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这封信第一段写自己从杨八那里得知了王参元家里失火的消息。中间五段分别说明“始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三层意思,着意阐述自己所以致书祝贺朋友家失火这个违反常理的奇论的原因,层层递进。最后一段写自己想念王参元,传递了对友人的深切关爱之情,更包含着对友人前程的无限关怀之意。这封信纵横转换,曲折抑扬,淋漓酣畅,入情入理。
文章接下来就从“始骇”“中疑”“终喜”三个方面,分三个层次一一进行了说明。王参元家里经历了一场火灾,连日常生活用品也被烧得一干二净,一个“唯恬安无事是望”的人遭此一劫,确实让人感到很是不幸,让人骇怕,柳宗元起初也是这样的反应,这是人之常情,是一种自然反应。这是第一层。第二层接着分析“中疑”的原因。孟子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老子以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但柳宗元认为,这样的等待过于长久,也是“荒诞无稽”的,对于一个有志向抱负的人而言,这样长时间的等待是一种折磨,一种生命消耗。王参元所遭遇的这场火灾是否是“福”,是否预示他将要接受“大任”,看看王参元目前的处境,柳宗元并不认为“火灾”与“大有为”“能光明”之问有必然的联系。另外,柳宗元自己也命运多舛,对这类凡人相信的说法有一定的认识与思考,因此他表示不解,表示怀疑。第三层,具体分析“终喜”的原因,这是全文的重点。王参元勤读古人书,认真创作文章,擅长小学研究,是个“多能”的进士,凭他的学问才识,早就应该得到朝廷的重用,一展“济世救民”的才干,但到如今依旧是“进不能出群士之上”,郁郁不得志。作者把笔锋一转,直接刺向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渐次展露行文的真正用意。原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当时之士追求“好廉”的虚名,明明知道王参元的才干,但因为王家有财,怕推荐了王参元就被人说是接受了贿赂,从而影响自己的名誉仕途。作者自责自己也不能免俗,虽然担任“天子近臣”,也怕别人“窃笑”,所以,心里虽然对这样的现象表示不满,但也只是“痛”而已,只能表示无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贿赂公行、猜忌横行、俗见混乱、积毁销骨的不合理现象,也流露了作者对怀才不遇之士的深切同情。
如今一场大火,烧掉了王家的财产,却也让王参元摆脱了多财的累名,也可算是种“幸运”,终于有机会可以推荐他了。“则仆与畿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这看似滑稽可笑的话语中包含着无尽的悲哀。明明相知多年,也充分了解王参元的才学,但终究没有帮助朋友发挥才能,这不能不说是种悲哀。因此这次王参元家失火,虽然家产荡然无存,但人们自可毫无顾忌地与他交往,为之延誉,这正好为王参元扬名提供了大好机会,故值得庆贺。柳宗元庆贺王参元家遭遇火灾,正是意图借这常人看来十分“别扭可笑”的想法来有力地抨击不合理的社会风气。正是因为今后可以“咸得开其喙”“授子而不栗”,所以反而“大喜”了。
接着,作者引用古人的事例来进一步表明自己真实的想法。《左传·昭公十八年》载,宋、卫、陈、郑灾,陈不救火,许不吊灾,这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现在自己面对朋友家遭遇火灾,不仅不“吊”反而过分地“贺”,这样的做法貌似与古人的“不吊”相同,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柳宗元声明自己上面所说的是愤激的反话,做的是“反事”,并不是真的希望朋友家遭遇火灾而倾家荡产。“颜、曾之养”分别指颜回和曾参的言行。《论语·雍也》中记有“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庄子·让王》说“曾子居卫,绲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履而踵决。曳纵而歌《商颂》,声满天地,若出金声。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故养志者忘形,养形者忘利,致道者忘心矣”。这两位儒家杰出人物的言行都体现了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境界。柳宗元引用这两位古代贤人的事例目的是鼓励朋友要学习先人的安贫乐道,“忧道不忧贫”的高尚品德,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志趣。这两处典故的弓l用把自己的劝慰、朋友的想法和盘托出,语言简洁但富有趣味。
这封信,作者通过奇特的构思表达了严肃的社会问题,在幽默的笔调中寄寓着很深的感慨。情趣事趣皆出,令人回味再三。《国语·晋语八》有“叔向贺贫”一节,写韩宣子忧贫,叔向反倒向他祝贺,韩宣子不解,于是叔向发表了一番议论:当年栾武子贫而有德,国家赖以为安,其子孙也受到庇护;邵昭子富而无德,“恃其富宠,以泰于国”,结果“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一朝而灭,莫之哀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之不暇,何贺之有?”叔向以贺贫为由,围绕富与德的轻重,引出深刻的道理,文章平易中肯而又风姿摇曳,娓娓动人。本文在表达技巧方面与“叔向贺贫”颇有相通之处。
全诗四联均写景,无一句议论,无一句抒怀,但却弥漫着凄清的氛围,渗透着悲凉的情思。细细品味,如饮醇酒,回味无穷。
首联“秋夜访秋士,先闻水上音”奠定了全诗的感情基调。 “秋夜”本已凄清冷寂,而所访者又是“秋士”,更暗寓幽怨之意。古人云:“春女怨,秋士悲”。所谓“秋士”即谓暮年不遇者,借园主人当属此类。袁枚自己虽曾步入仕途,任过县令,但因升迁无望等原因,早于七年前辞官,隐居于南京小仓山随园。两人在感情上是相通的,诗人此行“访秋士”即是以此为前提的。当诗人步入借园,首先听到的“水上音”就是笛声。这笛声作为一种听觉意象是全诗的中心意象。它是借园主人心声的流露,感情的寄托。诗在首联引出“水上音”之后,中间两联即集中笔墨对其进行描写。但诗人并没有单纯地去描写笛声,而是以视觉意象“月色”及嗅觉意象“藕香”作为陪衬烘托,使笛声意味更加丰富感人。
颔联“半天凉月色,一笛酒人心”,乃是脍炙人口的名句。“一笛”指笛声,“酒人”指微醺的借园主人,他在借酒消愁之后,还嫌不足,又以笛声抒其情怀。在中国古诗中,笛声基本上都是幽怨悲哀的意象,这首诗中的“笛声”也不例外。“一笛酒人心”抒发的乃是“秋士”不遇的哀愁之心,而描写笛声在冰凉如水的月色中飘荡,仿佛笛声也浸透了清冷的月色,更增添了笛声凄怨的情韵。
笛声感情虽然哀怨,但借园主人吹奏技巧却十分高超,故颈联一转云:“响遏碧云凉,香传红藕深。”笛声嘹亮,仿佛阻遏了夜空中的碧云,同时水中飘来了红藕的幽香,与笛声交织往还,好像笛声也具有了香气。作者先闻“水上声”,既产生了感情的共鸣,又陶醉在音乐的享受之中,所以久久伫立,直到笛声结束,才想起要与友人相会。
尾联云:“相逢清露下,流影湿衣襟。”此联乃回应首句,当作者在秋夜听完友人的一曲笛声之后,终于迎来了与“秋士”的相逢之时,但他们却久久的相对无语,身影沉浸在流泻的月光下,显得格外宁静;他们的衣襟被清凉的窗露沾湿了,犹如他们的心灵也被凄清的笛声净化了一般。友人的心声已在笛声中倾诉殆尽,作为知心朋友,作者对此已经领会和理解,无须多问,亦不必多言,两人心灵达到了高度的默契。诗的收束像不尽的笛声的余音一样,让人回味无穷。
这首诗歌的主旨在于表现作者与李晴江作为知音的深厚友谊,诗中却无一语表达此意,只是写自己夜访友人听其“月下吹笛”时的景象与两人相逢时无言的情状,但自有一股感情之泉流注全篇,这也正体现了袁枚“凡作人贵直,而作诗文贵曲”(《随园夜话》)的诗论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