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是楼记》是“记”的变体,名为“记”,实则为“论”,“传是楼”只不过是“论题”而已。
文章以阐明建楼藏书的意义为重点,先述藏书楼的兴建、藏书规模;然后说明楼名的由来;继而阐明传书的意义,指出主人不以“土田财货”、“金玉珍玩鼎彝尊斝、“园池台榭舞歌舆马之具”传子孙,唯以藏书相传,目的在于使后世继承先辈之志,不同流俗。作者指出藏书、守书、读书之难,而善读者“沿流以溯源”、“明体以适用”,确有所得最为重要。其后,恰如其分地点出楼主的人品,赞扬其得“读书之益”,以书传子孙,不同凡响。全文紧扣主题,层层深入,结构严谨自然,语言简练,中肯切要,不失“气体浩瀚,疏通畅达”之文风。
全文一共分为五段。
第一段用叙事的手法首先记叙了大藏书家徐健庵藏书之丰——建了七间楼房,造了七十二个橱子,经史子集若干万册,分类置放,井然有序。然后借徐健庵之口道出了读书的重要性:徐家先世,本来身家清白,靠读书应试起家;相形之下,有些做父祖辈的,或传之土地家产,或传之宝贵文物,或传之娱乐场所、娱乐工具,而他们的后代未必能世世代代富下去,未必珍爱这些宝物,未必能享受这些娱乐。有鉴于此,决定将这些书传给子孙们。“所传者唯是矣!遂名其楼为‘传是’”,这就是“传是楼”名之由来。至此,文章的论题已定。楼主人四处索要“楼记”类文章,“问记于琬”,于是,作者便展开了议论。
第二段提出中心论点并从反面进行论证。一开头就将文章从徐缓的平地推向了突兀的高峰:“甚矣,书之多厄也!”这句话内涵丰富,耐人寻味,是一个警句。紧扣“书之多厄”,作者援引汉朝以降,历代皇帝用官家的钱重金买书,名公贵卿用大量财物换书,或亲自动手或请人帮忙进行抄写誊录,然而不久就遭故散失这样一个历史事实,道出了“藏书之难”。这是一个衬垫。作者顺水推舟,提出了文章的中心论点:“藏书之难不若守之之难,守之之难不若读之之难,尤不若躬体而心得之之难”。紧接着,从反面进行论证:藏书不能守书,同不藏书没有什么两样,守住了而不能读,同守不住也没有什么两样,即使读了而如果嘴上说的是一套而实际行的又是另一套,心里想的和实际做的不一致,采了花而忘了果,那就是用记诵之学去骗骗众人而欺世盗名的人了,这同不读书也没有什么不同。这里的论据是理论论据,是从反面讲道理进行论证。
第三段从正面用史实论证。“古之善读者”是用“始乎博,终乎约”的读法,以“博之而非夸多斗靡也,约之而非保残安陋也”的态度,而最终达到“根柢于性命而穷极于事功。沿流以溯源,无不探也;明体以适用,无不达也”的境界的。作者特别强调了“尊所闻,行所知”,他说,不善于读书的人就不能如此。斩钉截铁般地确立了中心论点。
第四、五两段是落脚于现实,进行对比论证。第四段先摆徐健庵先生的现状:依靠书中得到的道理,上得天子器重,次被士大夫敬重与效法,借此为国家大业增添光彩,下又推而广之,用以训敕后辈,使他们跻身巍科取得高官厚禄,在当时被人一致称道,总之,“读书之益弘矣哉”,而且还要传之子孙。第五段再摆作者的现状。开头就是一个感叹句“若琬则无以与于此矣。”引出了汪琬之现状:平时愚笨无才,苦于有书而不能读,现在到了晚年,又只能蜷伏在穷山僻壤中,孤陋寡闻,(哪像你们一样神通广大?)过去学到的都已衰退了,本来没有资格来为这座楼做记。这与上一段徐健庵之现状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通过对比,强化了楼主人的例证作用,从而证明了自己的中心论点。但也看得出,对楼主人的称颂中含有讽刺意味。汪琬学识渊博,主张写文章要明于词义,合乎经旨,但秉性狷介,与世不合,在任刑部郎中、户部主事等职后曾托病回乡。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举博学鸿词科后参加《明史》编纂工作,六十天中撰稿一百七十五篇;有争论,不屈服,又乞病归,可见害的是“思想病”。他既与世不合,也就不可能与徐健庵合(徐曾主修《明史》就是一个佐证)。所以,这里的讽刺意味自是不言而喻。既然与世不合,于是作者申明“不得已勉承先生之命,姑为一言复之”,至于“先生亦恕其老悖否耶”?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这篇文章的本意不在“记”而在“议”,所以叙之不求其详。在叙述了楼名之由来后,就以受托为由发表议论。这是全文的序论。经过一番铺垫便摆出了中心论点,接着紧扣中心论点展开论述:先从反面讲道理进行论证,再从正面摆史实进行论证,后用徐之现状与琬之现状对比进行论证。以上是全文的本论。结尾以“不得已勉承先生之命,姑为一言复之”一句谦语,回到开头的受托,作为全文的结论。
行文跌宕起伏,是此文的又一特色。开始是徐健庵“问记于琬”,“琬衰病不及为”,这就埋下了伏笔,在中国传统文章表现手法中这叫“抑”,欲扬先抑。果然,下面要发议论了,第一句就是“甚矣,书之多厄也。”一下子把文章推向了巅峰:书的重要性和书遇到灾难的严重性呈现十分不协调的境况。然而,正是这个不协调,引出了下面的中心论点。中心论点一出,下面是一大通论证。文章赞扬了“古之善读书者”,今天有没有呢?有,如楼主人徐先生;又似乎无,作者对楼主人的称道中实含有讥讽。他自己本不想写,但写了;写了又是“不得已”,又要请“先生亦恕其老悖”。真可谓峰回路转,花明柳暗。
全文语言感情充沛,婉转含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感叹句反问句的连用,使文章气势恢宏;一是对比中婉转的语气,不平之感、羡慕之态、讥讽之意尽在其中。这二者相辅相承,异曲同工,殊途同归,都是为了达到牢固树立中心论点这一目的。二、三、四段末尾的三个问句,用否定之否定的形式表达了肯定的意思,然而比直接肯定更有力,语气更强烈,很有些无可辩驳的意味。它们犹如排比段,大有滚滚向前锐不可挡之势。一些描述句,也是那样婉转含蓄,如“指书而欣然笑曰”表现出徐健庵得意洋洋的样子,他功成名就,藏书极富,还要延及子孙,让他们世世代代做官,真是前景无限美好啊。面对此状,汪琬只能“喟然太息”,敬佩之情羡慕之态随之流露出来。然而,也不乏讥讽意味。作者的性情脾气又决定了他不可能与世俗的读书人同流合污,于是,在一系列的自贬之后说道:“盖本不足以记斯楼”,讥讽之意呼之欲出。最后一句“先生亦恕其老悖否耶?”表面上是个是非问句,实际上只有一个意思:你既然让我作记,我又推脱不掉,就只有说了。要说就得说我的看法,不能为吹捧而歪曲了我的性格。现在说了这些道理,你同意则更好,不同意也就只能是那样了。但是如果直说,效果肯定不好。他们毕竟相互认识,还有过交往。于是,作者用了一个充满委婉语气的是非问句,为自己留了一条退路。
以浅近自然的语言写景抒情,但琢磨很细,意脉完足,有一种亲切流畅的风格。首二句是欧阳修很得意的。据《苕溪渔隐丛话》引《西清诗话》,他曾对人说:“若无下句,则上句不见佳处,并读之,便觉精神顿出。”后人也说它“起得超妙”。这两句一果一因,语气连贯;次序上先以“疑”领起,引出对于“疑”的解释,因此显得有波折而不平板;另外,它还寓含着诗人在受贬谪时期待和失望的心情。所以,虽说是有如口语的句子,其实写得很讲究。全诗的关系,也是一联紧接一联,意脉含蓄而绵细。唐人律诗多用平列的意象、断续或跳跃的衔接,欧阳修则力图将八句诗构成流动而连贯的节奏,这无疑是唐诗之后的一条新路。
这首《戏答元珍》是欧阳修的律诗名作,此诗作于宋仁宗景佑三年(1036年)。此年欧阳修因事左迁峡州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与峡州军事判官丁宝臣(字元珍)交好。丁曾有诗赠欧阳修,欧阳修乃于此年作诗以答。此诗首联写山城荒僻冷落;颔联承前细写山城荒凉之景,写出残雪累累、寒雷殷殷中蕴孕的生机一片。后两联抒情。颈联写作者多病之身在时光变迁、万物更迭中产生的客子之悲;尾联写自己早年作客洛阳,稔熟洛阳牡丹,今日山城野花虽晚,但自己全不在意。欧阳修在这样一首普通的诗中表达了决不屈服的昂扬之志,道出了作者哲理性的人生思考。正是在这一点上,欧阳修的这首诗体现了宋诗注重理趣的革新特征。
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