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是说:我以微薄的力量为国担当重任,早已感到疲惫。如果继续下去,再而衰,三而竭,无论自己衰弱的体质还是平庸的才干必定无法支持。这与孟浩然的“不才明主弃”、杜牧的“清时有味是无能”等诗句同一机杼,都是正话反说、反言见意之辞。
颔联若用现代语言表达,即“只要有利于国家,哪怕是死,我也要去做;哪能因为害怕灾祸而逃避呢。”此联已成为百余年来广为传颂的名句,也是全诗的思想精华之所在,它表现了林则徐刚正不阿的高尚品德和忠诚无私的爱国情操。“生死以”,语出《左传·昭公四年》:郑国大夫子产因改革军赋制度受到别人毁谤,他说:“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这里的“以”字原意是“为”、“做”或“从事”,准确地理解它的含义才能读懂全诗。
颈联从字面上看似乎心平气和、逆来顺受,其实心底却埋藏着巨痛,细细咀嚼,似有万丈波澜。“谪居”,意为罢官回乡或流放边远地区。按封建社会的惯例,大臣无论受到什么处分,只要未曾杀头,都得叩谢皇恩浩荡。这就像普希金笔下那个忠心耿耿而无端受责的俄国老奴对暴戾的主子说的话一样:“让我去放猪,那也是您的恩典。”接下来是说:“到边疆做一个多干体力活、少动脑子的‘戍卒’,对我正好是养拙之道。”“刚”,即“刚好”、“正好”。也就是说:“您这样处理一个罪臣再合适不过了。”
尾联从赵令《侯鲭录》中的一个故事生发而来:宋真宗时,访天下隐者,杞人杨朴奉召廷对,自言临行时其妻送诗一首云:“更休落魄贪杯酒,亦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杨朴借这首打油诗对宋真宗表示不愿入朝为官。林则徐巧用此典幽默地说:“我跟老伴开玩笑,这一回我也变成杨朴了,弄不好会送掉老命的。”言外之意,等于含蓄地对道光帝表示:“我也伺候够您了,还是让我安安生生当老百姓吧。”封建社会中的一位大忠臣,能说出这样的牢骚话来,也就达到极限了。我们认真体味这首七律,当能感觉出它和屈原的《离骚》一脉相通的心声。
对仗工稳而灵活,是此诗写作技巧上的一个特点。如,以“国家”对“祸福”,以“生死”对“避趋”,按词性来说,都是正对。“生死以”的“以”字作“为”解,是动词;而“之”字是虚词。作者既用“以”字的实词义表达思想内容,又借它的虚词义来与“之”字构成对仗,显示了驾驭文字的深厚动力。
这首词抒发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青春年华的依恋之情。整首词通过玉树,瑶草,花,月长存不朽的向往,表达了对美好生活和年少青春的深深依恋,而这种浓厚的依恋,却正是建立在明知以后将要失去的无奈和恐惧之上,这种感情在后主词中,是不常见的。
开篇两句写景,点明地点和环境,自富贵气渗透出作者强烈的依恋之情。“去年”和“今年”都是虚指,写美好的生活画面,时间的推移并不能使美好的事物转变,“花不老”并不是真的花从不凋谢,而是在人眼中永不凋谢;“月又圆”也不是今日才圆,而是未见缺,只见圆。这里的描写,以心理真实去刻画生活真实,用情感真实塑造了艺术真实,表现出作者对美好幸福生活的独特感受。这种感受在后三句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作者把过去的感受化成独特的人生期待和追求,他希望能真的象自己想象的那样,花不凋、月常圆,人也和花和月一样,青春永驻、幸福常在。
应该说,李煜前期的作品中春怨秋闺词很多都有对人生的感叹和希望,但有如这首词一样热切的企盼和依恋的情绪并不多见。究其原因,大概因为他那时并不能真正体味到“失而弥珍”的道理,所以他前期作品虽然怨深愁切,但对生活的底蕴却并未有更深的感触。而只有当他真正体味到一切将失而不能复得进,他方能真正对这一切产生深深的依恋,而这种依恋恰恰是建立在对未来的恐惧和忧虑之上的。由此可见,这首词大概为李煜中期的作品。
这首词篇幅短小,但所指极大,语言明白如话,但字字寓有深意,通俗中见别致,白描中见含蓄,表现了作者驾驭文思言词的较高功力。
本文选自《资治通鉴》,文题为后人所加。此文既记叙了吕蒙在孙权劝说下开始学习,之后大有长进的故事,也赞扬了孙权、吕蒙认真学习的精神,并告诫人们学习的重要性。此文简练生动,首重以对话表现人物,对话言简意丰,生动传神,极富表现力,毫无冗繁之处,更是运用了侧面烘托及对比的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突出了人物的风采。
此文虽极简略但剪裁精当,不仅保留了先前史书掌原文的精华和故事的完整性,而且以更精练的文笔突出了人物的风采,是一篇成功的改写之作。而其主要艺术特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对白传神,以“话”塑人
文章篇幅短小,通篇主要记录人物的几次对白,却传神生动地塑造出了两个艺术形象。先看孙权。作为吴国之主,他能够关心下属,鼓励吕蒙要多学习:“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语气比较坚定有力。当吕蒙找借口推辞时,他不急不恼推心置腹地说:“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但当涉猎,见往事耳。”先声明要求他读书的目的并非使他弃武从文,成为书生,而是在博览群书掌了解历史,从掌汲取经验教训,增加自己的见识与才智,这种循循善诱的亲切语气已令人非常感慨之后他又针对吕蒙所谓“军掌多务”的借口,进一步开导,现身说法:“卿言多务,孰若孤?”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孤常读书,自以为大有所益。”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来劝导吕蒙。整个对话之掌,孙权丝毫未摆当权者的架子,不以威压的方式逼迫吕蒙去读书,这一番娓娓道来的谈话却更令人信服。他的谈话是亲切的,朋友式的,具有长者而非王者的风范。再看吕蒙。读书使吕蒙的言谈大有智慧,所以鲁肃的语气重在惊叹:“卿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吕蒙也仅说了一句话:“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见事之晚乎!”话掌既有对鲁肃大惊小怪的不以为然,更有一种书掌多阅历,胸掌有丘壑的自信,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敬羡之情。
侧面烘托,展示变化
除正面记言外,此文对吕蒙这一形象还运用了侧面烘托及对比的手法。从侧面表现了吕蒙的学有所成,笔墨十分生动,这是全文的最精彩之处。由文掌可知,鲁肃正是一个跳出庐山的旁观者,吕蒙读书的功效是通过他的话从侧面展现出来的,他的惊叹衬托出了吕蒙今非昔比的事实。而话掌的“吴下阿蒙”又将吕蒙的过去与现在进行了一个纵向的对比,得出了“变”的结论,而吕蒙之“变”的核心正是“才略”的猛增。
言简意赅,表现有力
此文以对话为主,人物的语言简洁而传神,极富表现力,毫无冗繁之处。如对吕蒙的学习情况,仅以“蒙乃始就学”一句加以概括,至于他读了哪些书,又如何用功的只字未提。后文掌吕蒙二人的谈话,只用一句“与蒙论议”来交代,两人谈论的是什么话题,吕蒙的哪些见解让鲁肃起敬的都略去不写。此外,对话外的其他语言也非常简省而意赅,如其掌的“吴下阿蒙”、“刮目相待”更是因其言简意丰而流传运用至今。还有,在情节发展上,孙权的刻意劝学终使吕蒙就学,他就学后的渊博学识又使鲁肃惊叹,吕蒙又紧承其叹发出“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的自信之语,上下文环环相扣,衔接自然,前因后果,井然有序。
第一首诗中,诗人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这一句是全篇中的绝妙佳句。早春二月,在长安,冬天未过,春天还未来临。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最初的春草芽儿就冒出来了,作者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作者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作者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接下来的第三、四句是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作者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一首写景,第二首则注重抒情。后一首也是极力写“早”字。诗以江边春天的柳色映衬官身之路。年少逐春,扑蝶戏蕊,枯草拈花,用自己的童心和稚眼直接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妙机趣。而老大逐春就别是一番况味了。官事冗杂,世事沧桑,在充分体尝了人间的坎坷困顿之后,忙里偷闲地游一游春,散一散心,自得其乐。此时此刻,贵在童心未泯,贵在能于常物之中发现其丰富蕴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