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
宋诗区别于唐诗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宋诗更重视对画意的表现。考其原因,或许是宋代绘画特别发达,而许多知名作家又每兼具画家和诗人两种身份的缘故(顺便应该提到,宋代的题画诗也较之前代更为发达)。苏轼、米芾诸人固不必说,即如张公庠《道中》:“一年春色已成空,拥鼻微吟半醉中。夹路桃花新雨过,马蹄无处避残红。”郑獬《绝句》:“田家汩汩水流浑,一树高花明远村。云意不知残照好,却将微雨送黄昏。”武衍《湖边》:“日日湖边上小车,要寻红紫醉年华。东风合与春料理,忍把轻寒瘦杏花。”李显卿《溪行》:“枯木扶疏夹道旁,野梅倒影浸寒塘。朝阳不到溪湾处,留得横桥一板霜。”法具《东山》:“窗中远看眉黛绿,尽是当年歌吹愁。鸟语夕阳人不见,蔷薇花暗小江流。”都描写精工,诗中有画。道潜这首诗写蒲苇受风的声形,写蜻蜓在蒲苇上站立不稳的姿态,写临平山下,经行之处满眼盛开的荷花,也是充满浓重的画意,表现了宋诗在这一方面的典型特征。但是,诗人们所追求的诗中有画,并不是诗等于画,而是诗画相通,特色兼具。因为,一般说来,诗是动态艺术,画是静态艺术。此诗虽有画意,但强调了自然景物的声形、姿态,仍带有诗的特点,是二者完美结合的典范。所以,苏轼作为对诗画都非常内行的作家,一见此诗,就为之激赏。宗室曹夫人还根据诗意画了一幅《临平藕花图》。
诗描写五月仲夏临平山下水边风光,是“诗中有画”的佳作。首句推出一个近景:一片水边的蒲草,在风中翩翩起舞,好像是在表现自己轻柔的舞姿。次句,突出描写一只或数只蜻蜓,因风吹蒲动,想要站在蒲草上,总是身不由己,站不住。蜻蜓与风蒲仿佛在互相争戏,颇有风趣。第三句,承上启下,宛转变化,补叙出前两句所写风景的时间、地点、位置,也为结句的写景作了交代和铺垫。第四句,于风蒲背后展开自近到远的风景:在山下道路两边,一望无际的荷花开满了水面,鲜明地表现出夏日江南水乡清丽动人的景色。至此,一幅大小映衬、远近有致、动静相生、工笔与写意相结合的图画,便清晰而富有层次地展现在大家眼前。诗歌无一句一字抒情,却在所写景物中让读者感受到内心的闲适以及对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诗人把蒲草拟人化了,写得它像有知觉、有感情似的,在有意卖弄它的轻柔。蜻蜓欲立又不能自由停立的瞬间姿态,也写得很传神。作者静中写动,以动衬静的艺术技巧,十分高超。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此词以华丽的词藻描绘了一个女子的情态和思绪,属于传统的“闺情”一类,同时该词也显示了作者娴熟的填词技巧。
上片写女子的懒散无聊,房中的陈设、身上的衣着都足精美考究的,但她的精神生活却是空虚的,只有孤独和寂寞与她相伴。
下片写女子的离别相思之苦,透露了她之所以百无聊赖的原因。经年得不到远方情人的音信,只能花前弹泪。“愁入春风十四弦”,思绪缠绵,情韵无限。写出了相思相爱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