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
这是一首咏唱春日百花争艳的迷人景象的词作。写得艳丽浓郁,光采照人,真可谓字字珠玑,行行锦绣。但言语深处,隐然有伤感意。
上阕仅用寥寥四句,便写出了一片花团锦簇、灿烂照眼的艳阳春光。“斜红叠翠,何许花神来献瑞”中,前句使用代称手法,以“红”代花,以“翠”代叶,达到含蓄而不直露的效果;一个“斜”字,写出花朵娇柔多姿、毫不呆板之态,一个“叠”字,则强调了叶片争茂繁密的长势。后一句是对眼前花繁叶茂的美景充满惊奇地赞叹,“何许”,即何处;“献瑞”中的“瑞”是祥瑞、吉祥之义。春天到来,百花盛开,千朵万朵的红花在翠绿的枝叶映衬下明艳照眼,这是何处飞来的花神为点缀人间作出的精心奉献!“粲粲裳衣,割得天孙锦一机”二句,仍然着意写花态之美,前句采用了拟人手法,径直以穿衣着裳的“花神”指花;“粲粲”是鲜明的样子。后句中的“天孙”即织女星,《史记·天官书》中有“河鼓大星……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的记载,在这里则指神话中精于织锦的织女。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花神们身上色泽鲜艳、光华夺目的衣裙,都是用从天上手艺最高的织女的织锦机上割下的锦绣制成。这般景象只应天上才有,人间能得几回看到!这是词人对令人陶醉的春光发出的由衷的赞叹。
下阕四句写花的内在质地与对春光的爱惜。“真香妙质,不耐世间风与日”中,以纯“真”写花的香,以美“妙”写花的质,真可谓玉质天香,它们怎能经受得住浊世间的狂风吹与烈日晒的摧残!“着意遮围”之句承上启下,要小心翼翼地为百花遮风挡雨,不使它受伤害,只这样做还不行,要使百花常开不败,关键的是“莫放春光造次归”,一定要拉住春光,千万不要让它轻易随便地归去。这是词人发自心底的呼声,写尽了对盛开的充满生气、携着春光的繁花的缱绻之情。
若沿袭自《诗经》、《楚辞》以来的传统来看,词人显然是以香花喻君子,“真香妙质”之句可见;而摧残香花的“风”、“日”则隐喻朝中奸佞的权臣。这便给予该词以深刻的社会含义。据该篇后记文字“绍兴壬申春,芗林瑞香盛开,赋此词。是年三月十有六日辛亥,公下世。此词,公之绝笔也”,可知这首词写于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二年(1152)“瑞香盛开”的春天;因词人自号“芗林居士”,可见“芗林”系指其所居之处;是年三月十六日词人要执意挽留的“春光”尚未归去,而词人却辞世而长去了,这首留世词作,便成了他向世人向春光告别的绝笔了。
这首诗写诗人在家中和子女的对话,表达诗人怀才不遇的愤慨。全诗采用侧面描写的手法,言近旨远,用贴近生活、朴实自然的语言抒发了作者心中对现实的忧虑和感愤。
诗人在这首诗中表示了自己对于成为诗人感到后悔。此时,他正在家中掌灯,与儿女围坐在桌旁。写作此诗时,他生有一女一子,他们还处于懵懂无知的年龄。当诗人一边敲韵一边思考诗句时,他的小儿女们见了,只是掩口而笑,并不理解他的行为。“窃笑”一词表现了小儿女们似懂非懂的表情,“频”字则突出了诗人思考诗句之久。
面对这种情景,诗人感到非常悲伤,他用一半责备一半自责的语气倾诉了自己内心的苦闷。“尔辈何知”,他对儿女们的窃笺行为感到责备,但同时也宽恕了他们,因为毕竟他们还太小,无法理解自己热衷于吟诗的真正意义。他转而自责,后悔自己写诗,并说“枉抛心力作诗人”。“枉抛”强调了自己精力白白浪费,没有任何价值。但实际上,诗人并不是真的后悔写诗,只是用“自悔”、“枉抛”这些词语来表达自己对于被埋没人才的黑暗政治的曲折抗议。
诗人在这首诗中喊出的,又不仅仅属于他所处的特定时代,而且也是历史上所有的怀才不遇的文人学士的共同心声。“英抛心力作词人”与“枉抛心力作诗人”之具有很大的感染力,原因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