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全诗写景抒情都十分自然,没有造作之感。前两句景中含情,意在写节序变换容易引起人的思念。后两句借黄莺的鸣啭表达对心上人的怀想,情中有景。诗虽简练,却表达了相思之情。
冬雪初罢,树木的枝条便已悄悄绽出青青的嫩芽,冰开始消融,水面荡漾着阵阵绿色的涟漪。在这大地回春之时,每日独守空闺的思妇,也走下绣楼。她来到春天的怀抱,尽情呼吸着春天的清新空气,仿佛自己干渴的心田也得到了滋润,开始复苏。当然,在这样美好的春光里,她也绝不会忘怀自己日夜思念的夫君。她与他分手,正是“杨柳依依”的时节,她还曾亲手折杨柳为夫君送别。那柔丝千缕袅娜低垂的杨柳,正象征着他们夫妻之间缠绵缱绻、难舍难分的一段柔情。如今柳色又一次泛出了青色,自己的亲人该回来了吧?何况冰雪已经消融,可以大大减轻道途上风雪跋涉之苦。
突然,树上传来了黄英的恰恰娇啼,打断了思妇的遐思。鸟儿的每一声婉转的歌唱,在思妇听来,都是一支深情的相思之曲。《诗经·豳风·东山》末章有云“仓庚(即黄鸟、黄莺)于飞,熠燿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这是归来的征人在途中想象当初结婚时的情景“记得那天黄莺的翅儿闪闪映太阳,那人过门做新娘,马儿有赤也有黄”。也许,此处的思妇也有黄莺的鸣叫,回忆起结婚那天的种种欢悦了吧?于是,她对夫君的怀念更加深沉,对夫君归来的企盼也更加殷切,更加难以抑制了。此诗意境与《诗经·小雅·出车》的后半句有些异曲同工。《出车》里写到思妇对征人的怀念,是“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最后一章更写到“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的时节,征人终于凯旋归来。王僧儒此诗可能受到《出车》的启示,而其笔墨中,重在写思妇因春怀人之情,特别是她听到黄莺鸣叫的刹那,所产生的心理感受,这与《出车》借景喻情的手法不同。
全诗寥寥四句,前三局皆是写景,直到第四局才将相思之情略略点明,因而给人以含蓄蕴藉之感,颇具唐人绝句的风姿。明人张溥称王僧儒“诗文新丽顿挫”,于此可见一斑。
范云十几岁时,其父范抗在郢府(今湖北武汉附近)任职,范云随侍其侧,年长其十岁的沈约也在郢府为记室参军,一见如故,遂相友好。八年以后,沈约转至荆州(今湖北江陵附近)为征西记室参军,两人分别。这首诗当作于此时,诗题中的沈记室即沈约。史称范云八岁赋诗属文,“操笔便就”,“下笔辄成”(《梁书·范云传》),这首诗就是他早期的代表作之一。
诗的开头便以极平稳的笔调勾画出送别时静谧、安详的环境。“桂水”并非特指某一条水,只是用以形容其水的芳香。王褒《九怀》中有“桂水兮潺湲”句,王逸注云:“芳流衍溢,周四境也。”后人遂常用之,如陆云《喜霁赋》中“戢流波于桂水兮,起芳尘于沉泥。”江淹《杂体三十首》中亦有“且泛桂水潮”、“桂水日千里”等句,均非实指。范诗中用这一词渲染了送别场面的温馨。送别诗,可以写送别时的情景、场面,以及当时人的心理活动,但范云只是用一句诗轻轻带过,遂转入天明登程的想象之中。郢州与荆州,古时均属楚地,故用“楚山”代之。启程的情景是晴空万里,天朗气清。这毕竟是少年人所写的诗,所以,他笔下的离别不是凄惨悲切,而是有一股清新流丽之气贯穿于内,显得轻盈洒脱。沈约《别范安成》诗中云:“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正是这种精神的写照。不过,中国人重视朋友(为五伦之一),重视友情,朋友的离别,总难免有些许的哀愁。“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心相知。”故而下句以“秋风两乡怨”分写两地相思之怨愁,而以“秋月千里分”合写二人心灵之相通。谢庄《月赋》云:“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所写的正是地有千里之隔,明月人可共见之情。以上四句,前二句偏写景,后二句偏写情,所以转下去便偏写事。“寒枝宁共采”是对二人过去共同生活的回忆,“霜猿行独闻”则是对别后独自旅程寂寥的想象。诗中虽然没有正面写送别,但无论是偏于写景、写情或写事,都暗涉了离别。然而离别只是形体上的分隔,更重要的乃是精神上的合一。结束两句以极其肯定的语气写道:“扪萝正意我,折桂方思君。”“意”通“忆”。“扪萝”、“折桂”由上句“寒枝”引发而来,同时又暗与起句的“桂水”“楚山”相呼应。
这里牵涉到一句诗的异文。“扪萝正意我”中“正意”二字,一作“忽遗”,一作“勿遗”。“忽遗我”意思是:忽将我遗忘。前者似不符合沈约与范云间的感情,且与全诗情绪不一,后者表示的是一种希冀之情,虽然可通,但不如“正意我”所表达出的心心相印之情。另外,从范云诗的整体风格来看,也以“正意我”于文为胜。范诗的结句尤喜以彼我、今昔对写。如“迨君当歌日,及我倾樽时。”(《当对酒》)“尔拂后车尘,我事东皋粟。”(《饯谢文学离夜》)“待尔金闺北,予艺青门东。”(《答何秀才》)“海上昔自重,江上今如斯。”(《登三山》)“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别诗》)等等。而在这首诗中,也只有作“扪萝正意我”,才可与“折桂方思君”相对得最为工稳,也最能体现范云诗歌句法、结构的特色。
此诗在写法上是一句一转,但同样是“转”,如沈约的《别范安成诗》(沈德潜《古诗源》卷十二评为“句句转”),是层层递进式的转,而范云此诗则是句句回环式的转。这种回环式的结构、回环式的句法正是范云诗风的典型。所以钟嵘《诗品》曾评范云诗曰:“范诗清便宛转,如流风回雪。”正是抓住了其诗风格的整体特征。《送沈记室夜别》虽然是范云的早期作品,但也不难看出,这首诗已经奠定了范诗风格的基础。
这首诗主要描写了诗人奉诏随车驾由广南返回临安时的路上的感想,运用写景寄情的手法,借景抒情,且又直抒胸臆,表达了诗人在国家经历风雨之后,要迎接光明到来时的乐观主义精神,以及卧薪尝胆以图中原的决心。全诗运思巧妙,蕴涵丰富,旨深意远,耐人寻味。
“江南非不好,楚客自生哀。”由赋情写起,表明江南地带,并非不好。然而自金兵人据中原之后,转眼五年,黄淮地区,大部分已非吾土。所以思念故国,仍不免使楚客生哀。
第三四两句:“摇楫天平渡,迎人树欲来。”写渡江时情景。摇桨渡江,远望水天连成一片,仿佛天水相平。由于船在前进,所以江岸远处的树,颇似迎人而来。这两句写景入神,且景中寓情。“天平渡”,示天水无际,前进的水路,呈现开阔苍茫的气象;“树迎人”,示行进之时,江树渐次和人接近。隐喻国家正招揽人才,所以自己也被迎而至。
第五六两句:“雨余吴岫立,日照海门开。”融情人景。吴山明朗,云雾尽散,“雨余山更青”,故用“立”字示意。天晴了,红日高照,海门开敞,金碧腾辉,故用“开”字示意。两句写雨后景象,象征国运亦如久雨初晴,光明在望。
结笔:“虽异中原险,方隅亦壮哉!”仍以赋情为主,赞美江南地带,尽管险固有异中原,但也擅有形胜,倘能卧薪尝胆,上下同心,凭借此处以为“生聚教训”的基地,则复兴的希望,必能给人以鼓舞。这两句回映起笔,“虽异”句和“生哀”句相应,“方隅”句和“江南”句相应。在章法上,首尾应接,抑扬相间,笔有余辉。
全诗借开朗景象,以示此行的欣喜,却能不露痕迹,使外景和内心一致,这是诗人用笔高妙的地方。
这首诗首联借助杜诗句意与冯谖弹铗之典,写彭民望英雄失路、无所依托的悲愤情怀。颔联以秋风、夜雨、短褐、梦寒等构成凄清境界,表达对友人穷困孤寂生活的无限同情。颈联尾联则抒发人情淡薄之慨,同时也流露出自己无力援手的无奈。
诗的首句如急雨飙风,拔地而起,气势磅礴,化用杜甫《短歌行赠王郎司直》起句“王郎酒酣拔剑斫地歌莫哀”,表达彭民望英雄失路、托足无门的悲哀,及其胸中万丈勃然不可磨灭之气,睥睨天下的豪兴,一下子提起了全篇。严羽《沧浪诗话·诗法》说:“对句好可得,结句好难得,发句好尤难得。”诗发端气魄宏大,即能笼罩全诗,使通篇灵活而有生气。对句承出句而来。说彭民望有如此才识,自当回翔公卿,出将入相,现在却失意而归,难遇识家。诗用冯谖典,一是说他有冯谖那样的高才;一是说他目前穷愁潦倒,仍需求助于人,但世无孟尝君那样识才大度的人,使他仍然屈居底层,无人简拔。这样,用一个典,既为彭民望占身份,又写出彭民望的处境,又贯注了自己深深的同情。
颔联承上句,彭民望失意而归,如今已是秋风萧飒之际,他定然无力裁衣,身着粗布短服,生计艰难;而僻处一隅,落落无偶,在瑟瑟夜雨中,无比凄凉,梦中犹有寒意。这两句对偶极工,把所怀对象放入特定的环境中,把气候之寒冷与人之孤寒融合在一起,又用“犹”、“亦”两个虚字加重语气,使全联融入深沉的情中。而“秋风”、“夜雨”正是诗人们常用以写湖南的掌故,李东阳信手拈来以怀在湖南的彭民望,使诗工中见巧,大中见细,自然而见圆熟。李东阳学唐诗的宏大与宋诗的精巧,这联是他成功地运用。
颈联在景语中渗人情语,设身处地,从彭民望出发,写他所见所思。诗说,在秋风中,落叶纷飞,他定然由此而生悲,叹年华流逝,回思已往,看尽了世情冷暖,知心朋友,寥寥无几。一句景,一句情,但景中有情,情中见景,语调低沉,是写彭民望,也是诗人在抒发自己的喟叹。
尾联归到自己,说彭民望已失意而归,但自己为了衣食计,仍然淹滞京城,虚糜岁禄,无法与彭民望相对共慰寂寥。诗用“苜蓿盘”典,一是说自己清贫,无法资助他;一是说自己位卑,无法援引他,透出无可奈何的怅惘来。同时,李东阳也是在自叹,自己满腹经纶,未被赏识简拔,也许彭民望的现在正是自己的将来。
李东阳在所著《麓堂诗话》中说:彭民望与他初交时,对他的诗未深许。及失志归,李东阳写了这首诗寄给他,彭民望读后潸然泪下,为之悲歌数十遍不休,对儿子说:“西涯所造,一至此乎!恨不得尊酒重论文耳!”李东阳作诗话时已居高官、执诗坛牛耳多年,所以在这儿举此事标榜自己在诗歌上的造诣。这首诗最成功的是恰如其分地把彭民望的处境、抱负形诸于诗,自然、诚挚地流露了自己的情感。古人说诗能移情夺志,彭民望之所以读后流泪,是因为在诗中看见了真实的自己,一股知己之感油然而生,在这种情况下,诗的工拙已经是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