵的傲视和对自由的追求。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李白以大鹏自比,描写了传说中的神鸟大鹏起飞、下落时浩荡之景象,更是表现出了诗人李白此时豪情满怀、直冲青云之志向。李白在诗中第三、四句写到:“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即使大风停下来,大鹏落了下来,也会在江湖激起波澜。如果李白自比大鹏,那么李邕自然就是大鹏乘借的大风,李白在这里言明即使将来没有了李邕的相助,他也能在政坛造成非凡的影响。这种非凡的胆气不得不用一个“狂”字来总结。
诗的后四句,是对李邕怠慢态度的回答:“世人”指当时的凡夫俗子,显然也包括李邕在内,因为此诗是直接给李邕的,所以措词较为婉转,表面上只是指斥“世人”。“殊调”指不同凡响的言论。李白的宏大抱负,常常不被世人所理解,被当做“大言”来耻笑。李白显然没有料到,李邕这样的名人竟与凡夫俗子一般见识,于是,就抬出圣人识拔后生的故事反唇相讥。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这两句意为孔老夫子尚且觉得后生可畏,你李邕难道比圣人还要高明?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可轻视年轻人呀!后两句对李邕既是揄揶,又是讽刺,也是对李邕轻慢态度的回敬,态度相当桀骜,显示出少年锐气。
其实历史上李邕本人亦是一个侠义豪迈、天纵英才的人物,而且对后辈多为照顾。对于这样一位名士,李白竟敢指名直斥与之抗礼,足见青年李白的气识和胆量。“不屈己、不干人”笑傲权贵,平交王侯,正是李太白的真正本色。
题曰“漫兴”,是罢官归田园居后的自我解嘲之作,看似漫不经心,信手拈来,实则胸中有郁积,腹中有学养,一触即发,一发便妙,不可以寻常率笔目之。
词的上片通过汉代李广李蔡才干高下有别然而遭遇却恰恰相反的强烈对比,借以痛斥南宋当局在人才使用上执行的佞谀升迁、真虎不用的原则。下片借除草、灌溉方面的道理隐喻必须除旧布新,解决积重难返的问题。词中不论是用典还是设譬,极为简洁而洗练,准确而生动,表现了作者语言艺术的功力。
上阕用典,全从《史记·李将军列传》化出,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
“千古李将军,夺得胡儿马。”西汉名将李广四十余年中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英名远播,被匈奴人称为“飞将军”。小令篇制有限,不可能悉数罗列这位英雄的传奇故事,因此词人只剪取了史传中最精彩的一个片断:公元前129年(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以卫尉为将军,出雁门击匈奴。匈奴兵多,广军败被擒。匈奴人见广伤病,遂于两马间设绳网,使广卧网中。行十余里,广佯死,窥见其傍有一胡儿(匈奴少年)骑的是快马,乃腾跃而上,推堕胡儿,取其弓,鞭马南驰数十里归汉。匈奴数百骑追之,广引弓射杀追骑若干,终于脱险。斯人于败军之际尚且神勇如此,当其大捷之时,英武犹胜。司马迁将此事写入史传,可谓善传英雄之神。作者从史料中选取这一片断,是见其匠心独运。
“李蔡为人在下中,却是封侯者。”《史记》叙李广事,曾以其堂弟李蔡作为反衬。词人即不假外求,一并拈来。蔡起初与广俱事汉文帝。景帝时,蔡积功劳官至二千石(郡守)。武帝时,官至代国相。公元前124年(元朔五年)为轻车将军,从大将军卫青击匈奴右贤王,有功封乐安侯。公元前121年(元狩二年)为丞相。他人材平庸,属于下等里的中等,名声远在李广之下,但却封列侯,位至三公。词人这里特别强调李蔡的“为人在下中”、“却是封侯者”,一“却”字尤值得品味,上文略去了的重要内容——李广为人在上上,却终生不得封侯,全由此反跌出来,笔墨十分节省。
四句只推出李广、李蔡两个人物形象,无须辞费,“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楚辞·卜居》)的慨叹已然溢出言表了。按词人年轻时投身于耿京所领导的北方抗金义军,在耿京遇害、义军瓦解的危难之际,他亲率数十骑突入驻扎着五万金兵的大营,生擒叛徒张安国,渡淮南归,献俘行在,其勇武本不在李广之下;南归后又献《十论》、《九议》,屡陈北伐中原的方针大计,表现出管仲、乐毅、诸葛武侯之才,其韬略又非李广元所能及。然而,“古来材大难为用”(杜甫《古柏行》),如此文武双全的将相之具,竟备受猜忌,屡遭贬谪,时被投闲置散。这怎不令人伤心落泪!因此,词中的李广,实际上是词人的自我写照;为李广鸣不平只是表面文章,真正的矛头是冲着那人妖不分的南宋统治集团来的。
下阕写实,就当时的田园生活抒发感慨,满肚子苦水都托之于诙谐,寓庄于谐。
“蔡草去陈根,笕竹添新瓦。”二句对仗,工整清新。上下文皆散句,于此安排一双俪句,其精彩如宝带在腰。“蔡”,通“耘”。“笕”,本为屋檐上承接雨水的竹管,此处用作动词,谓截断竹管,剖作屋瓦。既根除园中杂草,又修葺乡间住宅,词人似乎准备长期在此经营农庄,做“粮食生产专业户”了。于是乃逗出结尾二句:“万一朝家举力田,舍我其谁也?话说得极风趣,然而明眼人一看即知,这是含着泪的微笑,其骨子里正不知有多少辛酸苦辣。“舍我”句本出《孟子·公孙丑下》,到得词人手中,一经抽换前提,自负也就变成了自嘲。尽管词人曾说过“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见《宋史·辛弃疾传》)的话,并不以稼穑为耻,但他平生之志,毕竟还在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旌旗万夫,挥师北伐,平定中原,“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辛弃疾岂满足于做一“农业劳动模范”。读到这最后两句,读者真不禁要替词人发出“骥垂两耳兮服盐车”(汉贾谊《吊屈原赋》)的叹息了。南宋腐朽不堪,萎靡不振,始困于金,终亡于元,非时无英雄能挽狂澜于既倒,实皆埋没蒿莱之中,不能尽骋其长才。千载下每思及此,辄令人扼腕。惟一切封建王朝,概莫能外,盛衰异时,程度不同而已。观辛弃疾此词,其认识价值就在这一方面。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