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开头两句点明时令,勾画出五月里石榴花开时的繁茂烂漫景象;后两句点明地点,表明石榴花无人游赏以致美景寂然零落,委婉地表达了诗人孤独的心境。全诗描述景致清新自然,并在描摹客观景物中寄寓着人生哲理。
“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两句点明时令,寥寥数语就勾画出了五月里石榴花开时的繁茂烂漫景象,尤其“照眼明”三字,生动传神。诗人既写了花,也写了看花人的愉快心情。后两句点明地点,这是生长在偏僻地方的石榴,没人去攀折损害他的花枝,殷红的石榴花繁多地落在青苔上,红青相衬,画面十分优美,使人觉得几多可爱和惋惜。其实诗人正是爱其无游人来赏,爱其满地“青苔”“绛英”,倘有人来赏,则车辙马蹄践踏得不堪了,还不如任其花开花落、果熟果烂,来得自然,委婉表达了诗人孤独的心境。
此诗前两句写景状物,后两句抒发感想。作者并不直接来写景,而是通过人的感觉,侧面烘托出榴花的绚烂多姿。但花开得再美又能如何,还不是寂寞无声落,诗人叹息花开无人来赏,亦即暗喻朋友满腹才华,却被统治者贬谪于穷乡僻壤,无法施展,“颠倒”二字更是有力批判了统治者的不识人才以及诗人和作者都怀才不遇的愤懑。
全诗描述景致清新自然,从中又可以见出诗人浓郁的情趣和缜密丰富的文思。而诗意和描述的骤变,却又全寓于似清淡实重浓的语句之中,使得诗意陡然转深,也显示了写法的“喜山不平”的变化特色。
石苍舒字才美(苏轼诗集作“才翁”),长安人。擅长草书、隶书书法,人称得“草圣三昧”。苏轼由开封至凤翔,往返经过长安,必定到他家。1068年(熙宁元年),苏轼凤翔任满还朝,在石家过年。他藏有褚遂良《圣教序》真迹,堂取名“醉墨”,邀苏轼作诗。苏轼回到汴京,写了这首诗寄给他。
苏轼是大书法家,有多篇诗谈到书法。像《凤翔八观》里的《石鼓文》、《次韵子由论书》、《孙莘老求墨妙亭诗》和这首《石苍舒醉墨堂》,都是脍炙人口的。那几首诗都涉及论书,而这首诗纯粹从虚处落笔,尤其特殊。
这是苏轼早期的七古名篇。他后来的七古中常见辩口悬河、才华横溢的特色,这首即是这种特色早期成熟的表现。堂名“醉墨”就很出奇,诗也就在这名字上翻腾。
起首明要恭维石苍舒草书出众,却偏说草书无用,根本不该学。这种反说的方式前人称为“骂题格”。
第一句是充满牢骚的话。这些牢骚是和苏轼那段时期的感受分不开的。在凤翔的前期,知府宋选对他很照顾。后来宋选离任,由陈希亮接任。陈希亮对下属冷冰冰的,又好挑剔,甚至苏轼起草的文字,他总要横加涂抹。苏轼对此很不满,在诗里也有所表现,如《客位假寐》。苏轼到了京城,正值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张变更法度,苏轼也不满意,以致后来因此而遭放逐。这时虽未到和王安石闹翻的地步,但心里有牢骚,所以借这首诗冲口而出。这句话表面上不怎么样,但把“忧患”的根源归于“识字”,是有点惊人的。至于“忧患”到底何在,作者却一点即收,使读者自己领会。古人轻视识字的,要数项羽最有名气。他认为字不过用来记记姓名,不值得学(《史记·项羽本纪》)作者巧妙地用了项羽这个典故而不落用典的痕迹。开头说,识字本是多余的事,更何况认草字;写草字,又写得龙飞凤舞,让人打开卷子一看惊叹不己,那就更不对了。“惝恍”二字形容草书的变化无端。“令人愁”明贬暗褒。这两句紧紧呼应下文“兴来”二句。这四句破空而来,合写两人而侧重对方。
五六二句从诗人到对方,在章法中是转换之处。苏轼是书法家,《次韵子由论书》一开始就说:“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用“我尝好之”对比“君有此病”,也是明贬暗褒。“病”指其好之成癖,暗伏对方草书功力之深,引出下面六句正面点明“醉墨”的旨趣。七八两句把《庄子》两个篇名用来赞美对方草书功力之深。九、十两句正面点明以“醉墨”来命名的用意,十一、十二两句又用柳宗元的比喻回应“君有此病何能瘳”,看似批评,实是夸奖。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之不倦,造诣必深。下面四句即是正面赞美。这四句极有层次,首句总提,次句暗用前人“笔冢”(如王羲之、智永、怀素等)的故事写其用力之勤。接下来写其造诣之深,这是用力之勤的结果。这两句又和篇首“神速”句呼应,一正写,一比喻。条理井然,语言飞动。
“我书”四句回到诗人自己,呼应上文“我尝好之”句。诗人先谦称自己的书法“本无法”,即不合规矩,“点画”句和“惝恍”句相应。接下两句反问石苍舒为何对他的书法如此偏爱,表面上是诗人自我否定,实有自负书法之意。如果正写就显得乏味,而且易流为诗人的自我吹嘘,用反诘语气来表现,供人回味,深得立言之体。怀素说:“王右军云,吾真书过钟而草不减张。仆以为真不如钟,草不及张。”“不减钟张”句即翻用这个典故赞美石苍舒。汉末张芝(伯英)和罗晖(叔景)、赵袭(元嗣)并称,张伯英自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见《晋书·卫恒传》)“下方罗赵”句即正用此典以收束“我书”。张芝人称“草圣”,《三国志·魏书·韦诞传》注说,张芝家里的衣帛,必定先用来写字,然后才染色做衣服。他临池学书,每天在池里洗笔,池水都成黑色了。结尾两句,诗人又反用此典回应篇首四句,既点到了石苍舒,又点到了自己。这四句都用写字的典故,出神入化而又紧扣主题。
这首七古体现出苏轼的作诗本领。赵克宜评价说:“绝无工句可摘,而气格老健,不余不欠,作家本领在此。”所谓不余不欠,就是既把题意说透,又没有多余的话。这正是苏轼风格的特色。善于在别人难于下笔之处着墨,把叙事议论抒情完全熔为一炉。语言形象生动,结构波澜起伏,正说反说,忽擒忽纵,意之所向,无隐不达。如同天马行空,去来无迹;细加寻绎,却又纲举目张,脉络分明。正如作者所说的画竹之妙:“交柯乱叶动无数,一一皆可寻其源。”(《王维吴道子画》)至于使用典故,更是信手拈来,头头是道,体现了作者广博的学识。
苏轼对于书法技艺的看法是「由技入道」,追求无意的境界,但此一境界必须由积学勤练而得,诗中有「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便是积学勤练的过程,「我书意造本无法」则是所达到的境界。《苏轼文集》卷六十九〈评草书〉:「书初无意于佳,乃佳耳。
草书虽是积学乃成,然要是出于欲速。古人云:『匆匆不及,草书』,此语非是。若『匆匆不及』,乃是平时亦有意於学。此弊之极,遂至于周越、仲翼,无足怪者。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最足以作为证明。
在这首词中作者通过对农村景象的描绘,反映出他的主观感情,并非只在纯客观地作叙述描写。
上阕头两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房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流水淙淙、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碧绿的青草。在这里,作者只用了淡淡的两笔,就把由茅屋、小溪、青草组成的清新秀丽的环境勾画出来了。不难看出,这两句在全首词中,还兼有点明环境和地点的使命。
三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 ,一边喝酒,一边聊天的优闲自得的画面,这几句尽管写得很平淡,但是,它却把一对白发翁媪,乘着酒意,彼此“媚好 ”,亲密无间,那种和谐、温暖、惬意的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形象地再现出来了。
这就是无奇之中的奇妙之笔。当然,这里并不仅仅是限于这对翁媪的生活,它概括了农村普遍的老年夫妻生活乐趣,是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吴音”,指吴地的地方话。作者写这首词时,是在江西上饶,此地,春秋时代属于吴国。“媪”,是对老年妇女的代称。
下片写大儿子担负着溪东豆地里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年纪尚小,只能做点辅助劳动,所以在家里编织鸡笼。三儿子不懂世事,只知任意地调皮玩耍,看他趴在溪边剥莲蓬吃的神态。这说明农村中绝大多数并非坐以待食、不劳而获的闲人,即使是未成丁的孩子也要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则成年人的辛苦勤奋可想而知。“卧”字确实使用最妙, 它把小儿趴在溪边剥莲蓬吃的天真、活泼、顽皮的劲儿,和盘托出,跃然纸上, 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明,意境耐人寻味。表现出只有老人和尚无劳动力的年龄最小的孩子,才悠然自得其乐。作者用了侧笔反衬手法,反映农村生活中一个恬静闲适的侧面,却给读者留下了大幅度的想象补充余地。这与作者的一首《鹧鸪天》的结尾,所谓“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正是同一机杼,从艺术效果看,也正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写景方面,茅檐、小溪、青草,这本来是农村中司空见惯的东西,然而作者把它们组合在一个画面里,却显得格外清新优美。在写人方面,翁媪饮酒聊天,大儿锄草,中儿编鸡笼,小儿卧剥莲蓬。通过这样简单的情节安排,就把一片生机勃勃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农村生活,真实地反映出来了,给人一种诗情画意,清新悦目的感觉,这样的构思巧妙、新颖,色彩和谐、鲜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从作者对农村清新秀丽 、朴素雅静的环境描写,对翁媪及其三子形象的刻画,表现出词人喜爱农村和平宁静的生活。
这首词 ,是作者晚年遭受议和派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归隐上饶地区闲居农村时写的,词作描写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并不能说是作者对现实的粉饰。从作者一生始终关心宋朝恢复大业来看,他向往这样的农村生活 ,因而会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在远离抗金前线的村庄,这种和平宁静的生活,也是存在的,此作并非是作者主观想象的产物,而是现实生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