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这首诗的首联大大赞扬好友的才华,感慨其官职卑微,不得其用;颔联赞扬好友高尚品格的赞扬,对其贫寒处境表示理解与同情;颈联则刻画出好友放旷不羁的性格与时光流逝的伤感;尾联透露出才士沉沦的悲愤。全诗造句生新峭拔,章法开阖动荡,步步曲折,前后顿挫,语言明净而生动贴切。
“故人昔有凌云赋”这一句诗,是诗人借司马相如的故事来写老友的才华横溢。但接下来“何意陆沈黄绶间”,笔锋一转,这一句以疑问形式出之,更能表现愤懑之情,它是慨叹,但更是责问,是对执政者的谴责。这一句既写出了人才的遭受埋没,也是暗写友人的亦官亦隐。首联将高才与不遇相对比,一是“凌云”,一是“陆沉”,有转折跌宕之势。
颔联写友人“头白眼花”本应是儿孙绕膝、安度余年的时候,却还有奔走仕途。待到“儿婚女嫁”之后,才可望挂冠归去,终老家山。“儿婚女嫁”用《后汉书·逸民列传》中向子平的典故,写友人的为官,实是迫于生计,非其本愿,见出他不慕荣利的品格。“心犹未死杯中物”,饮酒的豪兴尚不减当年,但“春不能朱镜里颜”,春天能使万物复苏,但不能恢复他青春的红颜。
豪兴犹在,盛年不再,颈联又是一个转跌,在豪放旷达中含无限感慨。即以“心犹未死”一句而论,貌似放达,内里却有种种牢骚抑郁。诗人一反中间二联装点景物的传统,以拗硬之笔,写奇崛之态。颔联以“头白眼花”对“儿婚女嫁”,在上下相对中,每句又自成对偶,有着往复回环的效果。颈联却奇峰突起,以不合正常节奏的散文句式构成对偶,原来每句前半部分双音节的两个音步变成了“一——三——三”的节奏,这样就成为:“心——犹未死——杯中物,春——不能朱——镜里颜。”读来拗崛顿挫,生动地传达出牢骚不平的情怀。这种奇句拗调,力盘硬语,构造奇特。
尾联则为友人向执政诸公吁请,希望他们能够多多荐拔友人,让他能在离家乡近的地方任职。”肯,即“肯不肯”,出语宛转,但仍包含怨愤不平之意。“割鸡”则呼应首联的才高位卑,表现出诗人组织的绵密。
诗人入仕之后,强烈地不满现实政治,尤其对那班暴发的新贵投以蔑视,而对被埋没的才识之士则倾心相交,视为知音。在正因为诗人与他们遭际相似,品格相类,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所以描写其形象也就分外真切。诗中人物的贫贱自守、兀傲奇崛、放旷不羁、愤世嫉俗,也正是诗人的自我写照。诗人为其坎坷遭遇大鸣不平,抗议世道的不公,实是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这首诗像一幅写意人物画,笔触简练,风格奇拗。作为律诗,这首诗无论在风格还是在语言上,都显出诗人的独创性。