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后来也称元宵节。据《大唐新语》记载,武则天时,每年这天晚上,京都洛阳都要大放花灯,夜间照例不戒严,观赏花灯的真是人山人海。豪门贵族车马喧哗,市井之民欢歌笑语,通宵都在热闹的气氛中度过。文人数百人赋诗记其盛景,当时以苏味道、郭利贞、崔液三人所作为绝唱。该诗描绘的是神龙元年(705年)上元夜神都观灯的景象。
诗的首联总写节日气氛:彻夜灯火辉煌,京城弛禁,整个城池成了欢乐的海洋。“火树银花”形容灯采华丽。史载: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十五、十六、十七日在皇城门外作灯轮,高二十丈,衣以锦绮,饰以金银,燃五万盏灯,竖之如花树。这虽不是作者笔下的那个夜晚,但由此也可以推想其盛况如许。“合”字是四望如一的意思,是说洛阳城处处如此。唐代,孙逖《正月十五日夜应制》诗中说:“洛城三五夜,天子万年春。彩仗移双阙,琼筵会九宾。舞成苍颉字,灯作法王轮。不觉东方日,遥垂御藻新。”可与此诗相印证,可见隋唐时代洛阳皇城端门的元宵节观灯盛况。是说原本黑洞洞的城门与黑沉沉的城河在节日的夜晚也点缀着无数的明灯,远远望去有如天上的星桥银河了。
颔联写元夕车马游人之盛。由于车马交驰、游人杂沓,扬起了道路上的阵阵尘土。在平常的夜间,即使有尘土飞扬,人也是看不见的。但元夕之夜,由于月光灯影的照耀,却分明可见随着车马的飞驰而去,后面便扬起一阵飞尘,这就是所谓“暗尘随马去”。本不可见的“暗尘”因“正月十五夜”的月光灯影而见,这正是对元夕的传神描写。着一“去”字,写出了马的奔驰和尘土飞扬而去的态势。纪昀说此句得神处在一“暗”字,固极有见。其实,“去”字也同样精彩,从中仿佛可见车马飞驰时卷起的气流,下句专写人的活动,却不忘交代元夕的特点。由于是望月,所以满月的清光映照着东都城的每一个角落。游人熙熙攘攘,摩顶接踵,月亮的光辉始终与人相随。由此“明月”还可进一步想象灯月交辉的热闹场景。
颈联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专挑出一类人来写,这就是“游妓”。她们可能是王公贵戚之家的歌舞妓人,为了相互夸示而让她们出来表演助兴的,她们自己也可借此观赏元夕灯月交辉、人流如织的热闹景象。总之,既是观赏者,又是元夕的一道亮丽风景。两句一句写她们的美貌,一句写她们的技艺。单有火树银花的灯影和众多的游人车马,还不足以充分显示元夕京城的热闹繁华,必须再加上美貌如花的歌妓和彻夜笙歌,才是声色光华交相辉映,极喧阗热闹之能事。
这就逼出了结尾两句:“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金吾”,又称“执金吾”,指京城里的禁卫军。据史记载唐代设左、右金吾卫,主管统率禁军。玉漏,指古时的计时器,用铜壶滴漏以记时。统观全诗词采华艳,绚丽多姿;而音调和谐,韵致流溢,有如一帧古代节日的风情画,让人百看不厌。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