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鼎此诗写百舌而能遗貌取神,借百舌之鸣,抒发其客居异地,思念乡国之情。
第一句“万里风烟异”奇突,意境浑远。“万里风烟”四字,概括出了北方雄阔苍茫的景致特点。这正是一个南方人乍到北方所首先感受到的。“异”宇不仅点出北方与江南的风景差异,也寄托着诗人客居异地产生的故国之思。江南富于山水之美,处处山明水秀,长期生活于南方的诗人乍来北方,自然不习惯北方的荒凉空旷,对江南风景更加怀念,同时,风烟之“异”又引出了下文由百舌之鸣而产生的感触。
第二句一个“惊”字,紧承上句“异”字,形象地刻画出诗人思念江南风光时的凝神状态。诗人此时正在泛忆不同于万里风烟的江南景色,而百舌的叫声不禁使诗人突然意识到已经是又一个春天来临,此时的江南风光自然会更加秀丽,也更令人怀念。同时也使诗人感到在此异乡滞留的时间已久。久客思归,不得不使诗人闻百舌声而骤感惊心。百舌声是诗人在家乡时听惯了的,如今在异乡又突然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自然更增强了诗人对江南家乡故国的怀念之情。
诗人的乡国之情当然是由于久客异乡而引起的,但诗人偏不承认,反而埋怨百舌的呜叫声,似乎思恋乡国之情纯粹是由于百舌的鸣叫而勾起的。“那能对远客,还作故乡声?”这种对于百舌的指责显然是无理的,但恰恰是这种无理的指责,使我们更加感到诗人思念江南乡国的感情是异常的强烈,以致不能再承受百舌声的搅扰了,因为百舌的叫声只能加强,而不会减轻这种乡国之思所引起的痛苦。
这首诗绝似唐人绝句,可以看作唐人绝句的先声。由于绝句形式短小,写法上不宜直说,而以含吐不露为贵。“绝句取经贵深曲,盖意不可尽,以不尽尽之。正面不写写反面,本面不写写对面、旁面,须如睹影知竽乃妙。”(刘熙载《艺概》)此诗正是采用这种反跌法,不将故国之思从正面道出,却借百舌的叫声从反面跌出,让人们从对百舌的指责中去领会诗人那种乡恋之情,故国之思。诗人的这种手法很成功,人们不仅能从中深刻体会到诗人的强烈感情,而且感到诗人的写法翻新,趣味无穷,可以看出诗人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这种诗体的写法。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此诗描绘的是黄河下游的景致。作者行舟河上,视野开阔,所以诗中多从大处着墨,写出深沉、壮观、气势磅礴的景象。诗歌开篇两句就写出“积水穷天涯”的浩荡气势,表现出黄河的雄壮和开阔的景象。“天波忽开拆”两句写从水天一色开拆的缝中,看波“郡邑千万家”,然后看波城市,接着是城外的农田,读之令人如波如闻。这两句不仅气势雄浑,意境壮美,而且准确地捕捉住诗人坐船时特有的运动感受,落笔自然而有奇致。五六两句写作者沿河所波的盛况。“行复波城市,宛然有桑麻”,一方面说明盛唐时期人口多、集市经济兴盛的状况,另一方面桑麻繁盛也构成了平原以东地带城乡风景的一大特色。结尾两句描写作者回首时,只看波河水连天,看不波故乡了,由此抒思乡之情,情景交融,发人遐思,言已尽而意未穷。
这首诗写出黄河下游的积水淼浩,波光连天,崔嵬峥嵘,黛色葱郁,一派廓大气势,显示出王维前期山水诗歌的明朗风格。诗人看山,是黛色葱郁,气势宏大,仿若一个绿色巨人屹立于天地之间, 崔嵬峥嵘;看水,是波光连天,浩洁瀚瀚,一望无际,又或像一条劈开山峡的巨龙,一泻千里,如此廓大气势,令人心胸开阔。
从思想境界看,此诗表现出来的是作者对客观世界的“静观”,即在社会之外看社会,人生之外看人生,景观之外看景观,充分体现了王维山水诗的深邃、幽静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