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因为三国时是东吴的江防边塞,故历代诗人多有题咏,刘禹锡《西塞山怀古》,即是千古盛传的名作。韦庄行至西塞山下,前望江水,仰观阙塞,历史往事和前贤佳句勾起丰富的联想。诗作首联侧重写俯视所见近景;颔联转写仰望所见远景;颈联描写西塞山的特产,为其自然美景增添浓郁的生活情趣;尾联表达出于此结茅归隐的心愿。此诗用语自然巧妙,细微精炼。
首联两句,一写水,一写山。“水似蓝”,表明其地水深莫测,江右西塞山势的峻峭,以及山间葱茏草色的映衬,使得江水的颜色蔚蓝。此句虽写水,而山亦映带其中。次句写山势险峻,用“乱云如絮”描绘,云层如轻漂的花絮,在山间起伏缠绕,非山势高峻难得有此景象。这起伏的乱云弥漫江上,缠绕山间,使山势与水面通过乱云的衔接,而产生一种奇妙的效果。故此句虽落笔在山,而水亦映带其中。试想,置身于蔚蓝平静的江面与陡峭如削的山势比照之下,加以缈茫起伏的云絮飘飘,这个环境给诗人的感受,一定是对比强烈又结合奇妙的一种艺术境界。
颔联一瞻前程,湓城北的庐山依稀可见,渐见影像;一顾来路,云梦之南的天际,片月斜挂,渐远渐斜。“渐映”恰当地呈现出当时舟行的渐见过程,“斜生”也巧妙地点出时间的推移、位差的变化。
颈联由前幅的实景勾勒转入虚笔飞动,与前面身临奇妙环境的感受作呼应,为末尾所发归焉之志作铺垫。蕨本多年生植物,嫩时茎叶可食,其色紫,故名紫蕨,采食的时间在仲春时节。柑成熟时色黄,采摘期在秋冬之际。仲春所烹食的紫蕨与秋冬之际摘柑不可同日而语;烹蕨的晓烟和带露的黄柑亦与诗人黄昏舟行的时间相背。在此诗人通过适当的联想,把此地异时生长成熟的植物作艺术的归纳,把西塞山一带的优美图画描绘得更富有艺术魅力和生活情趣。刘禹锡《西塞山怀古》以“故垒萧萧芦荻秋”终结,尽管充满对“四海为家日”的欣慰和六朝衰亡的感喟,读来总有几分凄凉萧瑟。韦庄对西塞山的一景一物,却洋溢出深切的爱恋,他无意于为芦荻秋风伤叹,而把芦花视为宁静恬适生活的伴侣,期望着有朝一日独棹扁舟而来,依傍芦荻结庵而居,领略西塞山的优美山水景物,观“他年”“终傍”之辞,其志可知。
就全诗看,尽管前两联以暗示行迹的方式对西塞山的奇特地势环境作了描写,但若无第三联以羡慕的心情对此地烹紫蕨、摘黄柑的虚笔赞美,不仅诗的尾联难以引出,并且全诗亦显得平泛平淡,难以因巧见意。第三联的安排,不仅为全诗的画面增添了生气与活力,而且由实入虚而归为遣志发情,更显得自然巧妙。至于作者在遣词造语上的细微精炼,在达意的准确和追求七律诗成熟的技巧上,造诣深厚。
这是一首劝勉诗,劝勉崔九既要隐居,就必须坚定不移,不要三心两意,入山复出,不甘久隐。全诗用语浅淡,近乎口语,或暗用典,或明用典,或正劝,或反讽,喻之以理,晓之以情,在看似平淡的外表下蕴涵着浓郁的朋友情谊,含意颇为深远。
“归山深浅去,须尽丘壑美。”这两句是说这次回到山里之后,不论入山深浅,都要饱览山川之秀丽,林木之幽美。这当然是劝勉崔兴宗不要再留恋世俗的生活,把对山水的感情升华到一种与世俗生活相对立的高度,这与他们对现实的厌倦与反感有关。起句点题“送”字。诗人看着崔九向山中走去,于是劝勉他说,山中自有美妙之景,足以自得于心,一丘一壑,皆可怡性养神。次句“丘壑”用典,讽劝友人隐逸山林,莫改初衷,为下文预设伏笔。
后两句紧依次句而写,化用陶渊明《桃花源记》典故,含蕴深刻。既是劝勉友人坚持初衷,尽享山水之乐,同时暗含这一层意思:如果弃隐入仕,以后想再度归隐,怕就难了。这里“暂”字用得极妙,与次句“尽”字相对。次句从正面劝说,结尾二句从反面劝勉。这一正一反,思虑周全,语意婉转,谆谆嘱咐,浓浓友情,溢于字里行间。
结尾两句是劝崔兴宗隐居丘壑,既然在山水间找到了生活的真趣,就不要再从那个境界里返回到现实中来了。这一方面表达了对隐居生活的肯定,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之所以作者要人留恋那个“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世外桃源,是因为他们在现实中屡屡失败,一方面产生了对现实生活的反感,另一方面也更深刻地认识了现实生活。当时像裴迪、崔兴宗这样的寒士是没有出路的,他们宁愿隐居山林,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因此作者劝他的朋友,既然在山水之间找到了真趣,找到了自己思想感情的寄托,就不要像陶渊明《桃花源记》里的武陵人一样,找到了桃花源却轻易地放弃了。作者认为这是一个错误,因此他说:“莫学武陵人,暂游桃源里。”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