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我行日夜向江海”,实写由汴京赴杭州的去程,言外却有一种“贤人去国”的忧愤抑郁之情,有似古诗“行行重行行”,有似“相去日以远,衣带日以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这些诗句中所包含的意蕴来。王文诰说:“此极沉痛语,浅人自不知耳。”这领会是不错的。东坡此次出都,原因是和王安石政见不合,遭到安石之党谢景温的诬告,东坡不屑自辩,但力求外放。其通判杭州,是政治上遭到排斥、受到诬陷的结果。“日夜向江海”即“相去日以远”意,言一天天愈来愈远地离开汴都,暗示了一种对朝廷的依恋、对被谗外放的忿懑不堪之情。全诗有此起句,以下只是实写日日夜夜的耳闻目见,不再纠缠这一层意思,但整个诗篇却笼罩在一种怅惘的情绪里。这是极高的艺术,不应该随便读过的。第二句点时令。东坡以七月出都,十月至颍口,其间在陈州和子由相聚,在颍州又一同谒见已经退休的欧阳修于里第,颇事留连。计算从出都至颍口这段路程,竟整整花去了一个秋天。“枫叶芦花秋兴长”,形象地概括了这一行程。
中间四句是题目的正面文字,其描写中心是“波平风软”四字。这是诗人此时此地的突出感受,是审美对象的突出特征。
“长淮忽迷天远近,青山久与船低昂”二句是一篇的警策。这里没有一个生僻的字眼和华丽的词藻,更没有什么冷僻的典故,只是冲口而出,纯用白描,言简意深地表现了一种难言之景和不尽之情,表现得那么鲜明,那么新颖,那么自然。诗人把自己的亲切感受毫不费力地讲给人们听,使人们感到这一切都活脱脱地呈现在眼前。这种境界,是那些字雕句琢、“字字挨密为之”的诗人永远也达不到的。东坡谈艺,尝言“求物之妙”好像“系风捕影”,诗人不仅对他所写的东西做到了“了然于心”,而且做到了“了然于口与手”。这两句诗,可以说是抓住了此时此地的“物之妙”,而且做到了两个“了然”的例子。淮水源多流广,唐人尝称之为“广源公”。诗人沿着蔡河、颍水一路行来,水面都比较狭窄,沿途所见,不外是枫叶芦花的瑟瑟秋意,情趣是比较单调的。一出颍口就不同了,面对着水天相接的广阔的长淮,顿觉耳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忽迷”二字表达了这种情景交融的新异之感。而两岸青山,连绵不断,隐隐约约,像无尽的波澜,时起时伏。诗人此际,扁舟一叶,容与中流,遥吟俯唱,逸兴遄飞,他的心和江山胜迹已融合在一起了。究竟是山在低昂,水在低昂,船在低昂,他说不清;他只觉得一切都在徐徐地流动,徐徐地运行;他处在一种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中,他完全在大自然的怀抱中陶醉了。七个字写出了船随水波起伏,人在船上感觉不出,只觉得两岸青山忽上忽下;其中“久与”二字写出了“波平风软”的神情,也曲折地暗示了诗人去国的惘惘不安、隐隐作痛,“行道迟迟,中心有违”的依约心情。这两句诗,看来东坡自己也是十分得意的,他在后来写的《李思训画长江绝岛图》诗中写道:“沙平风软望不到,孤山久与船低昂”,重复用了这首诗的第四、第七两句,只换了一个“沙”字,一个“孤”字。
“寿州已见白石塔,短棹未转黄茅冈”二句振笔直书,用粗笔浓涂大抹,一气流转,使人忘记了这中间还有对仗。寿州的白塔已经在望,要到达那里,还得绕过前面那一带黄茅冈。说“已见”,说“未转”,再一次突出了“波平风软”的特色。这里的黄茅冈不是地名,而是实指长满黄茅的山冈,前代注家已经辨明过了。
七、八句乘势而下,用“波平风软”四字总束了中间四句描写;用“望不到”三字引出第八句这个抒情的结尾。不说自己急于到达寿州,却说寿州的故人久立相待,从对面着笔,更加曲折有味。后二十三年,东坡尝纵笔自书此诗,且题云:“余年三十六赴杭倅过寿作此诗,今五十九,南迁至虔,烟雨凄然,颇有当年气象也。”据东坡这段题记,知至寿州之日当有小雨。此诗“烟苍茫”三字就是描写那“烟雨凄然”的气象的。又,诗中所称“故人”不知指谁,翁方纲《石洲诗话》说“故人即青山也”,义殊难通。以本集考之,疑此“故人”或即李定。与东坡同时有三个李定,此李定即《乌台诗案》中所称尝“承受无讥讽文字”者。其人此时在寿州,东坡有《寿州李定少卿出饯城东龙潭上》诗可证。
这首诗情景浑融,神完气足,光彩照人,是一个完美的艺术整体。方东树评之云:“奇气一片”,正是指它的整体美,不能枝枝节节地求之于一字一句间的。赵翼《瓯北诗话》评东坡诗云:“东坡大气旋转,不屑屑于句法字法中别求新奇,而笔力所到,自成创格。”又云:“坡诗实不以锻炼为工,其妙处在乎心地空明,自然流出,一似全不着力,而自然沁人心脾。”“此不可以声调格律求之也。”参看这些评语,对于理解这首诗的艺术特点是有帮助的。从声调格律看,这是一首拗体律诗,前人又称之为“吴体”的。许印芳《诗谱详说》卷四云:“七律拗体变格,本名吴体,见老杜《愁》诗小注。”按杜甫有《愁》诗一首,题下自注云:“强戏为吴体。”吴体之名始见于此。所谓吴体,是说它有意破坏一般律诗的格律声调,把民歌或古诗的声调运用于律体之中,构成一种特殊的音乐美,以适应特定内容的需要。《杜臆》在论老杜《愁》诗时说:“愁起于心,真有一段郁戾不平之气,因以拗体发之。”朱熹《清邃阁论诗》称杜诗“晚年横逆不可当”。正是指杜的拗体律诗别有一种“横逆”难当的风格。东坡此诗正是把古诗的声调运用于七律,以表达其郁勃不平之气。王士禛《居易录》所谓“苍莽历落中自成音节”者,东坡此诗实足以当之。
薛涛流传下来的诗篇,以七绝为最多,同时也以七绝为最好。在这些七绝诗中,又以抒情的最多,也以抒情的为最好,这些诗哀婉流畅,清丽多姿,令人读了,深深感到薛涛的文采风流,才华卓越。同时也引起人们对薛涛一生的辛酸生活,凄凉身世,寄与无限的同情。唐代各地官府及军镇均设有乐官,官妓居于其中。她们专为官府服务,献艺陪酒,甚至私侍寝席。当时成都的最高地方长官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特别赏识薛涛,常命她来侍酒唱和,接应宾客。后来,韦皋甚至奏请朝廷想任命薛涛为“校书郎”,虽未获批准,但人们从此戏称薛为“女校书”了。从韦皋、高崇文、段文昌到李德裕,西川节度使共历十一届,他们均与薛涛有诗酒往来,关系极为特殊。薛涛的诗大多散失。清代编纂的《全唐诗》中有她的诗88首,多是吟花咏月、应酬唱和、感春伤别之作,思想性与艺术性均不是很高。但如细读起来,在字里行间往往能感受到诗人凄苦悲凉的难言之痛与对幸福生活的向往。薛涛最令人赞赏的是,她虽与权贵“诗歌唱和”,却是以不卑不亢的态度,完全以平等的身份、非常善解人意地交往。
张元夫是西川节度使幕府校书,薛涛与他相识于公元813年(唐宪宗元和八年)以后,从诗中看来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可他们相识时张元夫肯定早有家室,此时的薛涛大概三十多岁,仍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他们可能兴趣相投,可也止于神交。此时张元夫应该在长安朝廷中任职,薛涛也已退隐浣花溪畔。诗中薛涛描述了自己孤独、寂寞的生活,每天“前溪独立后溪行”,连白鹭都熟悉了她的朱衣而不惊慌逃避。女诗人自问自答:为什么人间这么哀愁寂寞?是因为知音难觅,伯牙琴弦早已断绝。表现了非常深沉的哀愁与寂寥。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