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四章,艺术地再现了周宣王田猎时选择吉日祭祀马祖、野外田猎、满载而归宴饮群臣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写打猎前的准备情况。古代天子打猎是如同祭祀、会盟、宴享一样庄重而神圣的大事,是尚武精神的一种表现,仪式非常隆重。因此,事先选择良辰吉日祭祀马祖、整治田车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升彼大阜,从其群丑”二句在这一章中是将然之辞,一切业已准备就绪,只等在正式打猎时登上大丘陵,追逐群兽。第二章写选择了良马正式出猎。祭祀马祖后的第三天是庚午日,依据占卜这天也是良辰吉日。选择了良马之后,周天子率领公卿来到打猎之地。那里群鹿聚集,虞人沿着漆、沮二水的岸边设围,将鹿群赶向天子守候的地方。第三章写随从驱赶群兽供天子射猎。眺望原野,广袤无垠,水草丰茂,野兽出入,三五成群,或跑或行。随从再次驱赶兽群供天子射猎取乐。第四章写天子射猎得胜返朝宴享群臣。随从将兽群赶到周天子的附近,周天子张弓挟矢,大显身手,一箭射中了一头猪,再一箭射中了一头野牛。表现出英姿勃发、勇武豪健的君主形象,实是对周宣王形象化的颂扬。打猎结束,猎获物很多,天子高高兴兴地用野味宴享群臣,全诗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此诗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诗人按照事情的发展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另外,全诗大部分章节记叙田猎活动的准备过程以及随从驱赶野兽供天子射猎的情景,间及群兽的各种状态,以作烘托,具体写天子射猎只有四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这种点面结合的写法,既叙述了田猎的过程,描写了田猎的场面,透露了轻松的气氛;更突出了天子的形象,增强了天子的威严,使全诗有很强的感染力。
此文讲述了一则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寓言故事,表达了作者对学者之类一知半解而又自以为是之人的嘲讽,亦告诉了人物认识事物需要全面深入地调查探究这一道理。全文层次分明,围绕石兽的搜寻工作展开叙述,在戏剧性的情节中挖掘出生活中的哲理,情节简单、语言简练,读来却耐人寻味。
全文层次清晰,其行文结构主要围绕石兽的搜寻工作展开,在戏剧性的情节中挖掘出生活中的哲理。庙里的和尚和普通人一样,因为对外界事物的认识有限,按照常规思维划着几只小船,顺着河流去寻找石兽,当然是找不到;可是学者按照自己从书本上学来的知识进行推理也不正确,他的一套理论也许能让众人暂时信服,但是事实还是事实,按照学者的理论和方法向地下挖掘,肯定也是找不到石兽的。老河兵因为常年与河流打交道,对河流的水、石、泥沙等习性有更细致的了解,因而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石头逆流而上了。按照老河兵的方法在上游寻找,果然找到了石兽。
文章结尾揭示了主旨:“然则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凭主观猜测而下判断欤!”像和尚和道学家那样“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的情况是很多的,在日常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作者对此类一知半解而又自以为是的人进行了辛辣的嘲讽,又指明了认识事物的方法和途径:不能片面地理解,更不能主观臆断,而要全面深入地调查探究事物的特性。文章寓理于事,给了人们非常深刻的启示。
此文的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其中所蕴含的哲理,却是耐人寻味的。它说明天下的事物虽有其共同规律,但更有其殊性。而事物的特殊性,又是和它所处的环境、条件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它更是发展变化的。现实中的许多生活经验,其实都能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这篇文章的现实意义之所在。
全诗一章二十二句,分四层铺写祭祀烈祖的盛况。开头四句是第一层,首先点明了祭祀烈祖的原由,就在于他洪福齐天,并能给子孙“申锡(赐)无疆”;“嗟嗟”一词的运用,可谓崇拜得五体投地。接下八句,写主祭者献“清酤”、献“和羹”,作“无言”、无争的祷告,是为了“绥我眉寿,黄耇无疆”。这种祭祀场面的铺叙,表现了祭祀隆重肃穆的气氛,反映出主祭者恭敬虔诚的心态。再接下去八句,写助祭者所坐车马的奢豪华丽,以此衬托出主祭者身份的尊贵,将祈求获福的祭祀场面再次推向高潮。结尾两句祝词,点明了举行时祭的是“汤孙”。首尾相应,不失为一首结构完整的诗篇。
此诗在语言运用上同其他《颂》诗一样,讲究典雅庄重,但由此也产生弊端,难免有些刻板乏味(当然也有好的句子,如“约軝错衡,八鸾鸧鸧”等)。在韵律安排上,此诗倒很有特色,三换韵脚,先用鱼部韵,再用耕部韵,最后是用阳部韵。押阳部韵的句子特多,从“黄耇无疆”到“汤孙之将”的下半部分十一句,连用“疆”、“衡”、“鸧”、“享”、“将”、“康”、“穰”、“享”、“疆”、“尝”、“将”十一个阳部韵,音调非常铿锵和谐,其音节美远胜于文句美。后世句句用韵的“柏梁体”诗恐怕也是滥觞于此。
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