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借松写人,托物讽喻,寓意深长。
松,树木中的英雄、勇士。数九寒天,百草枯萎,万木凋零,而它却苍翠凌云,顶风抗雪,泰然自若。然而凌云巨松是由刚出土的小松成长起来的。小松虽小,即已显露出必将“凌云”的苗头。《小松》前两句,生动地刻画出这一特点。
“自小刺头深草里”描写小松刚出土,的确小得可怜,路边野草都比它高,以至被淹没在“深草里”。
但它虽小而并不弱,在“深草”的包围中,它不低头,而是“刺头”——那长满松针的头,又直又硬,一个劲地往上冲刺,锐不可当。那些弱不禁风的小草是不能和它相匹敌的。“刺头”的“刺 ”,一字千钧,不 但准确地勾勒出小松外形的特点,而且把小松坚强不屈的性格 、勇敢的精神 ,形象地勾画出来了。一个“刺”字,显示出小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小”,只是暂时的,相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它必然由小变大。
“而今渐觉出蓬蒿。”蓬蒿即蓬草、蒿草,草类中长得较高者。小松原先被百草踩在脚底下,可现在它已超出蓬蒿的高度;其他的草当然更不在话下。这个“出”字用得精当,不仅显示了小松由小转大、生长变化的情景,而且在结构上也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出”是“刺”的必然结果,也是未来“凌云”的预兆。事物发展总是循序渐进,不可能一步登天,故小松从“刺头深草里”到“出蓬蒿”,只能“渐觉。“渐觉”说得既有分寸,又很含蓄。是谁“渐觉”的呢?
只有关心、爱护小松的人,时时观察、比较,才能“渐觉”;至于那些不关心小松生长的人,视而不见,哪能谈得上“渐觉”呢?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小诗的后两句是说,那些人当时不识这可以高耸入云的树木,直到它高耸入云霄,人们才说它高。后两句,作者笔锋一转,发出深深的慨叹。这里连说两个“凌云”,前一个指小松,后一个指大松。大松凌云,已成事实,称赞它高,并不说明有眼力,也无多大意义。小松尚幼小,和小草一样貌不惊人,如果能识别它就是“凌云木”,而加以爱护、培养那才是有识见,才有意义。然而时俗之人所缺少的正是这个见识,所以诗人感叹说:眼光短浅的时人,是不会把小松看作栋梁之才的,有多少小松由于时人不识,而被摧残、被砍杀啊!这些小松,和韩愈笔下“骈死于槽枥之间”的千里马,不是遭到同样悲惨的命运吗?
杜荀鹤出身寒微,虽然年青时就才华毕露,但由于“帝里无相识”(《辞九江李郎中入关》),以至屡试不中,报国无门,一生潦倒。埋没深草里的“小松”,不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由于诗人观察敏锐,体验深切,诗中对小松的描写,精炼传神,诗情与哲理,幽默和严肃,在这首诗里得到有机的统一,字里行间,充满理趣,耐人寻味。
《小雅·采芑》诗的开首以“采芑”起兴,很自然地引出这次演习的地点:“新田”、“菑亩”。紧接着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旷野上,马蹄得得,敲不碎阵列中之肃穆严整;军旗猎猎,掩不住苍穹下之杀气腾腾。在这里,作者以一约数“三千”极言周军猛将如云、战车如潮的强大阵容,进而又将“镜头的焦距”拉近至队伍的前方,精心安排了一个主将出场的赫赫威仪。只见他,乘坐一辆红色的战车,花席为帘、鲛皮为服,四匹马训练有素、铜钩铁辔,在整个队伍里坐镇中央,高大威武而与众不同。真是未谋其面已威猛慑人。诗的第二章与上大体相同,以互文见义之法,主要通过色彩刻画(“旗旐央央”,“约軝错衡”),继续加强对演习队伍声势之描绘。在对方叔形象的刻画上则更逼近一步:“服其命服”的方叔朱衣黄裳、佩玉鸣鸾、气度非凡。同时也点明他为王卿士的重要身份。第三章格调为之一变,以鹰隼的一飞冲天暗比方叔所率周军勇猛无敌和斗志昂扬。接下来作者又具体地描绘了周师在主帅的指挥下演习阵法的情形:雷霆般的战鼓声中,战车保持着进攻的阵形,在响彻云霄的喊杀声中向前冲去;演习结束,又是一阵鼓响,下达收兵的号令,队伍便井然有序地退出演习场,整顿完毕后,浩浩荡荡地返回营地。(“伐鼓渊渊,振旅阗阗”)。第四章辞色俱厉,以雄壮的气概直斥无端滋乱之荆蛮(“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告诫说,以方叔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之师旅讨伐荆蛮,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敌之军,拔敌之城,俘敌之人,败之于谈笑挥手之间(“方叔率止,执讯获丑”)。
统观全诗,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此诗并非实写战争,而是写一次军事演习。这从诗中“师干之试”等处可证。其二,此诗从头至尾层层推进,专事渲染,纯以气势胜。
这是一首思乡诗。作者在外居官多年,思念故乡之情油然而生。这时,遇见了家乡来的人,便殷勤问起亲戚朋旧、居室池台、园林植树等情况,表达了恋念故乡的情思。
这首诗是写王绩绩在他乡遇到故人,内容虽然质朴平淡,但是意境隽永。开篇便营造了一种意境,将读者带人诗人寄居的大都当中。根据后人考证,此处所说的旅泊多年的城市应当是长安城,城里车水马龙、房屋鳞次的繁华留住了诗人的脚步,所以诗人才有感而发,到老了仍然没有想着回家。
诗写得颇有意境,一开头它就把读者带到诗人寓居的他乡京城里。这儿房屋鳞次栉比,车水马龙,以致诗人在外旅居多年,到老了仍没有想回故乡,然而“乐不思蜀”只是表面的意思,继续读下去就可以发现“故乡”始终魂牵梦绕在诗人心中。诗人忽然在自己门前遇到了多年不见的故乡人,久别重逢,彼此都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情不自禁地紧握着对方的手。接着客人被热情地请进了屋子,贤淑的主妇迅速准备好了洗尘的酒肴。座中,主客相谈十分亲热融洽。主人一个劲地询问着故乡的事。他首先问起亲朋好友,连他们的孩子都仔仔细细地询问到了。
接下去,到诗人开始询问自己的宗族的近况。王绩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弟弟,他的二哥是《古镜记》的作者,此外还有弟兄四人。王通死于大业年末,他的儿子王福畤(王勃之父)、王福郊以及其他子侄在王绩作这首诗时,大都在故乡,因此王诗说“衰宗多弟侄,若个赏池台”。
接着,诗人一连提了许多问题,问到旧居、栽树、建房、种竹、植梅、渠水、石苔、园果、林花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提问,在表现了诗人关心故乡亲人的的迫切心情的同时,在人们的眼前呈现出一幅幅自然风景和社会生活图画。最后,诗人以叮嘱故人回答不要有顾虑和表示自己将告老回乡作结,娓娓动听,余韵无穷。王绩受老庄思想影响较深,他的不少诗作尽管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羁束的不满,但也往往表现出遗世独立、消极隐遁的思想。读罢这首诗,使人感到王绩一生虽有逃避醉乡的一面,但他又并非真如他所说的“长昏饮”,而是也有清醒和热爱生活的一面的。
诗中此处所用的连续提问法是很有艺术特色的,这类诗文形式复原了先秦以及秦汉文学诗歌常用的形式,例如《诗经》的《行露》当中,虽然只有十五句,却连用九个问句,以增强文字语气,强调人物情感。本诗也用了类似的连续提问法,虽然跟古诗文用途不同,但是却充分强调了作者悲喜交集、惆怅与激动共存的的情绪。
不过,诗人虽然情绪激动,满心渴望了解家乡一草一木的变化,但是他却在最后四句当中诉说了自己的意愿。虽然羁旅在外只能问故人家乡如何,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期盼着不久就回到家乡。亲自去走访曾经去过的地方,游戏于田野故园当中,以解多年思乡之苦。
全诗质朴自然,并无雕砌的痕迹,平淡中见真味,含蓄中有深情,言浅而韵味无穷,一扫初唐诗坛的迤逦浮华的靡靡风气,正是王绩诗歌最主要的特色之一。王维的《杂诗》——“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塞梅著花未”显然是受了王绩此诗的影响。特别是前两句和最后一句,与王绩的《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意思几近相同,末句同样采用提问法。但是,王维的《杂诗》所表达的乡情寄托在“塞梅”之上,而王绩的这首诗寄托情感的意象却比较多。
王绩的思想虽然受老庄影响颇深,不少诗作都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的不满和渴望自由遗世的意思,这首诗亦有些许逃避的意思。然而,诗中的画面和真情却打动人心,充满了对人情事理的热爱和依恋,显然并非牢骚之作,实则读来娓娓动人,余韵不绝。
这是作者别毛先归的留赠之作。
全诗八句,分两层。前四句写生前,后四句写死后。第一层,一、二两句写对毛喜的勉励,希望他砥砺风骨,恪守规范,为乡梓树立典型,为士林作出表率;三、四两句写自己的慨叹,为自己老境颓唐,病魔困扰,今此一别。恐成永诀而感叹。粗粗一看,这前后两句似乎有些互不相关。实则后者正直承前者而来。其之所以要对毛喜讲一番发自肺腑的临别赠言,是由于自己老病侵寻,后会难期,这才语重心长,殷殷叮咛,表示对老友的厚望。
第二层写死后。这只是作者的一种设想,这种设想是从第一层意思中引申出来的。诗人说,如果我在生前不对你提出要求,那么我死之后,即使你敦重友谊,像后汉范式驾着素车白马赶来祭奠亡友张劭那样来凭吊我,可是我已葬身地下,怎还能知道些什么。即使你也像春秋时季札那样,没有忘怀徐国国余心爱其剑的事,仍然在路经徐国时将剑送去,可是徐余已经死了,只是徒劳无益地把剑空挂在墓前的树枝上罢了。
全诗婉转蕴藉的情思,苍凉沉郁的格调,激越回荡的韵昧,读来令人伤怀。诗中用典浅近易解,如羽仪、白马、黄泉、挂剑等,或为世人所熟知,或为名作所习用,虽不注明出处,亦能联系上下文,从字面上获悉其用意所在。此种使事而不掉书袋、练句而不堆词藻的写法,确实值得称道。诗仅用字四十,一笔写下友谊的纯笃、身世的凄凉。其中“白马余来吊,黄泉我讵知”一联,系按流水格属对,意贯思邈,可见功力之深、构思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