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序文中对于上司官高禄厚、有志文学说了一番称颂之辞,但是主要在于阐述“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的文学理论。揭示了封建时代达官显贵,骄奢淫逸,志得意满,不可能唱出时代的强音;相反有些仕途坎坷、备受压抑的贫士却往往能写出真实感人的诗歌。文章篇幅短小,语言简练直快,立论雄健挺拔,颂扬诗有分寸,爽直诗有余味。
文章劈头一句“从事有示愈以《荆潭酬唱诗》者”,显然是想讲清楚这篇文章是应人所请,并非主动邀宠。但行文中却有意隐去了“从事” 的主人,隐去了拿诗给作者看的目的,似乎从事是漫不经心毫无目的地拿来给我看看罢了,并非裴公有意求序,这就不露痕迹地抬高了裴公的地位,维护了他的自尊心、谦恭的态度无疑会使求序者高兴,从诗在心理上产生后面的感慨肯定是对自己赞扬的直感,诗不去深究底层的蕴含。
作者的感慨无疑是全文的主体,是作者精心设计出来的一段双关语性质的议论。从字面上看,作者真像是在运用常见的反衬手法,用写作的平常规律来反衬裴、杨二公的特殊性,从诗得出“材全诗能钜”的结论,在行文上又能做到起承转合,环环相扣。对方听了自然心满意足,深信不疑,不仅点头称是,裴公也欣然首肯,连忙命人“书以为《荆潭唱和诗序》”。这里通过强烈的对比,强调的是深切的感受,真实的内容。那些和平之音、欢愉之词,由于缺乏真情实感,哪怕在文辞上力求工巧,也是平谈无味,难以打动人心的;反之,那些愁思之声、穷苦之言。由于是发自肺腑的心声,即使在文辞上不刻意求工,也自然带有一种撼人心魄的神奇力量。这不单单是作者观察文艺现象的基本出发点,也给读者树立了品评诗文优劣的标准。作者把这个观点首先亮出来,作为立论的根据,接着又得出“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诗好之,则不暇以为”的结论。
照对上述观点,再看作者对裴、杨二人的介绍,表面上虽然是一派赞扬之词,说得很热闹,但突出的只是他们的位高权重,只是他们的“搜奇抉怪,雕镂文字”,诗对诗歌的内容却较少提及。 “统郡惟九”的荆南节度使,领“壤地二千里”的湖南观察使,明显是属于“气满志得”的“王公贵人”;他们虽然“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 “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但通过两者对照,读者不难做出客观诗中肯的评价:作者在慑于权势、碍于情面的情况下违心地说了些恭维之词,通情达理的读者是会理解的,作者给后人提供了品评诗文的武器:他所序的《荆谭唱和诗》并没有因那些恭维之词诗流传千古,诗他这篇序文却因为深刻揭示了文学创作的一条重要规律诗永放光彩。
作者应友人要求为诗集《荆潭唱和诗》写序文,并借着这篇应酬式的序文,趁机阐明他的文学主张,间接诗含蓄地评价了这部诗集。这篇序言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和平之音淡薄,诗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诗穷苦之言易好。”作者这几句话,其实是其“不平则鸣”之文论、“以文为诗”之技法的延伸,同时也道出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
翻开一部中国度学史,虽不乏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作,但感人至深的还是那些感时伤世、抒发优国忧民愁思的作品。描写愉悦之情的像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一样的作品,实属少见,诗脍炙人口、比比皆是的则是抒写穷苦与愁恨的作品。这大概与中国古代社会乱离,民生多艰,知识分子大都具有忧患意识有关。
这首诗,叙离别而全无依依不舍的离愁别怨,写得慷慨激昂,议论滔滔,形象丰满,别具一格。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下笔挺拔刚健,调子高昂,一扫送别诗的老套,生动地勾勒出主人公性格的坚强刚毅,真有一种“直疑高山坠石,不知其来,令人惊绝”(沈德潜《说诗晬语》卷上)的气势,给人以难忘的印象。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彩笔浓墨描画出大丈夫的壮伟形象。威武潇洒,胸怀开阔,风度不凡,气宇轩昂,仿佛是壮士奔赴战场前的杖剑壮别,充满着豪情。
颈联运用成语,描述大丈夫的人生观。“蝮蛇螫手,壮士解腕”,本意是说,毒蛇咬手后,为了不让蛇毒攻心而致死,壮士不惜把自己的手腕斩断,以去患除毒,保全生命。作者在这里形象地体现出壮士为了事业的胜利和理想的实现而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颈联如此拓开,有力地烘托出尾联揭示的中心思想。“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尾联两句,总束前文,点明壮士怀抱强烈的建功立业的志向,为达此目的,甚至不惜“解腕”。那么,眼前的离别在他的心目中自然不算一回事了,根本不值得叹息。
此诗以议论为诗,由于诗中的议论充满感情色彩,“带情韵以行”,所以写得生动、鲜明、激昂、雄奇,给人以壮美的感受。
由于贺知章这次是以道士的身份告老还乡的,而李白此时也正尊崇道学,因此诗中都围绕着“逸兴多”三字,以送出家人的口气来写的。镜湖是绍兴地方的风景名胜,以湖水清澄而闻名于世。李白想象友人这次回乡,一定会对镜湖发生浓厚的兴趣,在那儿终日泛舟遨游的。为了突出贺知章的性格,诗中不再以宾客或贺监的官衔称呼他,而干脆称他为“狂客”,因贺知章晚年曾自号“四明狂客”。“宾客”到底沾上些官气,与道士的气息不相投合,而“狂客”二字一用,不仅除了官气,表现了友人的性格,而且与全诗的基调非常吻合。
晋代的大书法家王羲之记载的兰亭盛会就发生在贺知章的故乡山阴。而贺知章本人也是著名的书法家,这就使诗人想起了一个故事:据《太平御览》卷二三八记载,王羲之很喜欢白鹅,山阴地方有个道士知道后,就请他书写道教经典之一的《黄庭经》,并愿意以自己所养的一群白鹅来作为报酬。由此诗人说,此次贺知章回乡,恐怕也会有道士上门求书。当年王羲之书写《黄庭经》换白鹅的事情,那又要在山阴发生了。所以,末二句表面上是叙述王羲之的故事,实际上是借此故事来写贺知章,盛赞贺知章书法的高超绝妙。
这首诗基本是李白信手拈来之作,但他一下就抓住了两样东西:一个是绍兴的镜湖,另一个便是王羲之当年写字换鹅的故事。全诗实际上所写的也就是这两件事。但它们却都恰能表现出友人故乡即山阴的地方特色,同时也都能显示出贺知章这个人的性格特点和才华所在。李白当时并未去过山阴,因此诗中所谓的“镜湖”、“山阴道士”之类,实际上还都是赠别友人时的一种想象之词。由此可见诗人炉火纯青的诗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