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仪凤三年(678),骆宾王以侍御史职多次上疏讽谏,触忤武后,不久便被诬下狱。仪凤四年(679)六月,改元调露(即调露元年),秋天,骆宾王遇赦出狱。是年冬,他即奔赴幽燕一带,侧身于军幕之中,决心报效国家。《易水送别》一诗,大约写于这一时期。
从诗题上看。这是一首送别诗。从诗的内容上看,这又是一首咏史诗。诗人在送别友人之际,发思古之幽情,表达了对古代英雄的无限仰慕,从而寄托他对现实的深刻感慨,倾吐了自己满腔热血无处可洒的极大苦闷。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这两句通过咏怀古事,写出了诗人送别友人的地点。此地指易水,易水源自河北易县,是战国时燕国的南界。壮士指荆轲,战国卫人,刺客。《史记·刺客列传》载,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奉命入秦刺杀秦王,太子丹和众宾客送他到易水岸边。临别时,荆轲怒发冲冠,慷慨激昂地唱《易水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然后义无反顾,勇敢地启程。这位轻生重义、不畏强暴的社会下层英雄人物,千百年来一直活在人们的心中,受到普遍的尊敬和爱戴。诗人骆宾王长期怀才不遇,侘傺失志,亲身遭受武氏政权的迫害,爱国之志无从施展,因而在易水送友之际,自然地联想起古代君臣际会的悲壮故事,借咏史以喻今,为下面抒写怀抱创造了环境和气氛。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两句,是怀古伤今之辞,抒发了诗人的感慨。昔时人即指荆轲。没,死亡。荆轲至秦庭,以匕首击秦王未中,被杀。这两句诗是用对句的形式,一古一今,一轻一重,一缓一急,既是咏史又是抒怀,充分肯定了古代英雄荆轲的人生价值,同时也倾诉了诗人的抱负和苦闷,表达了对友人的希望。陶渊明曾有《咏荆轲》诗说:“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表达了对荆轲的崇敬与惋惜之情。宾王此诗,同陶诗交相辉映,但在意境的创造上更为含蓄有味。“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寓意丰富,深刻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感受。首先,“寒”是客观的写景。此诗作于冬天,冬天北方的河水自然是寒冷的。其次,“寒”是对历史的反思。荆轲这样的古代英雄,虽然奇功不就,但也令人肃然起敬,诗人是怀着深切缅怀之情的。荆轲其人虽然早就不复存在了。可这位英雄疾恶如仇、视死如归的英风义概还在,作为历史见证的易水河还在。诗人面对着易水寒波,仿佛古代英雄所唱的悲凉激越的告别歌声还萦绕在耳边,使人凛然而产生一种奋发之情。复次,“寒”也是对现实的概括。诗人于易水岸边送别友人,不仅感到水冷气寒,而且更加觉得意冷心寒。“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咏怀)的骆宾王,有着远大志向,他愿洒满腔热血,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然而现实是“天子不见知,群公讵相识”(《夏曰游德州赠高四》),生不逢时,沉沦寂寞,诗人心中充满孤愤不平之气,如易水河一样,悠悠不尽。诗人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伟大孤独中,只好向知心好友倾诉难酬的抱负和无尽的愤懑。诗人感怀荆轲之事,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慰藉,也是将别时对友人的一种激励。
这首诗的中心在第四句,尤其是诗尾的“寒”字,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寒”字,寓情于景,以景结情,因意构象,用象显意。景和象。是对客观事物的具体描绘,情和意,是诗人对客观对象在审美上的认识和感受。正如古人所说:“象者,出意者也。”诗人在自然对象当中,读者在艺术对象当中。发现了美的客观存在,发现了生命和人格的伟大表现,从而把这种主观的情和意,转移到客观的景和象上,给自然和艺术以生命,给客观事物赋予主观的灵魂,这就是诗歌创作和欣赏当中的“移情作用”。“今日水犹寒”中的“寒”字,正是这种移情作用的物质符号,这是此诗创作最为成功之处。这首诗题为送别,可又没有交待所别之人和所别之事,全诗纯为咏史抒怀之作。但吟诵全诗,那种“慷慨倚长剑,高歌一送君”的壮别场景如在目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所咏的历史本身就是壮别,这同诗人送友在事件上是相同的。而古今送别均为易水河岸,在地点上也是相同的。易水跨越古今,诗歌超越了时空,全诗融为一体。一古一今,一明一暗,两条线索,同时交待,最后统一在“今日水犹寒”的“寒”字上,诗的构思是极为巧妙的。
这首诗以强烈深沉的感情,含蓄精炼的手法,摆脱了初唐委靡纤弱的诗风影响,标志着唐代五言绝句的成熟,为唐诗的健康发展开拓了道路。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这是一首宣泄厌弃官场、决意归隐的词章。按理说四十多岁正是人生建功立业之心最盛,最能奋发作为之时,然而词的开首两句却说:“不向长安路上行,却教山寺厌逢迎。”这两句应题,大意是说,他已经不再心向国都,不再在意天下国家之事了,只流连于博山寺和它周围的山水,使得它都厌于逢迎我了。辛弃疾显然不是果真作如此想的。他不会真的已经忘情于山水游乐,把北复中原的大志抛诸脑后。下边“味无味处求吾乐,材不材间过此生”两句,典出《庄子》,貌似超脱,要安于归隐平淡的生活,自得其乐,做不材之材以终其年。事实上,上片四句是怨辞反说,辛弃疾并非真正能安于闲适平淡的生活,置国家天下于不顾,只是当权者对他始终若即若离,不能真正信任,而主和派又百般猜忌,以致他在几乎二十年的时间里被闲置不用,素志不展。“材不材”,强调的是才。词人文武全才,不论在抗金战场,还是在文苑词坛,都如虎挪狮拏,龙腾象踏,但这样一位高才,却长期被废置闲居,报国无门。在这首词中,他字面上超然闲逸之词,实则包含着对当权者的激愤与积怨,只是不易察觉罢了。
下片表明自己不会改变本性去迁就别人,表现宁学躬耕者不屈其志而得真名的精神。过片起句表明心志:保持完我,不屈附公卿而求取声名。下一句说人生历尽世事,到头来还是要归于田园,躬耕田亩。词人南归以来,一直在地方官的任上转徙不停,一个“却”字,实又流露出对当政者的不满。最后两句“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辛弃疾意托于松竹花鸟,守君子之志的意向自不待言,其中或许也包含着对仕途人情的戒畏。松竹真朋友,花鸟好弟兄,只有他们不会让辛弃疾伤心失望。篇末承转,说明人世无君子可处,只好与松竹花鸟为友,无奈兼以自我开脱。
春雨总是惹人愁,这样的天气里,也怪不得纳兰写出这样的词句。斜风细雨斜织着,迷蒙一片。 “淅淅”是象声词,形容风声。总觉得象声词也是有感情的,像“淅淅”两字,同样是风,却有种柔弱迷惘的情绪在里面。唐朝李咸用《闻泉》诗中有一句: “淅淅梦初惊,幽窗枕簟清。”似乎是约定俗成,“淅淅”的风总与大喜大悲无关,多是愁绪,即便有些欢乐,也是似有还无的那么一丁点。“纤纤”两字转而描画春雨的形态,这两个字本是用来描画女子双手柔细之态的,《古诗十九首·青青河畔草》中就有: “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用这里描摹雨丝,倒也有种婉约雅致的风情。细雨如丝,依然朦朦胧胧地笼罩着一方天地,又慢慢地浸入心底。秋雨愁,是不能愁过这连绵的春雨。雨打芭蕉,春雨愁结,于是乎凄凄惨惨切切。春雨的细腻和夏雨的豪情截然不同,只有春天才会有这连绵的细雨。空气中布满浓浓的湿气,阴阴的灰色,映在眼底,隐在心里,胸口被堵得紧紧的,似磐石般压得使人透不出气来,所有的委屈苦恼全部喷涌而出,伤感瞬间在心底最潮湿的角落里发芽。
因此纳兰才说,“难怪春愁细细添。”风雨凄迷中最是容易自怜。尤其是一人独处,怀思之情便难免。而南这浓重的愁情而致似梦非梦的幻觉生起了。词人喃喃自语着,那过去了的事已记不分明了。庄子曾经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蝴蝶,梦醒之后发现自己还是庄子,于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梦到庄子的蝴蝶还是梦到蝴蝶的庄子。此言一出,便成就了千百年文人墨客心中的一个结。真实是什么,是眼睛看到的,还是手指触碰到的,如果梦足够真实,人没有什么能力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如今眼前的这一切,或许一朝梦醒皆成幻影。但纳兰随即苦笑摇头,即使在梦中,也隔着一层厚厚的帘,看不清楚。这种愁绪就像一场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跑步,因为起点便是终点。也像是梦,醒来时分明觉得梦是真的,而再真实的梦也不过只是场梦罢了,与现实永远隔着一重甚至多重的帘。帘里帘外,有的人始终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这是一种朦胧恍惚的境界,也从中流露出一种莫可名状的惆怅。
纳兰的词总是意深而情婉,就如这首小令,语句中有“花间”风韵,却更显得清丽自然。寥寥几笔,景致情感都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