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虽题为春望,但所望却是满目荒凉衰败景象,这样的景色正寄托着诗人遭贬谪后的身世凄凉之感,乃是以景写情之篇。
这首诗虽然极力地描绘了汉寿城遗址的荒凉、破败的景象,但是格调毫不低沉。在兴和废的转化之中,充分地表现了诗人发展变化的朴素辩证观点,使全诗充满了积极的进取精神。这首诗打破了一般律诗起、承、转、合的框框,首、颔、颈三联浑然一体,极力铺陈汉寿城遗址的荒芜、破败的景象,构成了全诗的整体层次。
“汉寿城边野草春”点明了“春望”的地点,含蓄而又凝炼地表现汉寿城已是一片废墟了。“野草春”三字让人产生联想,如果汉寿不是一片芜城,还象当年那样人烟辐辏,无比繁华,春日迟迟,一派生机的话,诗人怎么会用城边野草刚刚发芽来描绘它的春色呢。首联对句勾勒出来的景物颇多,有荒祠、有古墓、有射棘、有榛莽,唯独没有人烟。正因为此,诗人用“对”字组合起来的柯、墓、荆、榛之类愈多,便使人愈感荒凉。
“田中牧竖烧刍狗,陌上行人看石麟。”句虽有“牧童”和行人”出现,但也没有增添任何生气。牧竖烧刍狗予田中,说明坟山冷落,祭扫无人“田地荒芜,可牧牛羊。符人着石麟于陌止。是因为荆榛莽莽,别无可以观赏盼景物,唯古墓前石兽群尚可注目而已。
“华表半空经霹雳,碑文才见满埃尘。”句清楚地告诉人们汉寿城今非昔比,当年繁华的交通要道,如今已破败不堪了。当年指示路途的华表,如今已经被雷电轰击得半残,纵横的断碑,通体蒙尘,碑文依稀可辨。昔日繁华,今朝破败,尽在残缺华表,断裂石碑中显露了出来。诗人不惜耗费大量笔墨大写特写这样的破败和荒凉,完全是为着尾联的富有哲理性的议论作准备的。
“不知何日东瀛变,此地还成要路津”则谈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即兴和废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诗人认为:兴和废不是永恒的,不变的;而是有兴就有废,有废就有兴,兴可以变成为废,废亦可以变成为兴的。这正如老子所说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一样,是具有朴素辩证法观点的。
蒿里在泰山下。迷信传说,人死之后魂魄归于蒿里。歌的开头提出疑问:“蒿里谁家地?”疑问的所以提出,在于下一句:“聚敛魂魄无贤愚。”人间从来等级森严,凡事分别流品,绝无混淆,似乎天经地义。所以诗人不解:这“蒿里”究竟是怎样一个地方,那里为什么不分贤愚贵贱?人间由皇帝老子、王公大臣及其鹰犬爪牙统治,那么,这另一个世界,是“谁家”的天下,归谁掌管呢?人活着的时候绝无平等可言,死后就彼此彼此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后两句说,“鬼伯”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一旦他叫你去,你想稍稍踟蹰一下也不可能。“催促”得那样急,到底为的什么?求情祷告不行,威逼利诱也不行。人间的万能之物——权势、金钱、这时候完全失去效用,不能代死。这其中的道理又是什么呢?看来,“鬼伯”是最公正廉洁的。然而,他可敬却不可亲,没有人不怕他。不管凤子龙孙,也不管皇亲国戚,他都是一副铁面孔,决不法外开恩,也不承认特权。无论什么人,对他都无计可施。
这篇歌辞反映人们对生死问题的种种思索。但由于时代和科学水平的局限,其认识还不能离开唯心论的前提。
艺术表现上,此诗则以自然见其本色。全篇四句,两两设为问答,如随口吟唱,联类成篇。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标题的意思为“劝酒歌”,内容多是咏唱喝酒放歌之事。这首诗是诗人当时和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老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作客,作者正值仕途遇挫之际,所以借酒兴诗,来了一次酣畅淋漓的抒发。在这首诗里,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消愁,感叹人生易老,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的心情。
这首诗十分形象的体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热情豪放,“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生得意须尽欢”。全诗气势豪迈,感情豪放,言语流畅,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李白咏酒的诗歌非常能体现他的个性,思想内容深沉,艺术表现成熟。《将进酒》即为其代表作。
诗歌发端是两组整齐的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波澜壮阔的现象,必定不是肉眼能够看到的,作者是幻想的,言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构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苦短,而又不直言,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神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原本就短暂的说得更为短暂,与前两句把原本壮阔的说得更为壮阔,是“反向”的夸张。开篇“以河之水一去不复返喻人生易逝”,“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至极,却又不堕纤弱,可以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方法作者经常用,比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是篇首或篇末偶尔用),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增。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三首·其二》)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鼓掌赞叹的好句子。“有用”而且“必”,非常的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需要大写的。于是,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透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态度。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
“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这足以令所有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的豪举。所以此句是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以得其万分之一。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罢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 而且使我们似乎听到了诗人在席上频频地劝酒。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至忘了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纯粹是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却认为这“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极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三首·其二》)。说富贵“不足贵”,乃是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诗人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说古人“寂寞”,其实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寂寞”,所以才愿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是用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很多,而为何偏举“陈王”,这又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都是谢安这些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当中,“陈王”曹植与酒联系得比较多。这样写便有了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也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满的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乎只涉及人生感慨,而不染指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了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之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在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说回酒了,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了。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不惜将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昂贵的皮衣)用来换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全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非鑱刻能学,又非率尔可到。通篇以七言为主,而又以三、五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唐诗别裁》谓“读李诗者于雄快之中,得其深远宕逸之神,才是谪仙人面目”,此篇足以当之。
首句开门见山,喊出一声感慨,叹人间知音难觅,其势如飞瀑直下,让人直觉晴天闻雷,立刻惊警。在这句诗里,诗人采用典中典之法,首先化用了南朝文人刘勰之语。
诗人又融入了春秋战国时俞伯牙、钟子期“高山流水”识知音的典故。伯牙所念,子期心明。俞伯牙用琴声表达了他像高山一样雄伟屹立于天地之间的人格形象,像大海一样浩渺纵横于宇宙之间的胸襟气度,而钟子期的情操和智慧,恰好同他产生了共鸣和契合,于是二人成了知音。
然而子期既死,伯牙绝弦。诗人溶入此典正是为抒发“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岳飞词)之慨。这典中之典,不仅让这句诗内容大大增量,而且还让诗人感慨的语气大大加重。特别是这样的诗句出自韩愈这样一个在政坛和文坛上均属顶级人物之口,再联想到他独特的身世和遭遇,就更觉得这一声感慨有雷霆万钧之力。
这首诗写诗人与知心朋友孟郊不忍离别,只好踏着满地的月色,彻夜相叙。道出知音难寻,依依惜别之情。寥寥四句诗,写出惜别情感,生动真切,极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